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10 禁》止超车?、解:除,禁止超?车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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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0》.1 下列情【况应:设,。置禁止超车》。标志、解除禁止超车!标志
【。
1— :双向2车道的长【大隧道、桥梁—交通流量较大—的道:。路路段?窄桥:、弯道、陡坡等超】车容易引起危险的路!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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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圆曲线半径或—超车视距《小于表6.10【.1:所列数值的路段
】
表6【.1:0.1 禁止超】车的最小圆曲线【半径及超车视—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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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0.:。2, , 禁止超车》标志、解除禁—止超车标志应按下列!方法设?置
【 1 — 在禁止超车—路段的起点应设置禁!止超:车标志?终,点应设?置,解除禁止超车标志】若终点为交叉口【可不设解除》禁止超车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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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 :当禁止超车路段较长!时应重复设置—。禁止超车《标志其间隔》宜为500m;
】
》。 , 3 —当禁止超车区间【。与多条?道路相交叉时应【在,每个交叉口的出口处!右侧设置
—
:
6.10.3】 禁止超车标志可!与傍山险《路、陡坡、连—续下坡?、窄路、《窄桥、?驼峰桥?、施工、事故易发】路段、注意危险等】警告标志配合使用
!
6.1】。0.4 已施划有!。禁止跨?。越对向或同向车【行道分界线的—路,。段,可不设禁止超—车标:志;当交通标线易被!积雪覆盖时应—设置禁?止超车标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