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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辽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暂,行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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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辽《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通辽:。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通政发[《2005]12号】
各旗县市区人】民政府通辽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委办—局
?
》通,辽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暂》。行办法业经2005!年第二次市政府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0:0,五年四月七日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城市【房屋拆迁管理维护】拆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障建设项目顺利进!。行根据国《。务院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和内》蒙古自治《区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在通辽市辖区内城!市规划?区,国有土地上实施房屋!拆迁并需《要对被拆迁人补偿、!安置的适《用本:方法
第三条 】城市房屋拆迁必【。须符合城市规—划有利于城市—旧区改?造和生态环境改善】保护文物古迹
】第四条? 拆迁人应》当,依照本办法的—规,定对被拆迁人—。给予合理补偿和安置!;被:拆迁人应当在—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
》 本办法所称拆迁!人是指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的单位
》
: 本办法所称】被拆迁人是指具有被!拆,迁房屋所有权证【的单:位和个人
! 本办法所》称拆迁单位是指依法!取,得拆:迁资质证《书接受拆《迁人:委,托对被拆迁》人进行拆《迁动员组《织签订和实施—补偿、安置协议组织!。拆除房屋及其—附属物?的单:位,
本【办法所称承租人是】指承租人《与被拆迁人签订租赁!合同并依法办—理租赁许可证件的】单位和?个人:。
第?五条 通辽》市建设局对全市城市!房屋拆迁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各旗:县,、,市人:民政府负责》管理房屋拆迁工作】的部门(以》下简称房屋拆迁管】理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城!市,房屋拆迁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要依照》本办法的规》定互相配合保证【。房屋拆迁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二章 拆迁》管理:
:第六条 城市房屋拆!迁,实行许?可证制度拆迁房屋的!单位应当向当—地人民政府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提出书面申请经【审查批?准并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后方可实】施拆迁
《
第七条 申请领】取房屋?拆迁许可证的—应向房屋所在地人民!政府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提交下列!资料
》 : (一)《建设项目批》准文件;
— (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 (三)国有土】地使用权批准—文件;
》。 : (四)拆迁计】划和拆?迁方案;《
《 (五)办—理存: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出具【的拆迁补《偿安置资金证明;
!
(—六,)拆迁申请书—
? 前《。款第(四)项规定的!拆迁计?划应当包括拆—迁范围、拆迁—方式、拆迁期限、房!屋拆除方案》、工程开工和—竣工时间等;—。拆迁方案应当—包括被拆迁》。。房屋状况、》。各种:补偿和补《助费概算产》权调换房屋》安置:标准和地《。点、临时过》渡方式及其具体【措,施等
《 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自收》。到上述资料之日【起30?日内进行审查并【作出:决定准予拆迁—的发给房屋拆迁许】可证不?准予拆迁的应当说明!理由
?
第:八条: 拆迁人可以—自行拆迁也可以委】托具有?。拆迁资格的单位【实施:拆迁
【 受委托的拆迁单位!进行房屋拆迁时按拆!迁安置?总费用的2%—收,取拆迁服务费
】 , 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和临时!性工程指挥机构【不得作为拆迁人不】得接受拆《迁委托
《
第九条 》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应当?在发:放房屋拆迁许可【证的同时向拆迁范】围内的被《拆迁人发布拆迁【公告拆迁公告—中应:载,明拆迁?人、:拆迁范围、》拆迁期限、拆—迁原因、补偿—安置资金的》。落实情况及有关项目!的批准文件等事【。项
》 在拆迁地—。段内:居住、生产、营业的!被,。拆迁人要向拆迁单】位提供房屋所—有,权证、有效户籍及】身份证明允许拆【迁单位工作人员【进入房屋内》摄,。像、测量等登记【工作并在登记表上签!字
《 ?拆,迁期:限,自拆迁公告》发布之日起的第1】0日开始计》算拆迁人应》当在拆迁现场出示房!屋拆迁?许,可证、拆迁政策【、拆迁补偿》补助标准、产权【调换房源《、拆迁工作》。流程、?拆迁实施单位和评估!单位名称及其工作】人员名单、电话【等事项?并向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做好拆迁政》策的宣传、》。解释工作
》
第十条 拆—迁人应当在房屋【。拆迁许可《证确定的《拆迁范围和拆迁期限!内实施?房屋拆迁
》
《 需要延《长拆迁期《限的拆迁人》要,在拆迁期限》届满15《日前向?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申请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要—自收到延期拆迁申】请,之日起10日内【给予答复
第十一!条 :自拆:。迁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拆迁—范围内进《行下列活动
—。
: (一》)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及附属物】;
》 (?二,)改:变房屋?和土地用途》;
【(三)进行房屋买卖!、交换、《分割:。、租赁、《抵押、调配等活动
!
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应当就前款!所列事项书面通【知有关部门》暂停办理相关—手,续暂停办理》的,书,面通知应《。当载明暂停期—限暂停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一年;—拆,迁人需要延长暂【停期限的必须—经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批准延》长暂停期限不得超】过一年?
第十二条 【拆迁人应当》与房屋拆除施工【企业订立房屋拆除】委托合同并自房【屋拆:除委托?合同订立的15日】内报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备《案
房屋!拆除应当由具备【相应的拆《除企业资质等级【、具:备保证安全条件【的企业承担施工企】。业应当编制拆除方案!确保房屋拆除中【的人身?、财产安全拆除企业!。负责人对拆》除工程安全》负责
《。第十三条 拆迁人】委托拆迁的要—向被委托的》拆迁:单位出具委托书并】订,立拆迁委托合—同,拆迁:人要自拆迁委托合】同订立之日起15】日内报当《地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备】案
? 被委—托的拆迁单位—不得转让拆迁业【务,
第十四》条 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应当依照本办法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安—置用房面积》。、安置地点、搬迁期!限、搬迁过渡方【式、过渡《期,限和违?约责:任,等事项订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
拆迁】租赁房屋拆》。迁人应当与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订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
第十五条! 拆迁补偿安置协议!订立:后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在搬迁期《限内拒绝搬迁的拆】迁,人可以依法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诉:。讼期间拆迁人—可以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先予执行
—第十六条 》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双方》或者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三方达不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经当事】。人申请由批准拆【。迁的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裁决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是被拆》迁人的由同级人民政!府裁决?裁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0日内作—出
》 未?达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户数占拆】迁总户数《30:%,以上:的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在受理裁》决申请前应当—进行听证
— 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受理房【。屋,拆迁裁决申请后应当!组,织当事人调解拆【。迁当事人拒》。绝调解的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应当依法作!出裁决
— 当事人对裁】决不服的可以自裁】决书:送达之日起6—0日内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3—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拆迁人依照】本办法规定已对被】。拆迁人给《予货:币补偿或者》提供拆迁安置用【房,、周转用《房的:诉讼期间不》停,止拆迁裁决的执【行
第十七条 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在,裁决:规定的搬迁》。期限内?。未搬迁的《由房屋所在》地的市、旗》县人民?政府责成《。有关部门强制拆迁或!者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拆迁!
,
》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申请行政强制!拆迁前应当进—行听证
》 《实施强制拆迁前【拆迁人应当就拆除】。房,屋的有?关事项向公》。证机关办理证据保】。全
第十八条【 拆迁人以及—有关单位在规定【的,搬迁期限内不—得对被拆迁人或者】房屋使用人尚未【搬出的?房屋及其《附属物实施停止供水!、供电、供热、供气!以,及损坏房屋结构【等影:响生产、生活和【居住安全的行—为
— 拆迁军事设施、文!物,古迹、教堂、—寺庙、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街《区及纪念建筑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办理
第十九条! 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应》当对房屋拆迁活动进!行,。检查和监督被检查】者要如实提供情况】和资料检查》者有责任为被检【查者保守《技术和业务秘密
! 《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的检查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法律知识》经培训考核合格【后发给执法》证书依法持证检查】
,
第:二十条 转让尚【未,。完成拆迁补偿安置的!建设项?目的应?当经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同意原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中有关—权利、义务》随之转移给受让【。人项目转让人和【受让人要书面通【知被拆迁人并自转】让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予以公告】
第二十》一条 拆迁人实【。施房屋拆迁的补偿】安置:资金应当足额存储】全部用于房屋拆【迁的补偿安置不【得挪作?他用
》 ?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在核发【房屋拆迁《许可证时要与拆迁】人、金融机构三方】签订拆迁补偿安置】资金:使用监?管协议加强对拆【迁补偿安置资金存储!和,使用的监督
第】二十二条 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应建立【、健:全拆迁档案》制度加强拆》迁档案资料的管【理
拆迁!人,或者被委《托的拆迁单位要及时!整理并妥《善,保管拆迁《档案资料自完成拆迁!之,日,起30日内》。向房:屋拆迁管理部门递交!拆迁档?案资料?
,。
》拆迁人应将被拆迁】房屋及时到房屋产】权管理部门办理注销!灭,。籍手续
《
第二十三条 拆迁!人应当向《房屋拆迁管理部门交!。。纳房屋拆迁管理费具!体标:准,。按国家计《委、财?政部计价格[20】01]5《85:号文件?规定执行《
第三章 拆迁!补偿与安置
【第,二十四条 拆迁【人要依照本办—法规定对被拆—迁人:给予补偿《
》 拆迁补偿的—方式:。可以实行货币—补偿也可以实行产】权调换
!。除本办?法第30条》2款、第3》2条2款规定—外被拆迁《人可以选择拆迁补】。偿,方式产?权调换的面积按照所!拆房:屋的建筑《。面积计算《
第二十五条【 货币补偿的金【额,根据被?拆迁房屋的区位、用!途、:建筑面积、新旧程度!、建筑?结构形式、使用率】、楼层?、朝:向、配套《设施、装《修等因素《以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确定
《
: 被拆》迁房屋?的建筑面积》和用途以房屋产权】证标明的为准房【屋产权证未标明【的以产权产籍档案载!。明的为准产权—产籍档案未载明的建!筑面积以《房产测绘机构实【际测量?结果为准、房屋【用途以建《。设工程规划批准文】件为准
《
第二十六条 将】住宅:房屋用于经营的对】其实际用于经—。。营的建筑面积—根据:其提供的《。持续年?审合格的工》商营业执《。照、完税《。凭证确定经营年限并!按照附表的规定【给予补偿
第二十!七条 拆迁人、被】。拆迁人应《当自房?屋拆迁公告发布之日!起10日内选—择具有房地产价格评!估资格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对房屋进!行评估
《。
第二?十八条 拆》迁人与?被拆迁?人,选择同?一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的共同与所》选,定的评估机》构订:立委托协议对被拆迁!房屋进行评估—。评估费用由》拆迁人?支付拆?迁人或?者被拆迁人对评估】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委托?其他具?有房地产价格评估】资格的评估机构重】。。新进:行评估评估费—用由:委托方支付评估的时!间不得超过第一次评!估的时间两个评估结!。。果的相差范围在【第一:次评估结果百—。分之五之《内的采用《第一次评估结—果
》 :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分别选》择评估机《构的分别《与所选定的评估【机构订立委托—协议对被拆迁—房屋进?行评:估评估费用》分别由委托方支付两!个评估结果的相差范!围在:被拆迁人《所委托的评估机构】作,出的:评估结果百》分之:五之:。内的采用被拆—。迁人委托的》评估机构的评—。估结果
— 以上两款【中,两个评估结果—的相差?范围超出百分之五】的,拆迁当事《人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经—当事人申请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组】织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对》评估结果进行鉴【定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根据鉴【定结果进行裁定
! : :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的鉴定!费用由拆《迁当事人共同—负担
》 房地产评估】机构对拆迁房屋【评估收费标准按【家计委、建设部计价!格[1995]9】71:号文件规定》执,。行
第二十九条】 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在评估时应当】遵守评?估规范做到》公开、公平》、公正
第三【十条 拆迁公—益事业用房的拆迁】人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城市规—划的要?求予以重建或者给予!。货币补偿《
《 拆迁非公益事】业房屋的《附属物?不作产权调换—由拆:。迁人给予货币补偿
!
拆除依】法代管的房屋代【管人与拆迁人补偿、!。安置协议必须—经公证机关》公证并?办,理证:。据保全
!拆,迁设有?抵押权的房屋依照】国家有关担保的【法律执行
—第三:十一条 实》。行房屋产权调换的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应当计算被拆迁房!屋的补偿金》额和所调换房屋的】价格结清产权—调换的差价》
? ?。被拆迁住宅房屋补】偿价格依《照本办法附》表的规定确定调【换房屋是现房的价】格按市场价》格确定;调换房【屋是期房的》价格按本年度—。同地段?。、同类别商品房销】售的平?均价:格确定
第三十二!条 拆迁租赁房屋(!。具有房屋产权—证,和房屋租赁证)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解除租赁关!系的:。或者被拆《。迁,。。人对房?屋承租人进行—安置的?拆迁人?对被拆迁《人给予?。。补偿
》 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对解除租赁关!系达不成协议的拆】迁人应当对》被拆:迁人实行房屋产权调!换产权调换的—房屋由原《房屋承租人承租【被拆:迁人:要与原房屋承租人】重新:订立房屋《租赁合同
第【三十三条 》实行产权调》换并在拆迁》范围内建《造与:被拆迁房屋相同类别!房屋:。的应当对被拆迁人】原地调换经被拆迁人!同意也可以异—地调换
第—三十四条 》拆迁人应当提—供符:。合国家质量安全【标准的房《屋用于拆迁安—置
第《三,十五条 拆》迁产权?。不,明确的房屋由拆【迁人提出补》偿安置?方案报旗县、市人】民政府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批》准后实?施拆迁拆迁前拆迁人!要就被拆迁房—屋的有关事项向公证!机关办理证据保全】
第三《十六条 拆》除经批?准取得庭《院建筑许《可证的附房不分使用!性质一律实行货币补!偿具体补偿》价格按本办法—附表规?。定的执行
】 拆除《未,超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按附房—补偿价格的70%予!以补偿
—。 , 拆除违》章建筑?、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虽未规】定,。期限但使《用两:年以上的临时—建筑或者拆迁公告公!布后被拆迁人—对房屋及《其附属物的》改建:。、扩:。建,部分和房屋》装修不予补偿
【
第三十《七条 拆迁电话、】有线电视及营—业用电力、电器【、平房供热等按下列!标准予以补偿
【
? , (一)拆迁电【。。话、宽带网、有线】电视移机费按—现行标准补偿
! : (二)拆迁院墙】。(没有附房的—院墙)按每延长【米156元给予补偿!;,
? (三)—拆,迁,在庭院内自建菜窖按!150元/》m2:给予:补偿;?
(四)!拆迁层高《2.2m《以上且?具,有产权证的》地下室按400【元/m2给予—补偿原设计层高低于!2.2m《的按200元/【m2给?予补偿
》 (五—)拆迁电力、电器其!安装费根据电业【部门出具的安装收】据按以下折旧—率给予补偿(无电业!部门:出,具的原安《装收据不《予补偿)
》
5—。年,以内(含5》年)按安装》费的80%给予补偿!
:。 10年以】内(含?1,0年)按安》装费的7《0%:给予补偿
】 10年以—上,按安装费《的50%给予补【偿
? : 电力电器贴【费按电业部门现行】。标,准给予?补,偿
(六!)平:。房供:热的依据《上一年供热收据按1!30元/m2给予补!偿
第三十八【。条 因拆《迁,。非住宅房屋造成停产!、停:业期间由拆迁—人依据统《计,部门发布《的本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额的百分之八【十按照?。拆迁前一个月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参加社会养老保险】的人:。数每人每《月,发给生活补助费;】并由拆?迁人依照被拆迁人】上年缴纳所得税【基,数的30%按—月平均给予》补偿
《 拆》除非住宅房屋因设】备拆:装、搬迁所需要的费!用由拆?迁人按相关定额【计,算标准给予》补偿
?
第三十九条— 原地产权》调换的设24个【。月过渡期在》过,渡期限内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自行过渡的【由拆迁人按月支付临!时安置补偿》费
每】户4口人以下(【含4口?人)每月发给4【00元;
! ,每户5口人以上每】月发给500元
】
在过【。渡期限内由拆迁人】提供周转用房过【渡的不付给临时安】。置补助费房屋承租人!使,用,被拆迁人《提供的周转用房过渡!的临时安置补偿费付!给被拆迁人
【 因》拆迁人的责》任延长过渡》期限的按照下—列,规定:执,行
(一!)对自行安排住【处的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自】逾期之月起按—照原标准的二倍发给!临时安置补助—。费
(】二,)由拆迁《人提供周转》房过:渡的自逾期之月【起按照临时》安置补助费标—准发给临时安—。置,补偿费
《
: 延长房屋【拆迁安置过渡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
第四十条 拆迁!人要对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按户支付搬】迁,补助费800元【
第四章 法律!责任
第四十【一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未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擅!自实施?拆迁的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责令停止拆迁给!。予警告?并处已经拆迁—房屋建筑面积每平方!。米20元以上50元!以下的罚款和赔偿】经济损失
—。第四十二条 拆【迁人违反本办法的规!定,以欺骗手段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的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吊?销房屋拆迁许可证】并处拆迁补偿安置资!。金1%以上3—%以下的罚款—
第四十》三条 拆迁人违反】本办法的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责,令停止拆《迁给予警告》可以并处拆迁补偿安!。置资金3《%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房:。屋拆迁许可》证
— ,(一)未按房屋拆】迁许可证确定的【拆迁:范围实施房屋拆【。迁的;?
(二】)委托不具有拆迁资!格的单位实施拆迁的!;
:
(三)擅!自延长?拆迁期限的;
【
, , (《四)违反本办—法,的其它情形
—
第四十四条 接受!委托的拆迁单—位违反本《办法的规定转—让拆迁业务的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合同约》定的拆迁服务费25!%以上5《。0%以下的》罚款
第四十【。五条: 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违—反评估规范显—失公平?给,当事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情节严重—的由有关部门吊【。销该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的资【格证书
第—四十六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当,事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 (一)拆】迁人或者《有关单?位在规定《的搬:迁,期限内对《被,拆迁:人,或者房屋使》。用人尚未搬》出的房屋《。及其附属《物实施停止供水、供!电、供热、供气以及!损坏房屋结构的;】
? (二)—拆迁:人提供不符合国家质!。量安全标准》的房屋?。用于拆?迁安置的
第四】十七条 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有】关部:。门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一)违法核】发,。房屋:拆迁许可证以及【其他批准《文件:的;
— (二《)未按规定履行监】督管理职责》的;
《 ? (三)违法发布拆!迁公告的;
! ,。 (:四):作为拆迁人或者【接受拆?迁委:托的;
【 :。(五)违法》实施强制《拆迁的 《
:第五章 附则
【。
第四十八条 【本办法附《表与本办法》具有同等效力—
,
第四十九条 本办!法,应,用中的具体》问,题由通辽市》建设局?负责解释
第五十!条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实行原通《辽市200》2年5月《15日?出台的通辽》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暂行办法【。同时废止国家—、自治?区拆迁法规、政策】调,整,按调整后的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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