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规《范用词说明
【
1 为便!于在执行本规范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不同的?用词:说,明如下
! 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
《
【 :。 ,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
《
: ? 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
!。 : 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
,
》 3)》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
—
? 正—面词采用“宜—”反面词采》用,“不宜”;
】
?。 ? 4)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采用“可”【
《
2 条—。文中指明应按—其他:有关标准执行的写】。法为“应符合—……:的规定”或》“应按……执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