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浆造纸厂设计规范 [附条文说明] GB51092-2015 建标库

7  电气系统

7.2      

7.2.1  电力负荷应符合下列规定:

    3  制浆造纸厂的负荷等级分类应按以下规定划分:

        (1)属于重要负荷的设备应符合表20的要求:

表20  制浆造纸厂重要负荷的设备

    注:该表中数据取自国内具有代表性的大型纸厂、浆厂。

        (2)属于一般负荷的设备为:二氧化氯制备车间、碱回收车间(含蒸发、燃烧、苛化、石灰窑工段)、氯碱制备车间、双氧水制备车间中不属于重要负荷的工艺设备;制浆车间、浆板车间的工艺设备;造纸车间的工艺设备;化学水处理车间的工艺设备;废水处理站(场)的工艺设备;其他辅助类的生产、生活负荷。自备热电站厂用电的负荷等级分类宜参照现行行业标准《火力发电厂厂用电设计技术规定》DL/T5153的有关规定。

7.2.3  供电系统应符合下列规定:

    5  大型项目(装机容量超过50MW,计算负荷超过30MW),厂区配电电压宜采用35kV;且宜采用35/10(6)kV,35/0.69(0.38)kV,直接降压配电系统。

7.2.5  无功功率补偿以及谐波处理应符合下列规定:

    4  通过串入电抗器电感量的大小来控制并联谐振点,有效避开谐振点,使电容器回路的总电抗为感性,从而起到抑制谐波的作用。

7.2.6  变配电所应符合下列规定:

    4  宜按总回路的15%,并宜按每种规格不少于一个的原则设置备用回路。

7.2.8  原料堆场与电力架空线的水平距离不小于电杆(塔)高度的1.5倍,主要是考虑架空电力线在倒杆断线时的危害氛围。据调查,架空电力线倒杆断线现象多在刮大风特别是刮台风时发生。据21起倒杆、断线事故统计,倒杆后偏移距离在1m以内的6起,2m~4m的4起,半杆高的4起,一杆高的4起,1.5倍杆高的2起,2倍杆高的1起。对于采用塔架方式架设电线时,由于顶部用于稳定部分较高,该杆高可按高度最高一路调设线路的吊杆距地高度计算。本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