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 建 筑
9.1 一般规定
9.1.1 建筑设计应满足生产、设备安装、操作、检修的要求,平面和空间布置应规整、紧凑、经济、合理。
9.1.2 建筑设计应满足建筑防火、防爆、防雨、防水、防结露、防寒、保温、隔热、防腐蚀、防噪声、隔声、防振、防尘以及室内卫生等要求。
9.1.3 建筑设计应符合工业建筑特点,并与周围环境相协调。
9.1.4 建筑结构材料宜选用地方材料和可再生可循环利用的材料。
9 建 筑
9.1 一般规定
9.1.1 建筑设计应满足生产、设备安装、操作、检修的要求,平面和空间布置应规整、紧凑、经济、合理。
9.1.2 建筑设计应满足建筑防火、防爆、防雨、防水、防结露、防寒、保温、隔热、防腐蚀、防噪声、隔声、防振、防尘以及室内卫生等要求。
9.1.3 建筑设计应符合工业建筑特点,并与周围环境相协调。
9.1.4 建筑结构材料宜选用地方材料和可再生可循环利用的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