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 热能动—力
《
,
,
《
5:。.1 一》般规定
【
:
5.1.—1 设计前应取得!全厂生产、生活热】负荷资料和燃—料、水质及》其他基础《。资料
5!.1:.2: :供热方?案应根据《全厂:用热负荷《特点进行技术经【济比较?后确定宜《采用:热电联产《
—5.1.3 — 热电站《建设:应根据?热负:荷的需要确定最【佳方案
》
,
5.1—。.4 ? 锅:。炉房设?计,。除应执行本规范外】。还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锅?炉房设计规范—GB 50》0,41的有关规定【;热:。电厂(站)设计根】据蒸汽初参数及【单机容量大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小型火力》发电:厂设计?规范GB 》50049和大中型!火力发电《厂设计规范G—B :50:660的有关规【定
》
5.1.5 】 当燃料中》涉,及制浆造纸废弃物等!生,物质燃?料时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生活垃圾焚烧处【理工程技术》规范CJ《J 90《。的有关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