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五章 公【。示反馈意见及处【理
第二【十一条 受理—公,示和批?前公示期《间及公示期满—后,5日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可—以在规定期限内、按!照规:定方:式针:对公示事《项提:出意见和建议—
— , 第二十《二条:。 ,本办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的公?。。。示,意见反馈方式包【括
】 ,(一)通过电—子,意见反馈《表方:式在政府《网站:直接反馈意见—
? (二)通!。过信件(邮寄至【。广州市规划局或者】相,应规:划分局)反馈意见
!
— (:三)直接到指定办】公场所和政》务中心窗口提—交书面意见》
— 通过前》款第:(三:),项的方式提交—。意见的?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当出具回执
】 ,
,
第二》。十三条 公众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向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提出?反馈意见并应满足】以下:条,件
【。 (?一)留下提意见者】的真实姓名(单位名!称):、有效的《联,系方式
《
(二!)说明意见及理由或!者,。依据
! (:三)说明意见—。所针对的公示事项】标明案件受理号
! (【四)就提意》见者:。与公示事项之—。间的利?。害关系进行》说明:
— , 第二?。。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提!意,见者与公示事项之间!有利害关系
】 (—一)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组织编制和修改城!。乡,规划的?规划范围内》的单位和个人
】 —(二)旧城改造项目!范围内的《单位和个人
! 《(三)涉及》经审定的修》建性详细规划、建设!工程设计方案总【平面图作为商品房】预(销)售》合同:附件的商品房建设项!目的为受直接影响】的业主和建设项【目抵押权人
】 (—。。。四):申请具有城市—标志性意义的重大建!筑工程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的为周边—利,益受影响的单—位和个人
】。 《(五)其他与—公示事项有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个人
—
? 第二十五条— 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对公:示期间?收集到的意》见按照下列规—定作出处理》
】。(一)?在,规定:期限以内提》出的意见有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依据并与征》求公众意见的规划】事项直?接相关的《应予以研究处理;
!
(】。。二)在规《定期限以内提出的】意见:有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依据但与—征求公众意见—的规:划事项无《直接关系的可—以在其他规划—管理工作予》以借鉴?;
》 (三)在】。规定:期限以内提出但【缺乏法律和事实依】据的意见或者超出】。规定期限提出的【意见不予采纳—
,
》 :。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当在案件办理经过】中就反馈意见—情况及?采纳情?况进行说明反馈【意见须整理后并入案!。件档案一并呈—批必要时可以—将反馈意见及采纳】情况在政《府网站公《布
?
第二十!六条 ?公示中依法告知了利!害关系人听证权利】。利害关系人在被【告知听证权利之【日起:5日内提出听—。证申:请的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当在20日【内,组织听证
》
,。 : 《对反馈意见较集【中、矛盾较大的公】。示事:。项,可,。以,举行听证或者座谈会!进一步听取》意见:进行充?分论:证,经公:示发:现有城?乡规划法《、行政许《可法规定的需要举行!听,证的情形的应—当,举行听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