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五章 —公示反馈意见及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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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一》条 受理公示和批】前公示期间及公示】期满后5《。日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可以在规定—期限内、按照规【定方式针对》。。公示事项提出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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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二!条 本?办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的公!示意见反馈方式【。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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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通过《电子意?见,反馈:表方式?在政府网站直接【反馈意见
! (二)通过信!件(邮寄至广州【市,规划局?。或者相应规划—分局)?反馈意见
! , , (三)直》接到指?。定办公场所和政务中!心窗口提交书面意见!。
通!过前:款第(三《。)项的方《式提交意见的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当:出具回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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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三条? ,公众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向!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提:出反馈意见并—应满足以下条件
】
》 (?一)留下提意见者的!真实姓?名(单位名称)、】有效的联系》方式
》 (二)说!明意:见及理由或》者依据
《
? ,。 (三)说明】意见所针对的—公示事项标》明案件受理号
! , ,。 (四》)就提?意见:者与:公示事项之间的【利害关系进行说明
!
,
《 第?二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提,意见者与公示事【。项,。之,间有利害关系
! 《 (:一):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组织编制和—修改城?乡,。规划的规《划范:围,内的:单,位和个人《
【 (二)旧城改造项!。目范围内的单—。。位和个人
》
? (》三)涉及经审定的】修建性详细规划【、建设工程设计方】案总平面图作为商】。品房预?(销)售合同附件】的商品房建》设项目的《为受直接影响的【业,主和建设项目—抵押权人
【 ? (四)申—请具有城市标—志性意义的重大建】筑工程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的为!周边利益受影—响的:单位:和个人
— 《 (五)其他与公示!事项有?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个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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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十五条【 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对公【示期间收《集,到的意见按照下【列规定作出处—理
— (一)在【规定期限《以内提出的意见有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依据并与征求公众!意见的规划事—项直接?。相关:的应予以《研究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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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在规定期限—。以内提?出的意见有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依【据但与征求》公众意见的规划事】项,无直接关《系的可以在其—他规划管理工作【予以借鉴;》。
(!三)在规定期—限以内提出但缺乏】法律和?事实依据《的,。意见或者超》出规定期限》提,出的意见不》予,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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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当【在案件办理经—过中就反馈意—见情况及《采纳情况《进行说明反馈意见】须整理后并入案件档!案一并呈《批必要时可》以将反?馈,意见及采纳情况【在政府网站》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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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六条? 公示中依法告知了!利害关系人听—证权利利害关系【人,在被告知听证权利】。之日起5日》内提出听证》申请的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当在20日!内组织听证
】 对反【馈意见?较集中、《矛,盾较大的公示事【项可以举行听—证或者座谈会进一步!。。听取意见进行—充,分论证经公示发【现有城乡《规划法、行政许可】。。法规定?。的,需要举?行听证?的情形的应当举行】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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