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6 消防与安【全
《
:
?14.6《.1 海上—风电机组内应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固定灭火设施除】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 50—116和电力设备】典型消?防规程DL》 5027》的有关规定外还应】符合下列规定
】
?
,
1 【 机舱及《塔筒内应配》置火灾自动报警装置!和,气体、液体等固【。定灭火装《置设置?的消防?设施应?保,证风机机舱及塔筒内!。全部电?气设备?的安全?、火灾的集》中监视及灭火—装置的自动启动和】远方/现场手动【强制:启,动,;,
,
?
2 【 风机发生火灾时】应快速与系统解列】并应立即启动固定】灭火装置灭》火;
! , 3 设置—通风:系统:的海上风《电机组应《。在系统?的进风口处设置阻】风门(防火阀—)当风机发生火灾】时应自动《关闭
》
14.—6.2 海上【变电站消防设计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火力:发电厂与《变电站设《计防火规《范G:B 5?0229、电力设】备典型消防规程DL! 502《7和:敞开式海上》生产平台防》火与消防的》推荐作法SY/【T :10034的有关】规定
《
,。
14.6.】3, 海上航标—信号系统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中国海区》水上助?航标志GB 4【696、中》国海区视觉》航标表面色》规定GB 17【381和船载—自动识别系》统(AIS》)技术?要求GB《/T 200—6,8的有关规定
!
14.6.】4 海上》安全防护《与救生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船舶和—海上技?术 船上消防、】救生设?备及逃生路线布【置,图GB?/,T 2148—5的有关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