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 【 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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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1 —一般规定
】
《12.1.1 采!暖通风?空,气调节及制冷设【计除应满足工—艺生产要求外还【。应考虑节约能源、】。保护环境及改—善劳:动条件
—
12》.1.2 空【调采暖设《计方案应根据—。系统使用功能、能源!来源、环《境条:件等具?体情况结《合国家有《关安全、节能—、环:保、卫生等方针政】策经技术经济比较后!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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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1.3【 除本《章,节提及的暖通系统】外,其他暖通系》统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采暖通风和—。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 500!19、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和民》用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 507—36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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