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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顺市城市绿化管】理办法 <!-!-视频开始》--><!》--视频结束-->! 安顺市人民政府令!第29?号 ? 安:顺市城?市绿:化管理办法已—。经2013年—7月29日市人民政!府第:10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市长 曾永涛 二】○一四年一月十【四日 》 安顺市城—市绿:化管理办法 【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安顺】市,。城,市绿化?管理:促进安顺市城市【绿化事业的》发展:保护和?。改善城市生》态环境美化人居生活!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国》务院城市绿》化条例、建设部城市!。绿线管理《办法、贵州省绿化】。条例、贵《州省城市绿》化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安顺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安顺市城【市规划?。区内城市绿化—的规划?、建设、《保护和管理县(区)!及建制镇可参照【。执行 ?  :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城市绿化是指运】用园林工《程、工程技术和艺术!种植和养护树木花草!、改造地形、—修,筑园林建筑、绿化园!。林道路等建设—和保护城市生态环境!。的行为   —第四条 本办—法所称城市》。绿地:包括 (一)—公园绿地《是指城市中向公众开!放的以?游憩:为主要功能有一定的!游憩设施和服—务设:施同:时兼有健全生—态、美化景观、【防灾减灾等综合功能!的绿化用地; 【  :(二)生《。产绿地指为城市绿化!服,务能为城市提供苗木!、草坪、花卉和种】子的各类圃》地;   (三)防!。护绿地?指为了满足城市【对卫:生、隔?离、安全的要求【而设:置的其功能是对自】然灾:害和:。。城市公害起》到一定的防护或减】弱,作,用,不宜兼作公园绿地的!绿化用地;   】(四)附属绿地【指机关、部队、【。企业、?。事业单?位物业管《理范围内《。的绿化用地;—   (《五)其他绿》地指:城市建设用地—以外的生态、景【观、旅?游和娱乐条》件较好或亟》须改善的区域一般是!植被覆盖较好—山水地貌较好或应】当改造好的区域 第!五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把》城市绿化建设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并—按国家有关规—定从城市建设资金】中安排城市绿化【。。建设和管理养护资金!   第六条 安】顺,。。市人民政府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管理本行政区域】内城:市规:划,区的城市园林绿化】工作并指导全—市城镇园林绿化工】作;各县《(区)人民政府住】建(或林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管理—本,行政:区域内城市规划区的!城市园林绿化工【作  ? 在城市规划—区内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由民航—、铁路、公路、水】利等行政主管部门】管,理的绿化工作从其】规定 ?  第七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加强城市》绿化:的科学普及》和宣传教育绿化人】才的培养、科学技术!的研究及运用提【高绿地植物的—繁殖、种植、—病,虫害防治、》养护管理和绿化工】。程设:计、施工的技(【。艺):术,水平    第八】条 城市中的单【。位,和有劳动能力的【公民,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履行植?树,和其:他绿化城《市,的义务 第》九条 凡是有—条件的?单位:。都应进行垂直绿化】提倡:在工程建设》中,:利,用,。地形进行护坡绿化 !鼓,励单位、《。公民栽植纪念性树】木 第十条 市和】县(区)的规划【、国土、住》建、公安、工商、】环境:保护和水利等—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本办法规定,【 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协—助做好有关的绿【化工:作 第十《一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结合本地—实际积极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开展《中国人居环境奖【活动:鼓励单?位和个人种花—种草:绿化环境 在城【市绿化科研工作中取!得重大成就》或在城市《绿,化管理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由》各级人?民政府或县》级以上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给?予表彰或奖励 第二!章 规划与》建设 第《十二条 城市—总体规划中》的城市绿化》规划由城市绿化【。、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编制并纳入】城市:总体规划  — 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由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和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城市总体—规划共同编》制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报?上,一级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备案【批准后由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和,城市绿?化主:管部门负《责,监督实施 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确定!的公:共绿地、防》护绿地、风景林【地,应当确定《界限并设立标志【  : 第十?三条 编制城—市绿地系统规划应】结合本地特点充分】。利用自然《山头、江《河、原有地形、【地,。貌、植被和历—史文化遗址等自然】人文:条件进?行,全面规划《合理布局  设【计城市绿化工程【。应借:鉴国内外先》进经验体现民族风格!和地方特色》城市公园绿地的建】设应以植《物,造景为主选用—适合当地自然条【。件的树木花草—   第十四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改《变城市总体规划中】确定的绿化用地【性质:和经过批准的城市绿!化规划确需改—变的由?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和,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提出调?整方案按法》定,。的程序报批因调整规!划而减?少的绿?地面积应《予补足  第十【五条 ?。城市绿线是指城市各!类绿地范《围的控制线市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市城—市绿线的管理—工作;市《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城市绿】线的监督《工作  《第,十六条 城市绿线】的,审批、调整按照【城市规划法、城市绿!化,条例的规定进—行批准的《城,。市绿线要向社会公】。布接受公众监—督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城市绿地【、服从?城市绿线管理的义】务有监?督城市绿线管—理、对违《反城市绿线管—理行为?进行检举的》权利   第十【七条 城市》绿线范围内》的公园绿地、生【产绿地、防护绿地】、附属绿地、其他】绿地等?必须按?照城市绿地》分,类标准、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公园设—计规范等标》准进行绿地》建设 第十八条【 城市人民政—府应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要求安排—不低于建成区—面积2%的用地作为!生产绿地 》第十九条 城市【绿,地设计方案的审批 !(一)城市公园【的规划设计方案由】市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并报上》一级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二?)公共绿地、新建、!。改,建居住区和大—型,公共:建筑的附属绿地【。等绿化工程的规【。划设计方《案,由市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并加盖绿化》。工,程设计方案审批专】用章 (三)用【地面积(包括—水面面?积,)在3公顷以上的】公共绿地总体规划方!案由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和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初审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后【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 (四》。)建设项目配套【的绿化?工程设计方案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审批时必须【经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并加盖绿化工程】设计方?案审批专用章— 城市绿地设—。。计方案确定后确需改!变设计的应重新【办,理,审批手续 第二十】条 新?建、改建、扩建的】工程建设项目—必须按绿化用地面】积与建设用地面【积比例和标准安排城!市绿化?用地   》(一)新建居住区绿!地,不得低于总》用地比例的》。3,0%旧城《改造居住区绿地【不得:低于总用地比例的2!0,%其中住宅》小区人均公共—绿地:不,低于1?平方米;   (】二)新?建城市?。道路主干道绿—带面积不低于主干】。道路用地比例的2】0%次?干道:绿带面积《不低于道路》用地:比例:的15%《;旧城改造区扩建】。的主干道不低—于15%次干道【不,低于:10%;   (】三)新建医》院、疗养院》、学校、机关—、部队?、星级宾馆、度【假村、公共文化【。设施等不低于—总,。用地比例的3—5%其?。中心区外《不低于40》%; ?   (四)新建有!大,气,污染的建设项—目,不低于总用地比例】的30%并按—规定营建宽度不少】于50米《。的防护林带》   ?第二十一《。条 各单位》和居民区现有绿化用!。。地有可绿化空地【的,应当绿化,不】得闲置?对闲:。置的:可绿化用地,由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有关单位限期绿】化 第二十二条 公!园,、动(植)物园、旅!游景:点的绿化建设,【 可采取国家—投资、引进》。外资、内联或—社会集资等方—式进行 鼓励—单位和个人按照城市!规划投资兴建或【捐资、助资兴建营】利性的或非营利【性的:城市公共绿地— 第:二,十三条 规》划的公共绿地现【属集:。体所有的,可由【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提供苗木,集!体单位负责栽—。植和养护,栽植的】树木归集体单位【所有 第《二十四条 城市公】共绿:。地及城市《道路绿化建设,免】收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等有【关配套?建设费用 第二十五!条 新建、扩建城】市道路等《市政工?。程中的绿化按以下规!定程序办理 —(一)?城市绿?。化、: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共同】审定设计方案; 】(,二)由建设单位【与,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签订责任【。书明确绿化》用地:面积、绿化经费、】绿化:期限和责任   】第二十六条 —新建、改建、—扩建的工《程建设项目都应按】规定标准及时—建设配套绿化—确有困难达》不到标准的须经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并按实】际造价和环境效【益损失交纳异地【绿化补偿费并—由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第—二十七条 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应加强生产绿!地的建设、鼓励指导!专业户和《有条件的单位自建苗!圃、花圃、草圃【重视培育适宜本【市生长?的优质乡土》树种和观赏花木如需!从异:地引进的《苗木必须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检疫:合格后方能进入凡在!城市绿化建设中移植!干径在12》厘米以上《(含12厘》米)树木的必须经过!。论,证方:可实施 第二十八条! 动植?物园的规划设—计应按动植物的【生态特?性分区满足生物【多样性保护和珍稀】濒危物种《保存、?繁殖:、应用等多种功能】的,需要给游人提供【优美、安全、—。观赏、?。教育和科普》等条件 第》二十:九,条, 建设项目》的规划?设计要把绿》化工程?与建设?项,目的主?体工程同时规划、同!。时设计按批准的设计!方案:完成配套绿化—工程并由建设单【位报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办理合》格证交付使》用 建设项》目主:体工:程竣工后建设单位必!须清理绿《。地,用地:并在一年《。内完成绿化》工程 ?具备绿化条》件的土地使用权出让!。地块和建设项目【半年内不能开工建】设的土?地,。使用权?人和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园林绿化行政管理】部门的要求进行简易!绿,化 对未完成绿化】的责令限期完成【;逾期不完成—的由:。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组织代为绿—化绿化费用由责任单!位承担 第三十条 !城市绿化建设—资金来源 (一)】属城市各《级人:民,政府建设的重大【绿化:项目由同《级财政拨付; 【(二)属《城市公?共绿地和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建设的—防护绿化、》风,景林地等绿化项目从!城市:维护资金和其它绿化!资金中拨付; 【(三)属机关—、,。团体、?部队、企事业—单位的庭《院绿:地内的?绿化项目由》单位:自,行解决; (四)】属,本条(一《)、(二)项外【的防护绿地、生【产绿:地、风景林地的绿】化项目由权属单【位解决 第三十一】条 各?项绿化建《设和养护费》用必须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或挪用 —第三章 《养护和管理 第【三十二条 城市【绿地的养护和管【理遵循专人养护、专!业管理与群众管理相!结合:的原:则,按下列规定分工【。负责   (一)】城市:公共绿?地、生产绿地、防】。护绿地、《行道:树及干道《绿化带的绿化, 由!市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统一管理【; (二)民航、铁!。路、公路《。、水利?等,单位管理区域—内的防护绿》地的绿化《, 由该单》位管:理; (三)—单位自建的公园和单!位附属绿地的绿【化, 由该》单位管?理; (四)居住】区绿:地,: 由其物《业管理单位管—理; (五》)城市苗圃、草圃】和花圃等, 由其经!营单位管理;—。 (六)私人—庭院的绿《地,, 由业主管—理 第三十三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当爱护树木花—草和绿化设施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应:对各责任单位的绿化!、养护和管》。理等工作进行—检查、监督和—指导:   第三》十四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改变、占用》。城市绿?化用:地使用性质因—建设或?其,他原因确《需临:时占用城市》绿化用地《的须经?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后报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办理【临时用地手续临时】占用城市绿化用地】期限:不得超过两年并按有!关规定给予补偿【临,时占用期满应当按】要求恢复绿地—对,城市绿地及设施造】。成损:害的:应当:。负赔偿责任》   第三》十五条 城市规划】区,的树: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砍伐?、修剪树木》、断根移《植确需砍伐》、修剪树木或—断根移植的》必,须经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后《方可进行但单位【附属绿地的树木【花草修建除外(【不含:古,树名木) 第三【十六条 城市规划区!内的树木未》经批准禁止》砍伐、移《植确需砍伐》、,移,植的树木胸径在20!厘米:以下或?同一地点一次性2】0株以下的市规划区!范围由?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各县规划区》范围内由县级—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同级人民》政府审批并报—上一级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备案;超过以】上标准的经》市人民政府》审查后?报批:   确《。需,砍伐、移植乔木【的经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并制定年度】砍伐移植《总量:计划指标按》规定报批《 ,  因?建设等特殊》需,。要经批准砍伐、移】植树木的《须向树木所》有,者交纳树木补—偿费并按“砍—一栽五”《的要求补《植,。树木所砍树木胸【。径超过?10厘?米的一?律按每5厘米为【。一株折算建设—单位在领取》树木:。砍伐、移植许可证】时须:与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签订绿化—责任:书确:保按规定要求在【。建,设工:程,主体:完成一年内完成【。。。补,植 因不可抗—力原因造成树木危】及城市交通》、管线安全必须【修剪或砍伐树—木的交通、管线等管!理单位可《先行合理处置但【。应在48小时内向县!级,以上住建(园—林,)行政主管部—门和绿地管理单位补!办相关手续   第!三十七条 报批临时!占用城市绿地改变城!市,绿地使用性》质砍伐和移》植树木?必须按以《下要求办理  【 (一)《同一建设项目及其附!属工程为一处必【须按规划确定—的范围一次性向【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申请?不得分次、分—批申请;审批机关】不得分次、分批审批!;不得越权审批【临时占用城市—绿地改?变绿:地性质?、砍伐和移》植树木   (二】),由市: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统一印》制,审批表?对审查合格的颁【。发城市树木准伐证】、城市树《木准移证、城—市绿:地临时?占用许可证   】第三:十八条 铺设—通,讯电缆、输电、燃】气、上下水管道等市!政公用?设施,影响城—市绿化的, 在设】。计中和?施工前, 建设【或施:工单:位应会同城》市绿化专业管理【机构确定保护绿化】。措施 第三十—九条: ,城市:绿,地的病虫害防治提倡!生物:防治; 《确定需?要使用药物防治病】虫害:的, 以《不损:害市:民健康为原则 【第四十?条 城市规划区内】。的古树、珍》贵,稀有树木具有历【史价值和纪念意义】的名木(以下简【称古树名木)—由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挂牌建档、重【点保护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损伤和砍】伐,  : 第四?。十一条 《城市公共地段的古树!。名木:由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养护;风景名胜区内!的古树?名木由风景区—管理机构负》责养护?;单位?附属绿地内或居【。民庭院内的古树名木!由所在地的单位或个!人负责养《护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监督:、管理和技术指【导   《第四十二《条 禁止下》列损害城市绿地【、树:木花草和《绿化设施的》行为:   (一)—在城市绿线范围内】拦河截溪《、取土采石、设【置垃:圾堆放场、摆摊【。设点:、倾倒废物、排放有!毒有害污水、放牧】、割:草、打鸟《、砌:灶野:炊、占?地葬坟?、烧香烧纸》;   (二—)剥削树皮和挖树】根; (三)利用树!木搭棚、架设—线路、拉直金属【材料:; :  :(四:)攀折树枝》、采摘花果;  】。 (五?)在树木《上刻、钉《钉、拴系牲畜和【悬挂重?物;   (六)】损坏草坛《、花坛、绿篱和园林!。设施;   (七】)其:他损害行为 第四】章 :绿化市场管理— 第:四十三条《 城市绿化工程规】划、设计《、施:工,应,当执:行有关技术》标准及规范》由持有相应资—质证书的单位—承担在本市从事城市!绿化工程规划—、,设计、施工》的单位应持资质证书!到市: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第四十【四条 实行城—市绿化规划、设计、!施工工?程招投标及监理制】度和工?程质量监《督备案制度   】 第四十五条—。 严格规《范,动植物异地繁殖与保!护、管理等工作合】理规划?加强野生植物资【源引:种驯化的市场管【理    第四十】六,条 积极引导城市】绿化各专业协会开】展,工作规范行业—管理积极培育具有地!方特色的花木、【盆景、鸟禽、赏【石市场提高》城市绿化的总体水】。平 第五章 —罚,。  则 第四十七】条  工程建设【项,目的附属《绿化工程设计方案】或者:城市的公共绿地、】居住区绿地、风【景林地和干道绿【化带等绿化工程的设!计方案未经》批准:或者未按照批准的】设计方案施工的【由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施工、限《期改:正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 第四十八】条 违反本》办法:第三十四《。条规定未经》同意擅自占用城市绿!化用地的法律、法规!有处罚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四?。十,。九,条 对?有本办法《第四十二《。条(一?。)、(二)、(三)!、(四)、》(五)、《。。(六)项《行为之?一的,由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侵害, —采取补?救措施造成损失的】应当负赔偿责—任, 第五?十,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 改变城市规划绿】地用途?的,, 由市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责令责】任人限期改》正、:恢复绿化; 造成损!失的, 责任人应当!赔偿损失《责任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复议或《不提起行政起诉又不!履行行政决定的,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可申请《人民法院强行拆除绿!地,上的建筑物》及其他?实施并恢复》绿化:因此而产《生的费?用由责任人承担【  :第五十一条》 ,。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作出处罚《决定:部门的上《一级行政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仍不服的—,可在接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当事人也—可以在?接到行政处罚决定书!后,:依,法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逾期不申】请复议或不向人民法!院起诉又《不履行处《罚决定的,由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五十二?条 对违反本—办法规?定的单位《主,管领导?或直接责任》者,尚?未构:成犯罪的《可由其所在单位或其!上,级主管机关给—予行政处分 第五】。十三条 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视情节轻重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机关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十—四条:。 城市绿化专业管理!机构:工作人员未》积极:履行:养护、管理职责【造成损失《。。的, 由市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追,究有关责任人员的】行政责任; 因工作!严重失职, 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五十!五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而:给他人造成》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的?, 行为人》。应当:依法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第】五十六条 以—。暴力、威协方法【阻碍拒绝城市—绿化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应当《给,予治安处罚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罚构成】犯罪的, 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五十七条 !对违反本办法,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应予处!罚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章 !附 则 第》。五十八?条 城市绿化恢复费!用、异地绿化补偿费!和占用城市绿化设】施补:偿费由市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测,算市人?民政府?。价格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执行   》第五十九条》 在本?市城市规划区外地】域,及,风,景名胜区《的绿化规划、设【计、施工《、管理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六十条 本办法由安!顺市人民《政府法制机构负责】解释 第六》十一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20】。04年11月18】日市人民政府发布】的,安顺市城市》绿化管理办法(安顺!市人民政府令第29!号)同时废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