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设置规范 [附条文说明] GB51038-2015 建标库

中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城市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设置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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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51038-2015

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实施日期:2015年12月1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

第795号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发布国家标准《城市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设置规范》的公告

    现批准《城市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设置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51038-2015,自2015年12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3.1.1、4.1.6、12.9.6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规范由我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计划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15年4月8日

前言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2010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订、修订计划>的通知》(建标[2010]43号)的要求,由上海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集团)有限公司、公安部交通管理科学研究所会同有关单位编制完成。

    规范编制组经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有关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编制了送审稿,最后经审查定稿。

    本规范共分17章,主要技术内容包括:总则、术语和符号、基本规定、交通标志的基本要求、指示标志、禁令标志、警告标志、干路和支路指路标志、快速路指路标志、其他标志、交通标线的基本要求、指示标线、禁止标线、警告标线、其他标线、交通标志和标线协调设置、交通标志和标线施工及验收。

    本规范中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规范由住房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负责日常管理,由上海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集团)有限公司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寄送上海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集团)有限公司(地址:上海市中山北二路901号,邮政编码:200092),以便今后修订时参考。

    本规范主编单位、参编单位、主要起草人和主要审查人:

    主编单位:上海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集团)有限公司

              公安部交通管理科学研究所

    参编单位:上海市城市建设设计研究总院

              浙江省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

              上海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总队

              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

              天津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

              3M中国有限公司

    主要起草人:袁胜强  俞春俊  陈奇甦  温学钧  顾金刚徐健  胡程  杨旻皓  孙瑞华  王磊祖永昶  彭庆艳  王跃辉  朱晓宇  李松林李娅  官阳  夏方庆  秦丽玉  姜金辉王亮  郑晓光  张瑜  李宏  唐楹

    主要审查人:王晓华  倪伟  徐波  信岩  马国纲李哲  蒋善宝  罗义学  施斌峰  郭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