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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 抗!震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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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1 建(构)【筑物的抗震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 5001!1、构筑物抗震设】计,规范G?B, 50?191和电力设【施抗震设计规范GB!。 5026》0的有关规定
【
《
9.2.2 】抗震:设防烈?度为6度及以上地】区,的新建风力发电工程!必须进行抗震设计】
《
9.《2.3? 抗?震设防烈《度9度?及以上或《参考:风速超过50—m/s(相当于【50年一遇极端风】速,超过70m/s)】的风:力发电场重要建(构!)筑物地《基基础设《计应进行专题论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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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2.4 抗震设!防烈度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GB ?18306的—有关规定对已编制抗!震设防区划的城市可!按批准的抗震设【防,烈度或设计》。地震动参数进—行抗震设防》
9【.2.5 地震基!本烈度为8度—。、,9,度,时风力?发电机组及其基础宜!计,算竖向地震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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