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12 ! 窄路、窄》桥标志
【
7.1【2.1 下列情况!应设:置窄路标《志、窄桥标志
【
:
1】 , ,当双向2车道的【路,面宽度缩《减为6m以下的路段!前方应设置窄路【标志;
】
2 】当桥面?净,宽比两端路面宽【。度变窄且桥面净【宽小于6m的桥梁】前方应设置窄—桥标志
【
7.《。12.2 》 ,窄路标志《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
:。
《 1 《两侧路面宽度同【。时,减少:时应设置两》侧变窄标志;
】
,
2】 右侧路》面宽度减少时应设置!右侧变窄标志;
!
,
3】 :左侧:路面宽度减少时应设!置左侧变窄标志
】
:
7《。.12.3 窄】路标:志(或窄桥》。标志)至道路(【或桥面)缩窄—过渡段地点距离【应按本规范表—4.:3.:2的规定取值
】
?
7.12》.4 ? ,可在窄路标志(或】窄,桥标志)的下方设】置,辅助:标志说明窄》。路,(或窄桥)的长度】也可与建议》速度标志联合使用】
7【.12.5 当窄!路路:段(或桥面)为单车!道双向通行时—一端应配合设置会车!让行禁令标》志
?
7》.12.6》 设置《。窄路标志(》或窄桥标志)的路】段,宜同时施划》车行道宽度》渐变:。段标线或设》置路边轮廓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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