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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辽市城市规划】管理办?法
通—辽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通辽市—城市规划管理办法的!通知
《通政:发[:2005《]14?。号,
各旗《县市区人民》政府通辽《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委办】局
》 通辽市城市规划!管理办法业经—2,。005?年第二次市政府【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执行
二0—0,五年四月《十五:日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科学地《制定城?市规划依法规—范,。。高效地开展城—市,规划管?理,工作确保城市规划实!施促进我《市经济、社会与【环境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内蒙古》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 凡通辽市行【政,区域内按行政建制】设立:的旗县市区、镇和】各类开发区制定和实!施城:市规划在《城市规划区内使用土!地和进行建设—应遵守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建设》是指新建、》扩建、改建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管?线和其它工程设施】及改:变地形地貌的活动】
—本办法所称城—市规:划区是指城市市区、!近郊区?、开发区《及,。其它:因城市建《设和发?展需:要实行规划》控制的区《域
【城市规划区的—具体范围由》上级人民《政府在?。批准城市总体规划时!划定
第三条 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对?。城市规?划区内的建设用地】和,。各项:建设进行《规划监督检查—被检查者应按要求如!。实提供情《况和必要的资—料;:检查者有《责任为被《。检查者?保守业务秘密—和,技,术秘密
【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遵【守城:市,规划的义务并有权】对违背规《划的:行为进行检举和控告!
第二章 【城市规划委员—会、:城市规划专》家咨询?。委员:会和规划公示
第!四,条 :设立通辽市规划委员!会对市级以》上重点建设》项目、?改变:。建设:。用地性质和城市用地!布局的建设项目、沿!街标志性建》设项:目、用地超过1万】平方米的建设项目】进行研究审议—
》 市:规,划委员会设主任1名!副主任2名委员会成!员由市委《、人大、政府、政协!领导和专《。家学者?及社会人士组成人】数约1?5人
【。 市规?划委员会根据工【作需要由《主任主持《召开工作会议市规划!委,员,会审议的意见由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执行《
: 各旗县市人!民政府成立相应【的城市规划》管理:委员会?负责各旗县》市城市规划工作【重大事?宜的审议
第五条! 设立通辽市规划】专家咨询委员会对】市,里确定的重点工程项!目标:志性建筑、雕塑【。影,响景观环境》。的建筑物《、构筑物建设—以及城市总》体规划有较大调整时!进行研讨论》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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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规【划专家咨询委员会由!市规划局负责组【织根据需《要召开会议》市规划专家》咨询委员会约—11人由本市相【关专业的专家参加也!可以邀请一些—外地专?家,学者参加
【 规划专家咨】。。询委员会的意见【作为: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对建设—项目进行《规划:审,批,。的科学?依据
第六条【。 城市规划》进行调整《和出台有关城市规】划管理政策法规城市!。规,划区内市级以上【重点建设项目、改】变建设用地使—用性质和《城市:用地布?局的建设项》目、:影响城?市,环境和城市景—观的项目、用地超过!1万平方米的建设】项目:和临主?要街道的建设—项目向社会进行【批前公示
【。 批前》公示采用规划—展示中心公》共场所挂牌公示【也可采用报》纸、电视《和网:上公示
】 规划批前》公,示内容应《充分体现项目的【特点及需《。公众了解的》。事项:一般应?包括:项目说明、选址位置!、总:平,面图:、平立剖面图等高层!。建筑应公示》。日照时数情》况
第《七条 在建公示【采用现场设立公示牌!的方式进行放线【开,工前设立建设工程规!划公示牌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撤《除公示相关费用由建!。设单位承担
】 ?建设:工程规划公示牌由规!划主:管,。部门:统一监制《和监督使用
】第三章 城市规划】的编制和《审批
《第八条 编制—城市规划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 (?一)从实际出发科】学预:测城市远景发展【的需要使城市—的发展规《划、各项建》。设标准、定额指标】、开:发程序?同本:地区的经济技术发】展水平相适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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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统筹城?乡,经济协?调发展?;统筹社会经—济全面发展;—统筹:人与自?然,。。和谐发展适应—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需!要;
— (三《),坚,持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保护—和改善城市生态【环境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加强城】市绿化建设和市容】环境:。。卫生:建设:;
》 (四)符合城市!防火、防爆、防【震、:防洪及?治安和人民防空建设!等,要求;
— (五》)加强?城市道?路、交通《。、燃:气、给水、排水、】供热、?供电、通信、—消防等?基础设施的》。规划布局《。。提高城市的》整体承载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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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科学安排城市地【。上、地?。下空间和城市功能】区布局提高城市【。土地开?发经:营的环?境,效,益、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
》 ?(七)注《意保护具有历史意义!。。或科学价值的文物古!迹、风景名》胜、传统街》区和有特色的—建筑保护城》市传:统风貌体现城市的】地方特色《
(八)!编,制城市规划》应,当具备勘察、测量以!及有:关城市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自然环境、资—源条件?、,历史情况《和,现状:特点:等基础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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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条 》各旗县城关镇和【市,人民政府确定的【。重点镇由旗县区人民!政府和镇人民政府】组织:编制报通《辽市人民政府—审批
》 其它》建制镇的城市总体规!划由镇人民》政府组织《。编制报旗县(市)】区人民政府审批并报!市规:划局备案
— :。 通?辽,市行政?区域内的各类开【发区由市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其管理?部门组织《。编,制报通辽市》人民政府审批
第!十条:。 通辽市市区的【。控制性详细规划由通!辽市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编制报通辽市【。人民政?府审批
》。。 ? 通:辽市:行政区域《。内的各类《开发区?。的控制性《详细:。规划由?其管理机构组织编】制,报,通辽市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 :。 , 霍林郭勒市、旗】县城:关镇:和市政府确定—。的重点镇的控制性详!细规划由《旗县:(市)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编制报旗县(市)人!民政:府审批;其他建制】镇的控制性详细【规划由镇人》民政府组《织编制报旗县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 经批准的控】制性详细规划应当】。报上一级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 编制—城市总体规划及控制!性详细规划所需的经!费应纳入同级人【。民政:府财政?预算修建性规划经费!由,开发建?设单位负《责
第《十一条 涉及—城,市建设和城市功能】的各专业主管部【门编制相应的专业】规划各项专》业,规划应符合城市总体!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应—与国民经济近期发展!和,中长期发《。展规划相衔接符合】。各专业?相,应的国家技术规范】和,规定
【 ,各项专业规划—报同级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后由【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实施【各项专业建设和专】业网点设置应按批准!的规划严格》执,。行没有编《制专业?规,划或专业规划未经审!查,批准:的原:则上不得进行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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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条 编【。。制城市规划由具【有相应?城市规划设计资格的!单位承担《采用:规划勘测部门—。提供或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勘《测资料
》 ? 委托?。外地:或境外城《市,规划设计单位—。承担通辽市行政【区,。域内的城市规划【设计任务的被—委,托单:位的规划设计资格】须经通辽市》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审查《认定
第》十三条 《城市规划一经—批准即具《有法律?效力必?须严格执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改变确—需改变的须经—原审批机关批准【
城市】总体规划有下—列重大变更》须经同级人民代【表,。大会或?。。其常务委员会审查同!意后:报法定审批机—关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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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规划期?限,变更的;
】 (2)城市性质!中,。首位职能变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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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城市人口规模、【用地规模有重—大变更的;
】 , (4)》改变城?市用地发展》。方向的;《
: (5)城】。市工业区、》仓储区、《居住区以及公园【绿地建设用》。地使用性《质有重?大改变的;》
:。。 , (6》)城市中《心区、对外交通枢纽!改变位?置的;
【 (7)城—市主干道走向—和道路网格局有【重大变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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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调整城《市规:划,区范围的 》
第四章 建【设用地规《划,管,。理
?第十四条 城—市规划区内进—行建设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应到?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新?立项较大的建—设项目改变用—地性质的建》设项目新增用地【的建设项目》首,先申请?办,理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然后申请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 《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按项目管理!权限发放自治区政府!批准立项的项—目,。由自治区建设厅发】。放;市政府批准【立项项目由市规划】局发放;旗县市【批,准的项目由所在地规!划主管部《门发放
第十【五条 建设单位和个!。人在:。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后可向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办理用地批准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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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条 ?建设单?位按: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含临《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规定的内容使用【建,设用:地未经原审批—部门批准不得变【换建设单位》、变更用地规模和使!用性质
— ?以出:让,方式取得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单位和【个人应按规划要求使!用土:地和进行建设并【。服从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和管理》
: 以转让【方,式取得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单位和?个人应重新办—理建设用地规划审】批手续
第【五章 建设工程【规划管?理
第十七条 】建,设工程包括建筑工程!和市政工程建设单位!和个人在《城市规划区》内进行?新建、扩《建、改建建筑物、构!。。筑,。物、道?路、广场、桥—梁、管?。线,和其它?市政设施的(不含】个人:建设的一层住宅【)应: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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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八《条 :建设工程开工前由城!市规划主管》。部门给定线》位城市规划》测绘单位《进行放线《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验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改变验线》确,定的工程位》。置和:界线
建!。设单位在基础—砌筑或管线沟槽【开挖完?成时向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申请线位复验!。符合验线确》定位置的方可进行主!体工程?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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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九条 城市】道路两侧新建、扩建!、改建、《翻建的建《筑物、构筑物后【退规划道路》红,。线的:距离就符合城市规】划的要求
! 城市市区临街建】筑物的立面装修由】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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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有【建筑物、构筑—物原则上不允许改】变使用性《质确需改变的产权单!位提出申请由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施工
第】二十:条 在规划》区内原?。则上不准建设—。一层住宅对已有【合法:产,权的一层住宅—确因年久《影响居?。住安全的可申—请按原址翻建规划】道路红线《以,内原有合法建筑只】许简单维修不准【翻建
【 在市区城中村【居住的农业》。户,可维持原居住—占,地面积?对符合村屯土—地利用规划》需要翻?建或扩建《村民住?宅由本人向》村委会提出申—请乡:镇政:府同:。意后报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实施
【 市:区城中村居》。住的农业户住宅【。。前有条件的可申请新!建或翻建附房居民】。附房因年久失修【可翻建和维修—。新建或翻建、维【修附房需先》征求:邻居意?见经村委《会、乡镇政府—。同意后报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实,。施
第二十一条】 严格?控制临时《建设确需建设—的由:。建设单?位或个人向》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批准核发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后方可施—工
《 ?临时建筑应》符合市容观》瞻和交通的》要求不?准在车行道》、消防通道、绿地】、主次干道的—人行道和地》下埋设建设工程【。管线的地段上—。修建临时建》。筑
在城!市风貌保护范围内和!。重要公共《建筑:周围及?主次干道两》侧不得建《设临时建筑临时【建筑使用期不得【超过1年
— : 临时建筑使用期!满或在使用期间城】市规划建设需要时使!用单位必须无—条件拆除恢》复原貌
第二【十二条 凡在城市规!划区内?修建城市雕》塑,必须:向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规划部门批准后!方可进行
—第二十三条 城市】户外广告牌匾、宣传!牌的:设置应符《合户外?广告规划要求不得影!响城市景观风—景,名胜、交通安全其】设置地点、规格、】形式:及审批程《。序按通辽市户外【广,告牌匾(灯箱)【管理办法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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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条 【规划区?内城市道路管线等市!政工程的建设应【符合城市规划—。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技,术规:范要求并《由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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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管线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应在【建设项目可行研【究同时做好》市政公用设》施管线?综合配?套的:可行性?论证建设项目—。批准后立即向规划】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市政管线工】程规划许可》证
《 住《宅小区内和》其,。。它单位个人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城市用地范!围内应预留市政【公用管线通》道允:许市政公用管线【无,偿施工
《
: 在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原则上不准新建各!种架空管道》线路:对现有?的架空?管,线应有计划》。改建入地对》未,经,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擅自架—。设的各?种,。线路、架空管道及】地上:附属必须一律拆除】
》 快速路两侧—不允许设置公共【建筑出入口快速路】穿,过人流集中》的,地区:应设置人行天桥或】地下:。通道:市区内所有》城市道路两》侧开设任何道路出】入,口,经规划主管部门【批准后才能实施
! 《道路红线与建筑【红线之间部分—是市政道路和市【政管线等市》。政设施建设预留地不!。准,建,设,任何地上地》下建筑物《或构筑物
第】六章 建《设工程竣《工规划验收
第二!十五条 《建设工程竣》工后:建设单位按》规定向规《划主管部门报送竣】工报告申请工程【竣工规划验收
】 , : 建设工程竣工【。规划:验,收的主要内容为建筑!物的位?置、层数、标高、】平面和立面造型、】外,墙装饰材料和色彩、!景观建设人民防空】等内:容
市】政,工程竣工《。规,划验收范围道路【、广场、桥梁、【交通设施、城—市供水、《。排,水、防洪、电力、】照明、邮电通—讯、燃气、》热力管线《、环境?、绿地、卫生设施以!及其他公用设施工程!
第二十六条 】建设单位应向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提供工程竣【工图:、工程竣工测绘报告!、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工程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等符合!规定的?工程建设《规,划竣:工档案资料
【 , , 未按《规划要求及时向【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提!。交工程建设》竣工规划验收档案】资料的单位或—个人原则上不受理其!下一个?建设工程的》规划审?批
第二十七条】 建设工程》未经竣工规划验收】或,。虽然验收但不合格】的不得投入使用否】。则有关部门不予办】理房屋产权》登,记、:居住入户营》业登记手续》。并不予供《电、供水、供气【、供热
— 未办市政【配套工?程规划手续或市政】工程验?收不:合格的建设》项,目不得进行建设工程!竣工规划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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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规划监】察与法律责任
】第二十八条 —。通辽市规划》局负责?市区规划监察和市】域规划监《察行政复议工作市规!。划,监察大队《受市:规划局委《托负责通辽市—规划:区内各项建设—工程:的规划监《督检查?其它旗县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辖区的!规划:行政监察工作—规,划监察人员》监督检查《时应:该出:示行政执法证有关单!位,和个人应予协助、配!合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涉、拒《绝和阻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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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九条 在】城市规划区内未【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或:者临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而!取,得,建设用地批准—文件占?用土地进行建设【的批准文件》无效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应责令其停止【建设拆除违法建【筑物占用的土地由旗!县市:以上人?民政府责令退回
!第三十条 在城【市规划区内未取【得,或者违?反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进,行建设的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视情节轻重—对其进行《处罚
《 (一)责令!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停止建设!限期:拆除:或没收?建筑:物、构筑物或—其它设施拒不拆除的!可依:法强制执行》拆除的费用由—违反规划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承担
》 (二)【有下列情形的—处工程总造》价3%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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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影?响城市规划尚可采取!。改正措施《的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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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擅自》。改变建筑物立面造型!、装饰门面、扒窗】改门的;
! (3)未经—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竣工验收擅自—。投入使用的;
! (4)未【。经放线、验线擅自】开工的
第三十】一条 当事人对【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做出的处】罚决定不服的可在】接到处罚《通知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做出处罚决定机关的!。上,一级机关申请复【议或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在接到复议决】定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当事!。人逾期不《申请复议《也不向人《民法:院起诉又不履行处】罚决定的《由做:出处罚决《定的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三十—二,条 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由其所】在单位?或上级主《管机关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八章 !附则
《第三十三条 —各旗:县(市)区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实?施细则
《。
第三十四条— 本办法由通—辽市规划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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