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6 !建筑物采暖》通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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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6.1! , 建筑?物采:暖通风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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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建筑物采暖—通风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 】。。50189、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 500】19及民用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 50【736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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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集中采暖!地,区和过渡地区建筑物!宜采用电采暖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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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集中控制室、!。电气设备间、办公】室应:设置空气调节装置】。;
】 4《 :采暖设备的加热【元件:和表面温《度应符合《国家现?行相关标准的规定】;
】。 5《 , 电:采暖系统可设置不同!类,型的:温控装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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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6—.2 配电装置室!、GIS电气设备室!、无功补偿装—置,室、电容器室—应,设置通?风系统夏季室内温度!不得高?。。于35℃
】
9?.6.3 配【电装置室、无功【。补偿装置室、电容】器室、蓄电池室应】设置换气次数不少】于每小时1》2次:的,事,。故通风?系统当采用机械送】、排风系《。统时事?故排风机应》兼作排风机使用
】
9.6】.,4 电缆》廊道应采用自然通风!。无功:补偿装?置室应采取》空调降温措》施
9.!6.5 》。生活污?水处理的操作间应】设置换气次数不少于!每小时6次的机【械排风装置室内【空气不?得,。再循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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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6.6 生活【污水处理的泵房宜】采用自然通》风当自然通风不【能满足要求时可【设置机械通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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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6.7 六氟化】硫电:气设:备的房间吸风口【应设在室内下部【通风设备应采取防】腐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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