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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辽市城镇房屋租】赁管理?办法 ? 通辽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通辽市》城镇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的通知 通政字[!2007《]10号《 各旗县》市区人民政府—通辽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委办局   !现将通辽《市城镇房屋租赁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 二OO七年—一月二十二日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通辽市城镇房屋!租赁管理保障房【。屋租赁市《场的健康《发展:维护社会稳定保护】房屋:租,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内—。蒙古自治区城镇房地!产交易市场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在通辽【。。。市行政区域内的房】屋,租赁(?包括廉租房》)及:其管理适用》于本办法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房屋包括住宅—、工商业用房、办】公用房、仓库及【。其,他用:房   房屋租】赁是:指房屋所有权人(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作为【出租人将其房屋出租!。给承:租人使用、收益由承!租人向出租人支付】租金的行《为 : ,  下列行为应视为!房屋租赁 —  (一《)提供房屋由—他人承?包,经营的;   】(二)?房屋内的柜台、墙壁!、摊位、合》法建筑?的临时建《筑物、人防工程【等设施、设备—出,租给他人就地使【用的;   【(三:)借用、以房入股】、合资、联营等形】式将房屋提》。供他人使用房屋所】有权未发生变—更的: 第?四,条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享有—所有:权的房屋和》国,家授权管理及经营的!房屋可以《依法出租 —第五:条, 住:宅用房的《租赁应当执行国家和!房屋:所在地旗县市区人】民政府规定的租赁】政策   —租用房屋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由租】赁双方协《商议:定租金和其》它租赁办法》 第六《条 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主管】本市行政区域内【城镇房屋租赁管理】工作依法《。。对房屋租赁市场实】施统一管理 【  各旗县市区【。房地:产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房!屋租赁管理和登记备!案工作 第—七条 公安》、工商、物价、税】务等部门应当按照各!自的职责互》相配合协助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做好房屋租赁管】理,工,作建立协管机制对房!。屋租赁进行》综合管理 》 第八条 房屋租赁!应当遵循自愿、【平等、互利》的原:则 第二章 【租赁合同《 第九条 房屋】租赁的?当,事,人应当签订书—面租:赁合同  — 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联合制定房【屋租赁合同的—示范文本供租—赁当事人参照—使用 第十条 】房屋租赁合同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一—) 租赁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   (二)【 房屋坐落地—点、面积、结构【。、装修、附属设【施和设备状况; !  (?三): 租赁?用途; 《   (四) 租】赁期限?。;,   (》。五) 租金》数额、收取(交付】)方式; 》   (《六) 房屋》使用:要求和?维修:责任;?   (七) 房!屋返还时的状—。。态;   (八】) 转租的》约定(不《包括廉租房);【   (九)【 变更和解除—合同的条《件; 《  (十) —违约责任《;   (—十一) 《。争议的解决》方式;?   (十二)】 租:赁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内容— 第?十一条 房屋—租,赁期限届满租赁合】同约止承租人需【要继:续租用的应当—在租赁期《限届:满前3个《月提出并经出—租人同意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第十二条 》租赁期限内房屋出】租人转?让房屋所有权—的房屋?受让人应当》。继续履行原租—赁合同的规定 】  出?租人在租赁期限内】。死亡的其《继承人应当继—续履行原租赁合同 !   ?。住宅用?。房承租人在租赁【期限内?死亡的其共同居【住两年以上的家【庭成员可以继—续承租 《。 ,第十:三条 房屋承租人交!换使用各自承租的房!屋应当征得出租【人书面?同,意双方应当订立书】。面合同并分》别与出租人》签订租赁主体—变更:合,同 :。 第: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租赁:当事人可以变更或】者解:除,租赁合同 —  (一《)符:合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可以变】更或解除合同条【款,的;   (【二):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  【 (三)当事人协】商一致的 —  因变更》或者解除租赁合同】使一方当事》人遭受损失的—除依法可《以免除责任的以外】应当由责《任,方负责赔偿 第】十五条 《租赁合?同发生纠《纷时:可由当事人进行【协商:或申请房产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依法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 第三章 》。租赁:登记备?案 第十六条【 房屋租《赁实行登记备案制度!   房屋租赁】的当事人《应当自?签订、?变更、解除或终【止租赁?合同之?日起30日内到【房,屋所在地各旗县【市区:房,地产:管理部?。门的房屋《租赁:管理部门办理登记】备案手续 第十七!条 房屋租赁当事人!申请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应当提供!下列文件   】(一) 房屋所有权!证书; 》  (二《) 房屋《租赁合?同; 《  (三《), ,。当事:。。。人,的合法身份》证件或?证明;   (四!。) :共,有房屋的出》租,。人必须提供其他【共有人同意》出租的书面证—明;   (五)! 已设定抵》押的房屋必须提供】抵押权人《同意出租《的书面证明; 】  (六)》 委托代《管房屋必须提交委】托代管?人授权出租的证明;!。 :  (七) —法律、法规规—定,应,。当提:供的其他证件 第!十八条 《房,屋租:赁管理部门》应当在收到登记申请!之日起3《日内予以登记审【查合格后备案并【发给房?屋租赁?证 ?  不符合规—定的应在3日内【书面答复   】各旗县市《区人民政府》所在:地以外的建》制镇房屋租赁申【请可:由旗县市区》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委《托的机构审查并颁发!房屋租赁证 第】十九条 房》屋租赁证《是租赁行《为合法有效的凭证 !   租用房屋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未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可不为其办理【。工商营业执》照及执照年检手续 !   ?国税:局在办?理增:值,税发票、地税局在】办理税务登记—(含:。新办、?变更、审证、换证】)时纳税人经营场所!。是,。租赁行为的》纳,税人:应提供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租:赁证   —公安部门在办—理户口?。。登记、身份证时【。当事人住所为租【用房屋的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可?作,为公安部门办理【户口登记《的凭证?之一 ? 第二十条 —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提【供租赁?经,纪服务?的应当告知房屋租】赁当:。事人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手》续,并,将通过本《机,构中介服务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姓》名、房屋所在地【的具体情况及时【告知当地房》屋租赁管《。理部门 》第二:十,一条 居民委—。员会:。、小区物业管理【公司要积极协助房】屋租:赁管理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将本辖【区、物业管理服务】。区域:内存在房屋租赁【。。关系的双方当—事人姓?。名、:房屋所?在地的具体》情况及时、准确的】。告知当地房屋租【赁管理部门 第】二十二条 严禁伪】造、涂改、》转借和转让房屋租】赁证房屋租赁当事】人遗:失房屋?租赁证的应》当,向原发证机关—申请补发 》。 ,第二十?三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利用租赁房!屋,从事违法、犯罪【活动: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房屋租赁的当事【人应服从公安机【关对租赁房屋的【治安管理严格遵守国!家,、自治区和通辽市有!关治安?管理方面的规定 !第四章 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 第二十》四条: 房屋租赁当事人按!照租赁?合同的?约,定享有权《利并承担相》应的义务 》 , , 出租人在》租赁期限内确需提前!收回房屋《时应当事先征得承租!人同意给承租人造】成损失的应当—予以赔偿《 第二《。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不】得出租?。   (一)未】依,法取得房屋所有权证!。或权属?有争:议的:。;   (—。二)经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鉴定为危险》。房屋:的;   (【三)共?有房:屋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   《(四:),已设定抵押未经【抵押权人书》面,同意的;   】(五:)属于违法建—筑的;   (】六)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产权利!。的;   (七】)不符合安全规定的!;   (八【)不符合公安、环】保、卫生等》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的; 】   (《九)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禁止租赁!的其他情形》 , 第二十《六条 出租人—应当履?行以下义《务   (一)】不,得向不提供》身份证明文件—的个人出租房屋; !   (二)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手:续后应?当到房屋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签订治安责任】保证书;   】(三)对出租—。房屋进?行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排除安全隐患】;   (四【)在规?定期限内依法—申报、?缴纳房屋租赁—相应税、费款 【。 第:。二十七条 承租【人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  (一) 按照房!屋规划用途、结【构、消防安》。全规定使用房屋【不得:擅,自改变建筑物使用性!质,或者实施其他—违法建设行为—发,现承租房《屋有安全隐患—的及时告知》出租人予以消除;】  ? (二)《 不得利用承租【的房屋非法生产、】加工、?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物品《;,。 ,   (三) 不】得利用承《。租的房屋《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  :(四) 提供—真实:。有效证件《如实填?报有关表格配合【。相关管理部门的【管理 《第二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租人有权!解除租赁合》同并收回房屋因此而!造成损失的由—承租人赔《偿  《 ,。(一)将承》租的房屋擅自—拆改:房屋结构、改变用途!或,者故意损坏房—屋主体结构的—;, :  (二《)将:承租的房屋》擅自转租、》转让、转借承租【房屋:的;   (【三)拖?。欠租金累计6个【月以上的; —   (四)利【。用租:赁房屋生产、储存、!。经营污染物或—者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险物品》和进:行违法活动的—;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可:以,收回的 第—二十九条 出租人】应当依照租》赁,。合同约定《的期限将房屋—交付:承租人不《能按期交付的应【当支付违约》金给承租人》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十条【 出租住《宅用房?的自然损坏》或合同约《定由:出租人修缮的出租人!负责修复不》及,时修:复、致使房屋—。发生破坏性事故、】造成承租《人财产损失或—者人身?伤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租用房屋】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修缮责任由】双方当事人在租【赁合:。同中约定 第【三十一条 承租人】必须:按期缴纳《租,金、违?。约的:应当支付违约金 !第三:十,二条 承《租人应当爱护并合】理使用所承》租,的房屋及附属—设施不得擅自—拆改、扩建或—增添承租人装修房】屋,。或,者增添设施》、变动?房屋结构必须征得出!租,人的同意并》签订书面合同因【承租人?过错造成房》屋损坏的《。由承:租人:负责修复或赔偿【 第五章》。 房屋转租》 第三《十三条 房屋转租】是,指承租?人,在租赁期间将—其承租?房屋:的部分或全》。部再出?租的:行,为 : 第三十四条 房】。。屋租赁合同约—定可:以转租的转租人可】以按照房《屋租赁合同的约定转!租房屋房屋租赁【合同:未约定可以转租的转!租人转?租房屋应当征得【。出,租人的书面》同意 第三十五】条 承租人》在租赁期限》内,征得:。出租人书面同意并协!商转租收益分—配可以将承租的部分!或全部转租给他人房!。屋转租的期限不【得超过原租赁—合同规定的》期限房?。屋转租?租金:由,转租:当事:。人协商?确,。定  《。 房屋转租应当签订!转租合?同并按本办法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手续:。。发,放房屋租赁证 】第三十六条 —。。转租合同生效后转】。租人和受《转租人享有并—承担本?办法规定的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并【且应当?改造:原租赁合同规定的】承租人的义务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三十!七条 房屋转租期】间租赁?合同发生变更而影】响转:租合同履《。行的转租合同应【当随之变更房屋转租!。期间:租赁:合同解除的转租合同!应当随之解除 【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八条 房屋》租赁当?事人未?按期: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的由当】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其!限期:补办:手,续逾期仍不办理登】。记备案手《续的对出租人给【予相应处《罚 ?第三:十九条 伪造、【涂改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的注销其证书并!给予:相应处罚 第四十!条 未征得出租人同!意,和未办理《登记备?。案,手续擅自转租房【屋的其租赁行为无】效没收?其非法所得》并可处以罚款 【 第:四十一条 围—攻、谩骂、殴—打依法执行》公务的房《产管:理,部门工作人员应【当给予治安管—。。理处罚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二条 房!屋租赁?的当:事人对行政管—理部门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可》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规,定申请行政复—议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对具体行政行为逾】期不申请复议不提】起诉讼?又不履行的做出具体!行政行为的房产管】理部门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四十三】条 房产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由其?所在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追《究行政责任;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章 附 则 第!四十四条《 各旗?县市区房屋租赁【可参照本办法执【行也可制定当—。地的实施意见或细】。则, 第?四十五条 》本办法?由通辽?。市建设局负责解【释 第四》十六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