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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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条 《本办法中所规定【的时:间除有?。明确规定外均指【自然日
】 公示时间少】于或者等于》10日的3》天,。或者3天以上的【公,众,假期:应予扣除公示—时间超过10日的】7天或者《7天以上的公—众假期应予》扣除
— 《。因不可抗力导致公示!中断的在不可—抗,力障碍消除后恢复计!。算公示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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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一条 !。本办法自2014年!5,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三年关于城市规【划成果公示》的规定(穗规[【2002《]92?6号)、关于试行规!划公示制度的—通知(穗《规,[200《2,。]9:27号)、关—于建筑工程实行规】划公示?的规定(《穗规[200—2]973号)和】广州:市,城市规?划管理公《示办法(穗规—[2007]896!号)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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