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浆造纸厂设计规范 [附条文说明] GB51092-2015 建标库

8.4  信号报警及安全联锁保护系统

8.4.1  信号报警及安全联锁保护系统的设计应满足制浆造纸过程的要求,并应采用简明的线路,减少中间环节。

8.4.2  当过程控制系统采用分散型控制系统(DCS)或可编程序逻辑控制器系统(PLC)时,信号报警系统可采用分散型控制系统(DCS)或可编程序逻辑控制器系统(PLC)实现。

8.4.3  当过程参数接近联锁设定点时,宜设置预报警。当过程参数达到联锁设定点时,在产生联锁动作的同时,并应进行报警。

8.4.4  安全联锁保护系统宜与过程控制系统分开,并应独立完成安全联锁保护功能。当过程控制系统故障时,不应影响安全联锁保护系统将过程带入安全状态。

8.4.5  安全联锁保护系统应设计成一旦将过程带入安全状态,该状态将一直保持至复位信号产生为止。复位信号应在安全联锁保护系统中以手动方式给出。

8.4.6  规模较小、逻辑关系简单的安全联锁保护系统宜采用继电器组成逻辑单元,规模较大、逻辑关系复杂的安全联锁保护系统的逻辑单元宜采用以微处理器为基础的器件组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