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7 供电及供气
8.7.4 自控仪表的普通电源和不间断电源(UPS)的质量应符合下列要求:
(1)普通供电交流电源:电压:220VAC±10%;频率:(50±1)Hz;波形失真率:小于10%。
(2)普通供电直流电源:电压:(24±1)VDC%;纹波电压:小于0.5%;交流分量(有效值):小于100mV。
(3)电源瞬断时间应小于用电设备的允许瞬断时间:瞬时跌落:小于20%;不间断供电(UPS)交流电源;电压:220VAC±5%;频率:(50±0.5)Hz;波形失真率:小于5%。
(4)不间断供电(UPS)直流电源:电压:24±0.3VDC%;纹波电压:小于0.2%;
(5)交流分量(有效值):小于40mV;电源瞬断时间应不大于3ms;电压瞬时跌落:小于10%。
8.7.8 自控仪表供气常用指标应符合下列要求:
(1)压力范围:0.5MPa(g)~0.7MPa(g)。
(2)露点:在线压力下的气源露点应比环境温度的极端最低温度至少低10℃。
(3)含油量:小于10mg/m3。
(4)含尘量:小于1mg/m3,粒径不大于3μ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