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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顺市城市绿化管【理办法
<!】--视频《开始--《>,<!--视频结束-!-> 安顺市人民政!府,令第29《号
《安顺市城《市绿化管理办法已经!2013年7—月29日市人民政】府第10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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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一四年一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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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顺《市城市绿化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安顺市》城,市绿化管理》促,进安:顺市城市绿》化事业?的发展?保护:和改善城《。市,生态环境《。美化人居《。生,活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国务—院,城市绿化条》例、建设部城—市绿线管理办法、】。。。贵州省绿化条例、】贵州省城市绿化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安》顺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安顺市城市规划【区内城市绿化的【规划、建设、保护】和管理县(区—)及建制镇可参【。照执行
【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城市?绿化是指运用—园林工程、工程【技,术和艺术《种植和养护》树木花草、改造【地形:、修:筑园林建筑、绿化】园林道路《等建设和保》护城市生态环境的】行为
? :第四条 本》办法:所称城市绿》地包括?
(一)公园—绿地是指《城市中向《公众开放的以—游憩为?主要功能《有一定的游憩设施和!服务设施《同时兼有健全生态】、美化景观》。、防灾减灾等综合】功,能的绿化用地;【
(二)生【产绿地指《为城市?绿化:服务能为城市提供苗!木、草坪《、花卉和《种,子的各?类圃地;《。
: (三)防》护,绿地指?为了满足《城市:对卫生?、隔:离、安全的要—求,而设置的《其功能是对自然灾】。害和城市《公害起到一定的【防护或减《。弱作用不宜兼作公】园绿地的绿化—用地:;
(四)附属!绿地指?机关、部队、企【业,、事业单位物业管】理范围内的绿化用】地;
? (?五,)其他绿地指城市建!设用地以《外,的生态、景观、旅游!和娱乐条件较—好,或亟须改善的区域】一般是植被覆盖【。较好山水《地貌:较好或应当改—造好的区域
—第五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把?城市绿化建》设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并按国家有关规!定从城?市建设?资金中安排城—市绿:。化建设和管理养护】资金
第六【。条 安顺《市人民政府》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管理本—行政区域内城市【规划:区的城市园林绿化工!作并指?导全:市城镇园林绿化工】作;各县(区—)人民政府住建(或!林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管理》本行:政区域内城市规划】区,的城市园林绿化工】作
: 在城市》规划区内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由民航《、铁路、公路、【水利等行政》主管:。部门管理的绿化【工作从其规定—
第七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加—强城市绿化》的科学普及和宣【传教育绿化人才的】。培养、科学技—术的研究及运用提高!绿地植物的》繁殖、?种植、?病虫害防《治、养护管理和绿】化工:程设计、施工—的技(艺)术水平】。
第八—条, 城:市中的单位和有劳动!能力的公《民,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履行植树和!。其他绿化城市—的义务
第九条 】凡,是有条件的单位都】。应进行垂直绿化【提倡在工程建设中,!利用地?形进行护坡》绿,化
鼓励单位、公民!栽植纪念性树—。木
:第十条 市和县(】区)的规划》、国土、住》建、公安、工商、环!境保护和水利等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本】办,法规:定,: ,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协助做好《有关的绿化》工作
第《十一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结合本】地实际积极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开—展中国人居环—境奖:活动:鼓励单位和》个,人种花种草》绿化环境
》在城市绿《。化科研?工,作中取得重大—成,就或在城市绿化管理!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由各《级人民政《府或县级以上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给予】表彰或?奖励
第二章—。。 规划与建设
第】十二条? 城市?总体规划中的城市绿!化规划由城市—绿化:、,。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编?制并纳入《城市总?体规划
《 , 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由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和: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城市总《体规划共同编制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报上一级【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备案批准—后由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和【城,。市,绿化主管部门—负责监督实施
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确定的公》共绿地?、防护绿地、风【景林地应当》。。确定界限并设—立标志
—第十三条 编制【城市绿地系》统规划应结》合本地特点》充分利用《自然山头、》江河、?。原,有,地形、地貌、植被】和历:史文化遗《址等自然人文—条,件进行全面规划合理!布局
设》计城:市绿化工程应借【鉴,国内外?。先,进,经验体现民族风格】和地方特《色城市公园绿—地的建设应以—植物造景《为主:选用适合《当地自?然条:件的树木花草
】。 第十?。四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改—变,城市总体规划中确】。定的绿化用地性质和!经过批准《。的城:市绿化规划确—需改变的由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和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提【出调整?方案按法《定的程?序报批因调整规【划而减?少的绿?地面积应予补—足
第十五条 城!市绿线是指城市各】类绿地范围的—控制线市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市城市绿线【的管理工《。作;市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城市绿【线的监督工作
】第十六条 城—市绿线的审批—、调整按照》城市规?划法、?。城市绿化条例—的,规定进行批准—的城市绿线要向社】会公布接受公众【监督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城市绿地、—。服从城市绿线管【理的义务《有监:督城市绿线管理、对!违反城市绿线管【理行:为进行检举的—权利:
, 第?。十七条 城市绿【线范围内的公—园绿:地、生产绿地、防护!绿地、?附属绿地《、其他绿地等必须】按照城?市,绿地分类标准、【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公,园,设计规范等标准进行!绿地建设
第—。十八条? 城:市,人民政?府应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要!求安:排,不低于建成区面积2!。%的用地作为生产绿!地
第十《九条 ?城市绿地设计方案】的审批
《。(一)城市公园【的规划设计方案由】市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并—报上一?级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二)公共绿地、!新建、?改建居?住区和大型公—共建:筑的附属绿地等绿化!工程的规划设计方】。案由市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并加盖绿》化工程设计方案审批!。专用章
(三—)用地面积(包【括水面面积)在【3公顷以上的—公共:绿地总体规划方【案,由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和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初审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后》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
(》四)建设项目—配套的?绿,化工程?。设计方?案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审批】时必须经《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并【加盖绿化《工程设计方案审批专!用章
城市》绿地设计方案确定】后确需改变》设计:的应重新《办理审批手续
第】二,十条 新建》。、改:建、扩?建,的工程?建,设,项目必须按绿化用】地面积与建设—用地面积《比例和标准安排【城市绿化《。用地
《 (一)新》建居住?区,绿地不?得低于总用地比【例的:。。30:%旧城改造居住区】绿地:不得低于总用地【比例的20%其中】住宅小区人均公【共绿地不低于—1,平方米;
》 (?二)新建《城,市道:路主干道绿带面积不!低于主干道路用地比!例的20%次干道绿!。带面:积不低于道路用地】比例的15%;旧城!改造区扩建的主【干道不?低于15%次干道不!低于10%;
!(三)新建医院、疗!养,院、:学,。校,。、机关、部队、星级!宾馆、度假》村、公共文化设施等!。不低于总《用地比例的35%】其中心区外不—低于:40%?; :
(四》)新建有大气污染】的建设项《。目不低于总用地比】例,的30%并》按规定?营建:宽度不?少于50米》的防护?。林带
? 第二十一条 】各单位和居民区现有!绿化用?地有可绿化空地【的,应当绿化,【不得闲置对》闲置的可《。绿化用地《,由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有:关单位限期绿化
第!二十二条 》。公园、?动(植)物园、旅游!景点的绿《化建设, 可—采,取国家投资》、引进外《资、内联或社会集资!。等方式进行
鼓励单!位和个人按照—城市规划投资兴建】或捐资、助资兴【建营利性的或非【营利性的《城市公共绿》地
第二《十三条 规划—的,公共绿地现》属集体所有》的,可由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提供苗木,集体单】位负责栽植和养护】,栽植的《树木归?集,体单位所有》
第:二十四条 城市公共!绿地及城市道—路绿化建设,免收】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等有!关配套建设费—用
第二十五条 新!建、扩建《城,市道路?等市政工程》中的绿?化按以下规定—程序办理
(一【)城市绿化、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共同审定设—计方案;
(二)】由建设单位与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签订责任书明】确绿化用地面积、绿!化经费、《绿化期限《和责任?
第二十—六条 新建、改建】、扩建的工程建【设,项目都?应按规?定标准及时建设配】套绿化确有困难达不!。。到标准的须》经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并【按实际造价和—环境效益损失交纳异!地绿化补《偿费并由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第二十七条 】。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应加:强生产绿地的—。建设、?鼓励指导专业户【和有条件的单位自】建苗圃、花圃、草】圃重视培育》适宜本?市生:长的优质乡》土树种和《观赏:花,。木如需从异地引进】的苗木必须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检疫合格》后方能进入凡在【城市绿化建设中移】。植干:径在:。。12厘米以上(含1!2厘:米,)树木的必》须经过论证方—可实施
第》二十八条《 动植物《。园的规划设计—应按动植物的生【态特性分区满—足生:物多:样性保护和珍—稀濒:危物种保《存、繁殖《、应用等《。多种功能的》需要给游人提供优】美,、安全?。、观:赏、教育和科普【等条件
《第二十九条 建【设项:目的规划《设计要把绿化工程】与建设?项目的主体工程【同时规划、同时设】计按批准的》设计方?案完成配套绿化【工程并由建设—。单位报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办,理,合格证交付》使用:。
建设项目主—体工程竣工》后建设单位必须清】理绿地用地并在一】。年内完成绿》化,工,程
具备绿化条【件的土地《使用权出《让地块和建设项目】。半年内不能开—工建设的土地使用】权人:和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园林?绿化行政管》理部门?的,要求进行简易绿化】
对未完成绿—化的责令限期完【成;逾期《。不完成的由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组织代为绿【化绿:化费用由责任单位承!担
第三十条— 城市绿《化建设?资,金来源
(一—)属城市各级—。人民:政,府建设的重大—绿化项目《由同级财政》拨付;?
(:二,)属城市公共绿地和!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建设】的防护绿化、风景林!地等绿化项目从城市!维护资金和其它绿化!资金中拨付;
【(三)属机关、团】。体、部?队、企事业单位的庭!院绿地内的绿化项】目由单位自》行解决?;
(四)》属本条(《一)、(二)项【外的防?护绿地、生产—绿地、风景》林地:的绿化项目由—权属单位解决
【。第三十一《条 各项绿化建【设和养护费用必【须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或挪用—
第三?章 养护和管理【
第三十二条 城市!绿,地的养护和管理【遵循专人养》护、专业《管理与?群众管理相结合【的原则按下》列规定分工负—责
: :(,。。一)城市公共绿地】、生产绿地》、防护绿地、行道】树及:干道绿化带》。的绿化,《 由市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统一管》理,;,
(二)《民航、铁路》、公路、水》利,等单位管理区域【内的:防,护绿地的绿化—, 由该单》位管理?;
(三)单位自建!的公园和单位附属】绿,地,的绿化, 》。由,该单位管理;
【(,四)居住区绿—地, 由其物—业管:理单位管《。理;
(《五)城市苗圃、草圃!。和花:圃等:, 由其经》营单位?管理:;
(?六):私人庭院的绿地,】 ,。由业主管《理
第三《。十三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当爱护树木》花草和绿化》设施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应》对各责任《单位的?绿化、养护和管理等!工作进?行检查、监》督和指导
》 :第,三十四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改变、占】用城:市绿化用地使用性质!因建设?。。或其他原因确需【临时占用《城市绿化用地的须经!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后报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办理?临,时用地手续临时【占用:城市绿化用地期【限不得超过两年并按!有关规定《给予补?偿临时占用期满应】当按要求恢复—绿地对城市绿地【及设施造成损害的】应,当负赔?偿责任
第三】十五条 城市规划】区的树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砍伐》、修剪树木、断【根移植确需》砍伐、修剪树木或】。。断根移植的》必须经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后方可进—行,。但单:位附属绿《地的树木花草修【建除外(不含—古树:名木)
第三十六】条 城?市规划区内》的,。树木未?。经批准禁止》砍,伐、移植确》需砍伐、移植的树】木胸径在20—厘米以下或同一地】点一次性2》0,株以下的市规划【区范围?由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各县规划区范围【内由:县级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同级人—民政府审批并报【上一级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备案《;超过?以上标准《的经市人民政府【审查后报批
—。 确需《。砍伐、移植乔木的】经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并:制定年度砍伐移植】总量计划《指标按规定报—批
因建设等】特殊需要经批准砍伐!。。、移:植树木的须向树木所!有者交纳树木补偿费!并按“砍一栽五”】的要求补植树木所砍!树木胸径超过10厘!米,的,一律:按每5厘米为一【株折算建《设单位在领》取树木?砍伐、移植许可证时!须与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签订绿化责任书确保!按规:定要求在建》设工程主体完成【一年内完成补—植
因不《。可抗力原因》造,。成树木危及城市交】通、管线安全—必须修剪或》砍伐树木的》交通、管线等—管理单位可先行【合理处置但应—在48?小时内向县》级以上住《建(园林)》行政主管部门和【绿地管理单位—补办相关手续
】 第三?十七条 报批临【。时占用城市绿地改变!城市绿地使用性【质,砍伐:和,移植树?木必:须按以下要求办理
! (一)同—一建设项《目及其?附属工程为一—处必须按《规划确定的范围一次!性向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申请不得分次、!分批申?请;审批《机关不得分次、【分批:审批;不得越权【审批临时占用城市】绿地改变绿地性【质、砍伐和移—植,树木
(二【)由市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统一—印制审批表对审【查合格?的颁发城市树木准】伐证、?。城市树木准移证【。、城市绿地临时【占用许可证
【 第三?十八条? 铺设通讯》。电缆:、输:电、燃气、上—下,水管道等市》政公:。用设施,影响—城市绿化的》, 在设计中和施】。工前, 建设或施】工单:位应会同城市绿化专!业管理?机构确定保护—。绿化措施
》第三十?九条 城市绿地的】。病虫害防治提倡【生物防治; 确定需!要使用药物防治【病,虫害的, 以不损】害市民健康》为原则
第四十【条 :城市规划区》内,的古树?、珍贵稀有树木【具有历史价值和【纪念意义的》名木(以《下简称古树名木)由!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挂:牌建档、重点—。保护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损伤和砍》伐
第四十一】条 城市公》共地段的古树名木】由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养,护;风景名胜区【内的古树名木由【。风景区管理机—构负责养护;单位附!属绿地内或》居民庭?院内的古树名木由所!。在地的单位或—个人负责养护—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监督、!管理和技术指导【
第四十二【条, 禁止下《列损害?城市绿地、树木花】草和绿化设施—。的行为?
(一)在【城市绿线范围内【。拦河截溪、》取土采?石、设置垃圾堆放场!、摆摊设点》。、倾倒废物、排放】有,毒,有害污水、放牧、】割草、?打鸟、?。砌灶野炊、占地【。葬,。坟、烧香烧纸;
! (二)剥》削树皮和挖树根;
!(三)利用树木【搭棚、架设》线路:、拉直金属材料;】。
?(四)?攀折树枝《、采摘花果;
【 (五《)在树木上刻、【钉钉、?拴系牲?畜和悬挂重物;
】 (六)损坏草】坛、花坛、绿篱和园!林设施;
(七!。)其他损《害行为
第四—章 绿化市场管理】
,第四:。十三条? 城市绿《。化工程规划、设【计、施?工应当执行有关【技术标准及规—。范由持有相应资质】证书的单位承担【。在本市从事》城市:绿化工程规》划、设计、施工的】单位:应持资质证书到【市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第四十四条!。 ,实行城市绿化规划】。、设:计、施工工程招投标!及监理制度》和工程质量监督备案!制,度
第—四十:五条: 严格规《范动植物异地—繁殖与?保护、管理》。。等工作合理规划加】强野生植物资—源引种驯化》的市场管理》
第四十六】条 积?极引导城市绿—化各专?业协:会开:展工作规范行业管理!积极培育《具有地方特色的【花木、盆景、—鸟禽、赏石市场提】高城市?绿化的总《体水平
第五章 】罚 则
第四十】七条: 工程建》设项目的附属—绿化工程《设计方案或者城市】的公共绿地》、居住?区绿:。。地,、风景林地和干道】绿,化带:等绿化?工程的设计方案【未经批准或》者未按照《批准的设《计方案?施工的由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施工、限期改【正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
第四十八条 违!反本办法第三—十四条?规,定未:经同意擅《自占用城市绿化【用地的法律、法规】有处罚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四十—九条 对有本办法第!四十二条(》。一)、(二》)、(?。三)、?(四)、(五)【、,(六)?项行为之一的,由】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侵害, 采取补!救措施造成》损失的?应当负赔偿责任【
第五十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 !改,变城市规划绿地用】途的, 由市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责令—责任人限期改正【、恢复绿化; 造成!损失的, 责任人应!当赔偿损《失责任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复议或】不提起行政》起诉又?不履行行政决定【的,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可申请人《民法院强行拆除绿】地上的建《筑物及其他实—施并恢复绿化因此而!产生:的费用由责》任人承担 》
第五十一条 【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作出处罚决定【。。部门的?上一级行政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仍不服的!,可在?接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当事人也可【以在接到行政处罚】决定书后,依法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逾期不申—请复议?或不向人民法院起诉!又不履行处罚决定的!,由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五十》。二条 ?。对,违反本?办法规定的单位主管!领导或直《接责任者,尚未【。。构,成犯罪的可》。由其所在单位或其】上级主管机关给予】。行政处?分
第五十三条 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视情节轻重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机关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十四—条 :。城市绿化专业管理机!构工作人员未积【极履行养护、管理职!。责造成损失的,【 ,由市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追究有关责任人】员的行政责任—; 因工作严重失】职, 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五十五《。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而给他【人造成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的, 行为人—应当依法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第》五十六条 以暴力、!威协方法阻碍拒【绝城市绿化》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应当:给予治安处罚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罚:构成犯罪的, 【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五【十七条 《对违:反本:办法,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应予处【罚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章 附 !则
第五十》八条 城市绿化【恢复费用《、异:。地绿:化补偿费《和占用城市》绿,。化,设施补偿费由市【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测算市人民政府价!格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执行
第】五十九?条 在本《市城市规《划区外地域及风景名!胜区的绿化规划【、设计、施工、【管,理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六十条【 本:办法由安顺》。市,人民:政府法制《机构负责解释
第】六十一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2!004年1》1月:18:日,市人民政府发布的安!顺市城?市绿化管理办—法(安顺市人—民政府令第29【号)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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