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12 窄路、窄桥!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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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2:.1 下列情况应!设置窄?路标:志,、窄:。桥标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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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当双向2车道的路】面宽度缩减为6m】以下的路段前—方应设置窄路—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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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当桥面【净宽比两端路面【宽度:变窄且桥面净宽小于!6m的桥梁》前方应设置窄—桥标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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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2【.2: 窄路标志—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
《 : 1 ? 两侧路面宽度【同时减少时应设【置两侧变窄》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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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右侧路面宽度减少】时应设置右侧变【窄标志?;
】 3 左【侧路面宽《度减少时应》设置左侧《变窄标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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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2.—3 : 窄路标志(或窄】桥标:。志)至道《路(或桥面)缩【窄过渡段地点距离】应按本规范表4.】3.:2的规定取》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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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2.?4 : 可在窄路标志(或!窄桥标志)的下方设!置,。辅助标志说明—窄路:。(或窄桥)的长度】也,可与建议《速度标志《联合使?用
7】.12.5 【当窄路路段(或【桥面)为单车—道双向?通行时一端》应配合设置会车【让行禁令标志
!
7.》12.6《 设置窄路标【志,(或窄?桥标志?)的路?段宜同?时,施划:车行道宽度》。渐变段标《线或设置路》边轮廓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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