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验证
》 》 第:二章 ?市容管理 》 第六》条 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应按照?建设现代化》城市的要求》制定城市容貌标准】 第七条 —城市建筑物、构筑物!应当保持外观—整洁、美《观并遵守下列—规定   】 (?一)新建、改建、扩!建的建筑物》和构筑物应符合城】市规划要求讲究建】筑艺术其《造型、装饰》应与:周围环境相协调【阳台和窗户的护【栏,、空调设备》托架、太阳能等设】施的设置应当—统,一设计做《到整齐美观; 【    (—二)产权人或使用人!应适时整饰》、清洗或粉刷临【街墙面;   】。 (三)主次【干道两?侧临街建筑物—顶部、外走廊—、阳台和《窗外等应《保,持整洁不《得堆放和吊挂有【碍市容的《物品:;,    》 (四)在临街建筑!立面安?装空调主《机,。应做到隐蔽、—规范主机《底应高?于地面2《.5米以上不得影】响街景不得向人【行道及路面、墙面排!水临街建筑物安【装太:阳,。能热水器必》须,。做到规范;》    (五】)主要街道两侧的】单位未经批》准不:得设置围墙确需【。设置的应选用透【景围墙、栅》栏或:者绿篱?。、花坛(地)—、草坪等《;   》 (六《)对影响《市,容的残墙断壁、【破旧房屋《、,构筑物等《由产权人或管理【人按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的】要求及时进行—修整、改造或拆【除;:   (七)拆除!沿街建?筑物:、构筑?物,应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并及时【清,除垃圾 第八条】 需:改变沿?街建筑物造型、开门!、扒窗、搭建门厦】、封闭阳台等必须】。。征得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的,同意根据有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后按要求限期改造装!修 第九条 【城市的市政公—用设施应当与周围环!境,。相协调并《。保持设施《完,好整洁? 《   (一—)城市道路应保持平!坦,、畅通不得随—意挖掘出《现坑凹、碎裂、破】损、隆起的应及【时修复?各种井盖应保—持完好、正位出现】破损、?移位、丢《失等:设置单位或》养护维修单位应【及时修?复、正位或更—换;    【 ,(二)道路》和桥梁上设》置的:隔离墩、《防护栏、《防护墙、排水等【设,施应保持整》洁、完好、有效【出现破旧、污—损的养护维修单【位应当及时清洗、】修复:、更换; —   《(三:。)对下水道、渠道】、,河道等管理单—位或责任单位—要经常?疏通清?出,。的污泥?杂,物应随时清运—;   》(四:),各种架空《线路、交通标—。志、候车亭、道【路铭牌标志等设施的!设置应当《规范、整齐》、美观、完好— 第十条 城市】中的:各类绿?。地应保持整洁、【美观其造型植物、】。攀,缘植物和绿篱应保】持造型完整;城市】的行道?树应排列整齐—缺株枯死《的产权单《。位或责任《单,位,。应及时?补,植、修整 》 第十一》条 严禁占用城市道!路设置棚《、亭已经《设置:的,设,置单位应限期拆除】并恢复道《路原状 第十【二条 严禁》擅自:占道:经营和?店外经?营确需?设立早市、夜—市、:摊点群以及自行车修!车点:、瓜果?和冷饮等摊点的必】须,由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统一定点未》经定点的由》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予以】取缔 ? , 经批准》经营的?摊点设施应整洁【规范标?志统一按批准—的时:限和经营种类—经营并保持摊点周围!容貌整洁不得擅自改!变经营地点、扩大经!营场地范《围 第十》。三条: ,严禁在城市主要【道,路两侧露天烧烤露】天烧烤必《须在指定的范围内】进行 《第十四条 严禁在】城市:主要道路两侧及【公共场所从事车辆】清洗和维修 【第十五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街道两侧和—公共:场地堆放物》料、搭建《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它【设施因建设等特殊需!要在街道两》侧和公共场地临时堆!放物料、搭建—非永久性《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它?设施的?必须经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 凡临《时占用城市道路【的应按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缴纳道—路占用费 —。。第十六条 》举办大型活动需要】临时占用城》市道路?、广场?等公共?场所活动主办单【位必须经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并》签,订,环,境,。卫,生责任?书、缴纳卫生—保证金和道路(场】地)占?用费:后,方可:占用活动《结束后应及时—清理:场地恢复《原,状   不按规】定清理场地的由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组织》代为清理《活动主办单位承【担相关费用 第十!七条 ?收购废旧物品—的经营者应当保持收!购场所整洁不—得乱堆乱放》应当对存《。储场所的废旧物品采!取围挡、遮盖—等措施不得影—响破:坏周围环境》 第十《八条 ?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应会:同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制定城市—夜景:亮化美化实施方案】经市政府批准—后,执行:主干道两侧、广【场、公?园、重要区域的【建筑物、《构筑:物应按规定的—标准要求建设夜【景照明?。设施   夜景】照明和路灯照—明的设置单位或【管,理单位应当按规定】时间开闭照明设【施,加强:照明设施的维护【。管理做到整洁美观、!使用安全 第十九!条 城市户外—广告的设《置必须符合》。城市容貌标准—按照德州市城市户】外,。广告设置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 【   《各类经营门店应【当,按规:定设置规范》的门店?。字号、灯箱》广,告等禁?止橱窗内贴》字贴画和店外—摆放:。招牌;户外霓红灯】、灯箱、电》子显示牌等》应保持功能完好;户!外,广告、标语牌—、,画廊、?。橱窗等应保持美观】并定:期维修?或油饰  —  机关、团【体、部队、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及?个体工商户的—名称、字号、标志等!招牌应当规范设【置,做到牢固安全—、整齐美观  】  重要活动【的标语?、横幅的设置要符合!市容观瞻《要求不得妨碍正【常通行?到期应及时撤除 】  禁止在城市】建筑物外墙及门窗】内外、构筑》。物、线杆、》树木、护栏》或其他设施上—乱写、?乱画、?乱贴、乱挂》。广告;禁止在—城市:。道,路和公共场所散【发广告? 第二十条 车辆!在市区内通行应按】规定路线行驶并遵守!下,列规定   ! :(一:)保持车容整—洁不得向车外抛撒废!弃物;  —  : (二)运输液【体、流体、散体【或易挥发有害气【体的车辆应装—载适量、密封、【覆盖防止撒漏、挥发!; ?   (》。三)尾气排放—。必须达到规定标【准;    【。 (四?)出租?车、公交客运车【辆等必须《在核定?的站点停靠、上下】旅客、装卸》行包不得随意—调头和停靠》;   《 (五)畜力车进】入指定区《域必须配戴粪兜【和清洁工具 第二!十一条 机》动车:、非机动《车等应在停》车场或划定的停车区!域整齐?停放不得在车—行道、人行》道和其他妨碍交通】、影响环《境的地点乱停、乱】放 ?第二十二条 —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工程施工现【场的容貌和环境监】督,参,与,工程竣工验收—     施!工单位应遵》守下:列规定 》   (一)【施工工地必须设【。置明:显标:志并围挡围挡高【度不得?低于:1.8米《。对土堆、散料应【当采:取遮盖或《者洒水措施; 【    《 (二)《建筑垃圾应当及【时清运日产》日清:不得凌空抛》。撒,建筑垃圾车辆不得】沾带泥土驶出施工工!地;    【 (三)混凝—土浇注量超出规【定的:建设项目施》工工:地应当使用》预搅拌混凝土采【用,。现,场搅拌的必须—采取防止扬》尘污染?措施; 》   (四—)拆迁造成》。扬尘:的应当随拆》随洒水;    ! (五)在》道路上?施工应?当实行封闭式作【业施工弃土、废【料必须及时清运堆】放施工?弃土:、散料的应当—采取洒水或》者遮盖等措施—防止扬尘污染; 】 ,   《(六)施工废—。。水须经沉淀后方【能,排入下水《。。管道严禁《施工废水冒溢—;    【(七)施工现场材】料和机?具应当堆放整齐停工!场地应当及时—。整理并作必要的覆盖!;    (】八)竣?。工后:要及:时清理?和平整场地》;   (九【)进行建《筑,施工作业《时应当采取》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并不得超过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 第二!十三条 在市区内存!放煤炭、煤矸—石、煤渣《、煤灰?、,砂,石、灰土等物料必】须采取防燃》、防尘等措施 】第二十四条 禁【止在城市道路、公共!场所及人口集中地】段焚烧落《叶、秸杆《、沥青、油毡—、橡胶、塑》料、皮革、》垃圾以及其他产【生有毒有害》。烟尘:和恶臭?气体的物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