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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章 —市容管理 》 第六》条, ,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应按照建设现代化城!市的要求制定—城市容貌标准— :。第七条 城》市建筑物、构—筑物应当保持外【观,整,洁、美观并遵—守下列规《定, 《   (》一)新建《、改建、扩建—的建筑物和构筑【物应符合城市规划要!求讲究建筑艺术【其造型?、装饰应与周—围环:境相协调阳台和窗户!的护栏、空调设【备托:架、太阳能》等设施的设置—应当统一设计做【到整齐美《观;    】(二)产权人或【使,。用人应?适时整饰《、,清洗或粉《刷临街墙《面;:    (【。三)主次干道两侧】临街建筑物》顶部、外走》廊、阳台和窗—外等:应保持整洁》不,得,堆放和吊挂有碍市容!的物品;《 , , ,  : (四)《在临街建筑立面【安装空调主》机应做到隐蔽、规】范主机底应高于地面!2.5米以上不得影!响街景不得向人行道!及路面、墙面—排水临?街建筑物安装太阳能!热水器?必,须,。做到:规范:; :    (五【)主要街道两侧的单!位未:经批准不得设置围】墙确需设置的应【选用透?景,围墙、栅栏或者绿篱!。、花坛(《地)、草坪等—;   》 (?六)对影响》。市容的残墙断壁、破!。。旧房屋?、构筑物等由产权】人或管理人按—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的要:求及时进行修—整、改?造,或拆除?;,   (七)拆】除沿街建筑物—、构:筑物应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并】及时清除《垃圾 第八条【 需改?变沿街?建筑物造型、开门、!扒窗、搭建门厦、】封闭阳台《等必须?征,得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的:同,。。意根据有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后按要求限期—改造装修《 , 第:九条 城市的—市政公用《设施应当与周—围环境相协调并【保持设施完好整【洁  —  ?(一)城市道路应】保持平坦、畅通不得!随,意,挖掘出现坑凹、碎】。裂、破损、隆—起的应?。及时修复《各种井盖应保持【完好、正《位出现?破损、移位、丢【。失等:设置单?。位或养护维修单位应!及时修?复,、正位或更换; !  : (二)》。。道路和桥梁》上设置的隔离墩【、防:护栏、防护墙、【排水等设施应—保,持,整,洁、完好、》有,效出现破旧、污损】的,养护维修《单,位应当?及时清洗、修复【、更换;    ! (三)对下水道、!渠道、河道等管理单!位或责任单位要经常!疏通清出的污泥【杂物应随时》清运;   — (:四)各?种架空线路、交【通标志、候车亭、】道路铭?牌标:志等设施的设置应】当规范、整齐、【美观、完好》 , 第十条 城市【中的各类绿》地应保持整洁、美】。观其:造型植物、攀缘植】物和绿篱应》保持:造,型,完整;城市的行道】树应排列《整,齐缺株枯死的—产权单位或责任单】位应及时补植、修整! ?。第十一?条 严禁占用—。城市:。道,路设置棚、亭已经设!置的设?置单位应限期拆除】并恢:复道路原状 第】十二条 严禁擅自占!道经营和店外—经营确需《设立:。早市、夜市、—摊点群以及》自行车修车》点、瓜果和冷—饮等摊点的必—。须由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统—一定点?未经定点的由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予以取缔   !经批准?经营的摊点设施应】整洁规范标志统一】按批准的《时限和经营种类经营!。并保持摊《点周围容《貌整洁不得擅自【。改变经营地点、扩大!。经营场?地范围? :第十三条 》严禁在?城,市,主要道路两侧露天烧!烤露:天烧烤必《须在指定的范围【内进行 《 第:十四:条 严?禁在城市主要—道路两侧及公共【场所从?事,车辆:清洗和维修 【第十五?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街【。道两:侧和公共场地堆放物!料,、,搭建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它设施因建设—。。等特:殊需要在《街道两侧和公共【场地临时《堆放物料、搭—建非永久性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它设【施的必须经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 凡临时占用城【市道路的《应按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缴纳道路—占用:。费 第十六条 】。举办大型活动需要】临时:占用城市道路、广】场等:公共场所活动主【办,单位必须经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并签:订环境卫生责任书、!缴纳卫生保证金和】道路(场《地):占用费后方可—占用活动结》束后应及时清—。理场地?恢复原状   不!按规定清理场—地的:由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组织—代为清理活动主办单!位承担相关费用【。 第十《七条 ?收购废旧物品的经营!者应:当保持收购场所整】洁不得乱堆乱放【应当对?存储场所的》废,旧物品采取围挡、遮!盖等措施不得—影响破坏周围环境】 第十《八条 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应会同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制》定城市夜《景亮化美化》实施方案《经市:。政府批准《后执:行主:。干道两?侧、广场、公园【、重要?区域的建筑》物、构筑物应按【规定的标《准要:求建设夜景照—明设施   夜景!照明和路灯照明的设!置单位或管理—单位应当按规—定时间开《闭照:明设施加强照明设施!的维护管理》做,到整洁美观、—。使,用安全 》第十九条 城市户】外广告的设》置必须符合城市【容,貌标准按照》德州:市城市户外广—告,设置: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 !   各》类经营门店应当【按规定设置规范的门!店字号、灯箱广告】等禁止橱窗内贴【字贴画?和店外摆放招牌;户!外霓红灯《、,灯箱、电子显示牌等!应保持功能完—好;户外广告、标】语牌、画廊、橱窗等!应保持美观并定期】维修或油饰   ! 机?关、团体《、部队、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及!个体工商户的名【称、:。字号、标《志等招牌应》当,规范设置做到—牢固安全《、整:齐美:观    — 重要活《动的标语、横幅【的设置要《符合市容观瞻要【求,不得妨碍正常通【行到:期,应及时撤除  【 禁止在城市【建筑物外墙及门【窗内外、构筑—。物、线杆、树—木,、护栏或其他设【施上乱写、乱画、】乱贴:、乱挂广告》;禁止在城市道路】和,公共场所《散发:广告 第二十【条 车辆在市区【内通行应《按规:定路线行《驶并遵守下列—规,定    !(一)保持车容【整洁:不得向车外》抛撒废弃《物;    (!二)运?输,液体、流体、散【体或:。易挥:发有害气体的车辆应!装载:。适量、密封》。、覆盖防止撒漏【、挥发?;  《  (三)尾【气,排放必须达到—规定标?准; 《   (四)出租!车、公交《客运车辆等必须【在核定的站点停靠、!上下旅客、装—卸行包不《得随意调头和停靠】;   《 (五)畜力—车进入指定区域必】。须配戴粪《兜和清洁《工具: :第二十?一条 机动车—、非机动《车等应?在停车场或划定【的停车区域整齐停放!不得在车行》。道、人行道和—其,他妨碍?交通、影《。响环:境的地点《乱停、乱放 【。第二十二条 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工程》施工:现,场的容貌和环境【监督:参与工程竣工验收】 ?    《 施工单位应遵守下!列,规定   — (一)》施,。。工工地必须设—置明显?标志并围挡》围挡高度不》得低于1《.8米?。对土堆、散料应当】采取:遮盖或者洒水措施;!    (【二,)建:。。筑垃圾应当》及时清?运日产日清不得【凌空抛撒建筑垃【圾车辆不得沾带泥】土驶出施《工工地?;   》 (三)》。混凝:土浇注量超出—规定的建设项—目施工工地应当使用!预搅拌混凝土采【用现场搅拌的必须采!取防止扬尘污染措施!; :   ?。 (四)拆—迁造:成扬尘的应》。当,随拆随洒《水; ?    (五)】在道路上施工应当】实行封闭《式作业施工弃—。土、废?料必须及时清运堆放!施工弃土、散—料的:应当采取洒水或【者遮盖?等措:施防止扬尘》污染;?    (六】。)施工废《水,须经沉淀后方能【排入下水《管道严禁施工废水冒!溢; 《。   (七)施】工现场材料和机具应!当堆放整齐停工场】。地应当?及时:整理并作必要的【覆盖;   【 (八)竣—工后要?及,时清理和《平整场地;  【。 (九《),进行:建筑施工作业时【应当:采取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并不得超过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 【 第二十三条 【在市区内存放煤炭】、煤:矸,石、煤渣、煤灰、】砂石、?。灰土等物《料必须采《取防燃、防尘等【措施 第二—十四条 禁止—在城:市道路?、公共场所及—人口集?中地段焚《。烧落叶、秸杆—、沥青、油毡、橡】胶、塑料《、皮革、垃圾以及】其,他产生有毒有害烟尘!和恶臭气体的物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