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验证
— 《 第七章《 法律责任 】 第五十二条— 燃:气经营者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根《据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的规定由!燃气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1 —万元以上1》0 万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吊销燃气【。经营许可证;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一)拒》绝向市政燃气管【网覆:盖,范围内符合用气条】。件的单位或者个【人,供气的?。;,     (二)!倒,卖、抵?押、出租《、出借、转》。让、涂改燃气经【营许可证的;  !   (三》。)未履?行必:要告:知义:务擅自停止》供气、调整供气【量或者未经》审批擅自停业—或者歇?业的;    】。 (四)向未取【得燃气经《营许可?证的:单位:或者个人提供—用于:经营的燃气的; !    (五—)在不?具备安?全条件的场》所储存燃气的—;     (六!)要求燃气用—户购买?其指定的产》品或者接《受,其提供的服务; 】     (七【)燃气?经营者未向燃气【用,户持续、《。稳定、安全供应符】合国:家质:量标:准的燃气《或者未对燃气用户的!燃,。气,设施定期进行安【。全检:查 ? 第?五十三条《。 燃气用户及相关】单位和个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根据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第四十九条的】规定由?。燃气: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单位可以处【10: 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可以处—1000《 元以下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 (一?),擅自操作公用燃气】阀门的?;    — (二)《将,。燃气管道作为负【重支架或《者接地引线》的; ?     (三)】安装:、使:用不符合气源要求】的,燃气燃烧器具—的;    【。 (四)擅自安装】、改装、《。拆除户内燃》气设施和《燃气计量《装置的;《     (【五)在不具备安【全条件的《。场所使用《、储存燃气的; !。    (六—),改变燃?气用途或者转—供燃气的; 【    (七)未设!立售后服务》站,。点或者未配备经【考核:合格的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人:员的; 》    (》八):燃气燃烧器具的安】。装、维修不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     盗】。用燃:气的依照有关治安管!理,。处罚的?法律规?定进行?处罚 《。 第?五十四条 在燃气】设施保护范》围,内从事下《列活动之《一的根据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第五十条的】规定由燃气》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对单【位,处,5 :万,元,以上10《 ,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500】。。0 元以上5 【万元以下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进行爆破、取【土等作业《。或者动用明火的【;     (二!)倾:倒、排?放腐蚀性物质的;】  ?   (三)放【置易燃易爆物品或者!种植:深根植物《的;     】(,。四,)未与?燃气经营者共—同制:定燃气?设施保护方案—。采取相?应的安全保护—措施从?事敷设管道、打桩、!顶进:、挖掘、钻探等可】能影响燃气设施安】全活动的    ! ,违反本办《法规定在燃气设施】保护范围《内建设占压地下【燃,气管线的《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的依照有—关城乡规划》的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进行处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