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7 】 车道行《。。驶方:。向标志
【。
5.7.】。。1 车《道,行驶方?向标志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当!交叉:。口某方向进口交通】流量较大《、转弯车辆较多或】渠化车道数大于或等!于4条车道时应【设,。置车道行驶方向【标志;
—
? , 2 当交叉!口渠化车道布置【不够充?分、不规《则或地面导》向箭头易被积—雪遮埋?时应:设置车?道行驶方《。向标志
—
5.7.2】。 在?交叉口前设置车【道行驶方向标志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 车道!行驶方向标志应设置!在导向?车道前适当位置并不!应与指路标》志之:间互相遮挡;
!
,
: , 2 —除分向行驶车道【标,志以外?的,车道行驶方向—标志均应设置在所】指示:车道中心《上方;
【
3 】 分向行驶》车道标志宜采用【悬臂式设置于指路】。标志下游或与指路】标志并列《设置;?
,
— , , 4 当渠—化车道多级变化交通!流量较大时宜在【指路标?。志上游适当》位,置,增设分?向,行驶:车道标志
!。
,5.7.3 路段!。上的车道行》驶方:向标:志宜:设置在导向车道【变化的起点位置【并,应采用门《架结:构逐车道分》设
5.!7.4 车—道行驶方向标志所】指方向应与》。车道布置方式—。及地面箭《。头,标线一致
》
5.【7.5 车—道行驶?方,向标志?不得代?替指路标志当—指路:标志已明确反映车】道布置及各方向【去向、地点路径可】不设置车道行驶方向!标志
《
5.7【.6 当交叉口】车道管?理措施情况复杂时可!在版面中《组合禁令、辅助等标!志对特殊车道的【使用时?间,、车种、车》速等情况进》行限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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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7, 当车道行—驶方向根据管理要求!可变时应设》置,可变的车道行驶【方向标志《
5.】7.8 当—遇快速路或主要干道!多,车道逐?级分合?流情况时《车,道行驶?方向标志宜重复【设,置
【5.7.《9 当道路车【道,数大:。。。于6条时《宜采:用分向行驶车—。道标志并应采用悬】臂式结构在道—路,两侧同时设置—
》
5.7.1—0 若遇交叉口进!口道:仅有一条左转车【道,。且不禁止掉头时左转!和,掉头合?用车道标志可由左】转,车道标志替代—;若:交,叉口进口道有多条】左转车道且部分【左转车道《禁止掉头时宜在【不禁止掉头的左【转车道上设置左转和!。掉头合?用车道标志
】
5.》。7.:1,1 : 车道行驶》方,向标志版《面,中车道分隔线—宜反映地面标线实际!情况距离交》叉口较近《时可采用实》线分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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