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住建》厅关于规范我省计】入,容积率建《筑面积?计算:规则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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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住建?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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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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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县、自治县!规划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洋浦经?济开发区规划建【设土地局各有—关,单位
】为了加强我》省城乡规划管理规】范建设项目规—划许可?过程中计入容积率建!筑,面积(以下简称【“计容?面积”)的计—算规则依据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T 50】353-20—13)等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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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建设工程【建筑面积《的计算应执行—国家:标准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T 5035】。3-2013)【在计:算容积率时法律、】法,规或技术标准未规定!计算方法的》计容面积按以下【规则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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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当住宅建》筑,层,高大于或《等于4?.9米时不论—层内:是否有?隔层计容面积按照该!层建筑面积的—2倍计算当》住宅建?筑层高大《于或等?于7.6《米时不论层内是否有!隔层计容面积—按照该层建筑面积的!3,倍,计算:当办公建筑层高【大于或等于》5.5?米时不论层内是否】有隔层计容》面积按?照该层?建筑面积的2倍计】算当办公建》筑层高大于》或,等于:8.:8,米时:不论层内《是否有隔层计容【面积:按照该层建》筑面积的3倍—计算当商业》。。建筑层高大于或【等于6.《1米时不论层内【是否有隔层计—。容面积按照该层建】筑面积的2倍—计算:当商业建《筑层高大于或等于1!0米时不论层内【是否有隔层计容面】积按照该层》建筑面积的3倍计】算住宅、办》公、商业建筑的门】厅、大?堂、中庭、内廊、】采光厅等《公共部分《及,屋顶以?及,体育:馆、:影剧:院、博物《馆等有特殊空间高】度要求的公共建【筑可按其实际—建筑面积计》算计容面积
【 (二)【地下室用作》车库、设备》用房及具《有经营性、公共性】用房的其建筑面【积不:计入容积率但住宅建!筑地下室用作居住】功能使?用的其建筑面—积按:0.6系《数折算?后计入容积率—地下室的判定—应符:合以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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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房间》地平面低于室外地平!面的高?度超过?该房间净高》的1/?2且除地下车库的】情形外只《能通过垂直交通(】电梯、楼梯》)进入室内;
】 《。 ,。 : ,2.建筑物的室外地!面标高应当》符合控制性详—细规划的《要求控制性详—细规划中未明确规】定的基地内又无【法采用统一的室外地!面标高以及其他【确需构筑地形的应综!合考虑该地区—城市排水设施情【况和附近道路—、建:筑物标?高通过编制修建【性详细规划确—定,室外地面标》高,。;
? ? 《 3.控制》性详细规划、修建性!详细规划均未明【确规定的建筑物的】室外地面标高一【般以周?边,相邻的城市》道路中?。心线标高《为基准加上0—。.3米;
— 4!.,建筑物室外地—面标高?不一致的以较低【的标高作《为该:建筑物的室外—地面:标高:
》 (三)高、—多层民用《。建筑的底《层,。设置架空层用—作通:道、:停车、布置绿化小】品、居民休闲—。设施及连续雨廊等非!营,利功能?且层高大于或等【。于3.9《米其建筑面》积不计入计容面积】架空层不得围—合封闭改作他—用
(四!),在主体结《构内的阳《台应按其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计容面积在主】体,结构外的阳台设计进!深(取阳台维护【结构外围至》外墙:。面的最大垂直距离)!不,超,过2:.4米(含2.4米!)的按其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计算计容面积】进深大于2.4【米的按?。其水平投影面积【计,算计容?面积
二【、符:合,海南省民用建—筑应用太《阳能热水系统补偿】建筑面积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享受补偿建筑面积】部分不计入容积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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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建—设单位?或,个人送?。审建设项目建设工程!设计方案时均应按】本规定计算》计容面积建筑—设,计单位应《在建筑设计》方案的技术经济指标!栏目:中分别注明》。计容:面积和不计容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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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自20】14年1《1月1日起尚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建设项目均!应按本通知计算【计,。容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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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各市?县,有关规定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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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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