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冈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黄冈市电子政务建设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建标库

黄冈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黄冈市电子政务建设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黄政办发〔2012〕58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龙感湖管理区、黄冈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部门:
   《黄冈市电子政务建设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一二年六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