7》.12 《 窄路、《窄,桥标志?
》
7.1—2.:1 下列情—况应设置窄》路标志?、,窄桥标志
》
】 1 当双—向2车道的路面宽度!。缩减为6m以下的】路段前方应设置窄】路,标志;
【
,
? 2 当桥面】净宽比两端路—面宽度变窄且—桥面净宽小于6m】的桥梁前方应设置】窄桥标志
—
7.12】.2 窄》路标志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 两侧路《面宽度同时》减少时应设置两【侧变窄标志;
【
》 2 【右侧路?面宽度减少时应设】置右:。侧变窄标志;
】
3! 左侧路面宽度减!少时应设置左侧【。变窄标志《
?
7.12.3! 窄路标志(或窄!桥标志?)至道?路,(或桥面)缩—窄过渡段《地点距离应按本【规范表4.3.【2的规定取值
【
》7.12.4 】。可在窄路标志(【或窄:桥标志)的下方设置!辅助:标志:说明窄?路(:。或窄桥?)的长?度也可与《建议:。速度标志联合使用】
7.】12.5 当【窄路路段(或桥面】。)为单车道》双向通行《时一:端应配合设》置会车让行禁令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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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2.6 !设置:窄路标志(或窄桥标!志)的路段宜同【。时施划车行道宽【。度,渐变:段标线或设》置路边轮廓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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