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6 绿 化
6.6.1 绿化应结合当地自然条件、植物生态习性及抗污性能,因地制宜,合理布置工厂绿化用地。
6.6.2 绿化应与总平面布置、竖向设计和管线布置统一考虑,充分利用厂区非建筑地段及零星空地;应利用管架、栈桥、架空线路等设施的下面及地下管线带上面的场地布置绿化。厂区绿地率、树木与建(构)筑物和地下管线的最小间距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工业企业总平面设计规范》GB 50187的有关规定。
6.6.3 厂区内道路弯道及交叉口、铁路专用线与道路平交道口附近及铁路专用线沿线的绿化布置,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厂矿道路设计规范》GBJ 22和《工业企业总平面设计规范》GB 50187的有关规定。
6.6.4 厂区土(石)方工程平整时,挖、填方边坡宜铺草皮加固,加强水土保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