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顺市城市绿—化管理办法
】<,!--视频开始-】-><!--视频结!束-->《 安顺市人民政府】令第29《。号
安顺市城市!。绿化管理办法—已经2?。013年7月—29日市人民—政府第10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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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市?长 曾永涛
—二○一?四,年一: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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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顺市《城市绿化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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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安顺市城市】。。绿化管理促进安顺】市城市绿化事业的】发展保护和改善【城市生态环境—。美化人居生》活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国务院》。城市绿?化条例、建设部【城市绿线管理办法、!贵州省绿化条例【、贵:州,省城市绿《化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安顺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安顺市!城市规划区内—城市:绿化的规划、建【设、保护和》管理县(《区)及建制镇—可参:照执:行
: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城市】绿化是指运》用园林工程、工【程技术和艺》术种植和养护树【木花草?、改造地形》。、修筑园林建筑、绿!化,园,林道路等建设和【保护:城市生态环境的【行为:
第四条— 本办法所称—。城市绿地包括
【(一)公园绿地是指!城市中向公》众开放的以游憩为主!要功能有一定的游憩!设施和服务设施【同时兼?有健全?。生,态、美化景观、防灾!减灾等综合功能的绿!化用地;
【。(二)生产》绿地:指为城市绿化服务】能为城市提供—苗木、草《坪、花卉和种子的】各,类圃地;
(】三)防护绿地—指为了?。满足城市对卫—生、隔离、安全【的要求而设置的其】。。功能是?对自然灾害和城【市公害起到一定的防!护或:减弱作用《不宜兼?作公:园绿地的绿化用地;!
(四》)附属绿地指机关、!部队:、企业、《事业单?位物业管《。。理范围?内,的绿:。化用地;
(】五)其他绿》地指:城市建设用地以外】的生态、景观、旅】游和娱乐条件较好或!亟须:改,善的区域一般是植被!覆盖较?好山水地貌较好或应!当改造好的》区域:。
第五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把城市绿!化建设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并按国家】。有关规定《从城市建设资—金中安排城市绿【化建设和管》理养:护资:。金
: 第六条 —安顺市人民政—府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管理本行政】区域内城市》规,划区的?城市园林绿》。。。化工:作并指导全市城镇园!林绿化工作;—各,县(区?)人民政府住—建(或林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管理本】行政区域内》城市规划区的城市园!。林绿化工作
在!城市规划《区内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由民航、铁路、公!路、水利等行政主管!部,门管理?的绿化工作从其规】定
: 第七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加强!城市绿化的》科学普及和宣传教】育,。绿化:人才的培养、科学技!术的研究及运用提】高绿地植物的繁殖】、种植、《病虫害防治、养护管!理和绿化工》程设:计、施工的》技(:艺)术水平
!第八条 《。城市中的单位和【有劳动能力的公民,!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履【行植树和其他绿化城!市的:义,务
第九条 凡是有!条,件,的,单位都应进行—垂直绿化提倡在【工程建设中,利用】地形进行《护坡绿化
鼓励【单位、公《民栽:植纪念性树木—
第十条 》市和县(区)—。的,规划、国土、—住建、?公,安、工商、》环,境保护和《水利等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本办法规!定, 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协助?做好有关的绿—化工作
第》十一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结合本】地实际积极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开展中】国人:居环境奖活动鼓励】单位和个人种—花种草绿化环—境
在城市绿化科】研,工作中取得重大【成就或在城市绿【化管理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由各级人民政【府或县级以上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给予表彰】或奖励
第二章 规!划与建设
第十【二条 城《市总体规划中的城】市绿化规划由城【市绿化、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编制并《纳,入城市总《体规划?
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由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和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城市总体规划—共同编制《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报上一级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备案批准后【由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和城市绿化主管】部,门负责监督实施
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确,定的公共《绿地、防护绿—地、风景林地应当】确定界?。。限并设立标志
!第十三条 编制【城市绿?地系统规《划应:结合本地特》点充分利用》自,然山头、江河、原有!地形、地貌、—植被:和历史?。文化遗址等自然人】文条件进行》全面规划合理—布局
《设计城市绿化工【程应借鉴国内外先进!经验体现民族风格】。和地方特色》城市公园绿地的建】设应以植物造—。景为主选《用适合当地》自然条件《的,树,木花草?
: 第十?四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改变城市总—体规划中确定的绿化!。用地性质和经过【。批准的城《市绿化规划确—需改变的由》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和!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提出【调整方案按法定的程!序报批因调整规划而!减少的绿地》面积应予补足 【
第:。十五条 《城市:。绿线是指《城市各类绿地范围的!控制线市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市城市绿线的管理工!作,;市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城市绿】线的监?。。督工作? ,
第十六条 城市绿!线的审批、调整【按照城市《规划法、城市绿化条!例的规定进行批准的!城市绿?线要向?社会公布接受公众监!督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城市绿地、》服从城市绿线—管理的义务有监督】城市绿?线管理、对违反城市!绿线:管理行为进行检【。举的权利
》 第?十七条 城市绿【线范:围内的公园》。。绿地、?生产绿地、防—护绿地、附属绿【地、其他绿地—等必须按《照城市绿地分类【标准、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公园设计规范等【标,准进行绿地》建设
第十八条 】城市人民政府应【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要求安排不低—于建成区面积2%】的,用地作?为生产绿地
第十九!条 城市绿地设【计方案的审批
【(一:)城市公《园的规划设计方案】由市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并:报上:一级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二)公共!绿地、新建、改建】居住:区和:大,型,公,共建:筑的附属绿地等绿】化工程的规划设计】方案由市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并加盖绿化工程设】计方案审批专用【。。章
(三)用地面】积(包括《水,面面积)在3公【顷以上的公共绿地】。总体规?划方案由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和,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初审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后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
:(四)建《设项目配套的绿化工!程设计?方案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审批时必须经!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并加盖!绿化工程设计方案审!批专用章
》城市绿地设计方【案确定后确》需,改,变设计的应重新办理!审批手续
》第二十?条 新建、改建、】扩建的工《程建设项目必须按】绿,化用地面积与建设】用地面积比例和标】准安排城市绿—化用:地
(一)新建!居住区绿《地不得?低于总用地比例【的30%旧城—改造居住区绿地不得!低于总用地比例的】20%其中住—宅小区人均公—共绿:。地不低于1平方【米,;
(》二)新建城市道路主!干道绿带面积不低于!主干道路用地比例】。的20%次干道【绿带面积不低于道路!用地比?。例的15%;—旧城改造区扩建的主!干道不低《于15%次干道不】低于10%;
!(三)?新建医院、疗养院】、,学校、机关、—部,队、星级宾馆、【度假村、《公共文化设施等不低!于总用地比例的【35%?其中:心区:外不低于40—%;
(四)!新建有大气污染的】建设项目不》低于总用地比例的】30%并按规定营】建宽度不少于50】米的:防护:林带
》第二十一条 各单】位和居?民区现有绿化用【地,有可绿化空地的【,应当绿化,不得闲!置对闲置的可绿化用!地,由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有关单位限期】。绿化
第《二十二条 公园【、动(植《)物园、旅游—景点的绿化建设, !。可采取国家投—资、引进外》资,、内联或社》会集资等方》式进行
鼓励单位】和,个人按照城市规划投!资兴建或《捐资、助资》兴建营利性的或【。非营利性的城—市公共绿地》
第二十三条— 规划的公共绿地】。现属集体所有的【,可由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提供苗木!,集体单《位负责栽植和养护,!栽植的树木归集体单!位所有
第二十四条!。 城市?公共绿地及城—市道路绿《。。化建:设,免收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等有关】配套建设费》用
第二十五条【 新建?、扩:建城市道路等市【政工程中的绿化按】以下规定程序办理
!(一)城市绿化【、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共同审定设计—方案:;
(二《)由建设单》位与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签订【责任书明确绿化【用地面积、绿化经费!。、,绿化期限和》责,任
第二—十六条 《新建、改《建、扩建的》工程建设项》目都应?按规定标《准及时建设》配套:绿化确有困难达【不到标准的须经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并按实》际造价和环境效【。益损失交纳异地绿化!。补偿:费并由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第二十!七条 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应加强生产绿地!的建设?、鼓励?指导专业《户和有条件的单位自!建苗圃、花圃、草】圃重视培《育适:宜,本市生长的优—质乡:土树种和《观赏花木《如需:从,。异地引进的》苗,木必须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检疫合》。格后方能进入凡在城!市绿化建设中—移植干径在12【厘米以上(含12厘!米)树木的必须【经,。过论:证,。方可实?施
第?二十八条 》。动,。植物园?的规划设计应按动】植物的生态》特性分区满足—生物多?样,性保护和珍稀濒【危物种保存》、繁殖、应用—。等多种功能的需要】给游人提供》优美、?安全、?观赏、教育》和科普等条件
第】二十九条 建—设项目的规划设计】要把绿?化工程与建设—项目的主体工程【。。同时:规划:、同时设计按批准】的设计方案》完成:。。配套绿化工程—并,由建设单位报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办理合格【证交付使用
建设项!目主体工程竣—工后建设单位必须】清理绿地用地并在一!年,内完:成绿化工程
具【备绿化?条件的土《地使用权出让地块】和建设项目半年【内不能开工》建设的土地》使用权人和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园【林绿化行政管—理部门的要》求进行?简易绿?化
对未完成绿【化的责?令限期?完成;逾《期不完成的》由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组织代》为绿化?绿化费用由责任【单位承担
第—三十条 城市绿化建!设资金来《源
(一)》。属城市各级人—民政:府建设的《重大绿化项目—由同级财政》拨付;
(二)【属城市?公共绿地和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建设的防护【绿化、风景林地【等绿化项目》从城市?维护资金和其它绿化!资金中拨《付;
?(,三)属机关》、团:体、部?队、企事业》单,位的:庭院绿地《内的绿化项目由【单位自行解决—;
(?四)属本条》(一)、(二)项】外的防护绿地、生产!绿地、?风景林地的绿化项目!由权属单《。位解决
第》三,十一条 各项绿化】建设和养护费用【必须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或挪—用
第三《章 养护和管理
】第三十二条 城【市绿地的养护和管理!遵循:专人养护《、专:业管理?与群众管理相结【合的原则按下列规】定分工?负责
(—一,。)城:市公:共绿地、生产绿地】。、防护绿地、行道树!及干:道绿化带的绿化, !。由市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统一?管理;
《(二)?民航、铁《路、公?。路、水利等单位【管理区域内的防护绿!地的绿化, 由该】单位管理;
(【三)单位《自建的公园和—单位附属绿地的【绿化, 《由该单位管理;
(!四):居住区绿《地,: 由其物《业管理单位管—理;
(五)城市】苗圃、草圃和花圃】等, 由《其经营单位管理;
!(六)私人庭—院的绿地, 由业主!管理
第三》十三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当爱护树《木花草?。和绿化设施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应对】各责任单位的绿化、!养护和管理等工作进!行检查、监督和指】导
? 第三十四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改变【、占:用城市?绿化用地使用性【质因建设或》。其他原因确》需临时占用城市绿化!用地的须经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后报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办理临!时,用,地手续临《时占用城市绿化用地!期限不?得超过两年并按有】关规定?给予补偿《临时:占用期满应当按【要,求恢:。复绿地对城市—绿地及设施造成【损害的应当》负赔偿责任
第!三十五?条 城市规》划区的树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砍伐、》修,剪,。树木、断根移植确需!砍伐、修剪树木或断!根移植的必》须经: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后方可进行但单位附!属绿地的树木花【草修建除《。外(不含古树—。名木)
第三十六条! 城市?规划区?。内,。的树木未经批准【禁止砍伐、移植确需!砍伐:、移植的树木胸径在!20厘米以下或同一!地点一次性2—0株以下的市规划】区范围由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各县规划区】范围内由县级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同级人民政》府审批并报上—一级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备】案;超过以上—标准的经市人—民政府审查后报【。批,
确需砍伐、移!植乔木的经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并制定!年度:砍伐移植总量—。计划指标《按,规定报批《。
因建设—等特殊需要经批准砍!伐、移植树木—的须向树木》所有者交《纳树木补偿费—。并按“砍一栽五”】的要求补植树—木所砍树木》胸径:超过10《厘,米的一律《按每5厘米为一株】折算建设单位在【领取树木砍》伐、移?植许可?。证时:须与: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签订绿化责任书!确保:按规定要求在建设工!程,主体完?。成一年内《完成补植
》因不可抗力原因【造成树木危及城【市交通、管线安全】必须修剪或》砍伐树木的交通、管!线等管理单位可先行!合理处?。置但应在48—小时内向县级以上】住建(?园林)行政主—管部门和绿地—管理:单位补办《相关手续《
第《三十七条 报批临时!占用城市绿》。地改变城市绿地使】用性质砍《伐和移植树木必须】按以下要《求,办理
(—一)同一建》设,项目及其附属—工程为一处必须按】规划确定《的范围一次性—。向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申请【不得分?次、分批申请—;审:批机关不得分次【、分批审批》。;不:得越权审《批临时?占用城市绿地改变】绿地:性质、?砍伐和移植树木【
(二)由市】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统—一印制审《批表对审《查合格的《颁发城市树木准【伐证、?城市树木准移证、城!市绿地临《时占用?许可证?
第《三十:八条 ?铺设通讯电缆、【输电、燃《气、上下水管道【等市政公用》设施,影响城市绿化!的, 在设》。计中和施工前, 】建设:或,。。施工单位应》。会同城市《绿化专业管》理机构确定保护绿化!措施:
第三十九条 【城市:绿,地的:病虫害防治提倡生物!防,治; 确定需—要使用药物防治病虫!害的, 《以不损?害市:民健康为原则
第】四十条 《。城市规划区内的【古树、珍贵稀有树木!具有历史价值—和纪念意义的名木(!以,下简称古树名—木)由?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挂牌建档、重点【保护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损伤和砍《伐,
?第四十一条》 城市公共地段的】古树名木《由,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养护;风!景,名胜区内的》古树名木《由风景区管》理机构负责养护;单!。。位附属绿地内—或居民庭院内—的古树?名木由所在地—的单位或个人负责养!护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监督》、管理和《技术指?导
第四十二】条 禁止下》列损害城《市绿地、《树木花草和绿化【设施的行为》
(一)在【城,市绿线范围内拦【河,截溪、取土采石、】设置垃?圾堆放场《、摆摊?设点、?倾倒废物、排放有】毒有害污水、放【牧,、割草、《打鸟、砌灶》野炊、占地葬—坟、烧?香,烧,。。纸;
(—二)剥削《树皮:和挖树根;》
(三)利用树木搭!棚、架设线路、拉直!金属材料《;,
: ,(四)攀《折树枝、采摘花【果;
(五【)在树木上刻、钉】钉、拴系牲畜和悬】挂重物;
【(六:)损坏草坛、花坛、!绿篱和园林设施;】
: (七)其他损害行!为
第?四章 绿化市—场管理?
第四十三条 【城市:。绿化工程规划、设】计、施工应当—执行有关技》术标准?及规范?由持有?相应资质证书的【单位承担在本市从事!城市:绿化工程规划、设计!、施:工,的单位应持资质证】书到市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 第《四十四条 》实行城市绿化规【划、设计、施工工】。程招:投标:及监理制度和工程】质,量监:督备案制度
】 第四十五条 严】格规范动植物异【地繁殖与保护、【管理等工作合理规划!加强野生植》物资源引《种驯化的市场—管理
第四】十,六条 ?。积极引导城市绿化各!专业协会开》展工作规范行业管】。理积极培育具有【。地方特?色的花木、盆—景、鸟?禽、赏石《。市场提高城市绿【化的总体水平
第】五章 罚 》 ,则
第四十七条【 工程《建,。设项目的附》属绿化工程》设计方案或者—城市的?。公共绿地《、居住区《绿地、风景林地和干!道绿化?带等绿化工程的设】计方案未《经批准?或者:未按照批准的—设计方?案施工的由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施工、》限期改正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
第四十八条 】。违反本办法第三十四!条规定?未经同?意擅自占用城市【绿,化用地的法律、【。法规有处罚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四?十九:条 对有本办法第】四十二条(》一)、?。。(二)、(三)【、(四)、(五)】、,(六)项行为之一】。的,由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侵—害, 采《取补救措施造成【损失的应当负赔偿】责,。任
第五十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 改:变城市规《划绿地用途》的, 由市》。。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责令责任人限【期改正、恢复绿化;! 造成?损失的, 责任人】应当:赔偿损失责》。任,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复【议,或不:。提起行政起诉又不履!行行政决《定的,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可【申请人民法院强行拆!除,绿地上的建筑物【及其他?实施并恢复绿—化因:此而产生的》。费用由责任人承担】
第五《十一条 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作出处》罚,决定部门《的上一级行政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仍不—服的,可在接—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当事人也可以在【。接到行政处》罚决定书后,—依法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逾期不》申请复议或不—向人民法院起—诉又不履行处—罚决定的《,由: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五【十二条 《对违反本办法—。规定的单位主管领导!。或直接责任》者,尚未构成犯罪的!可由其?所在单位或》。。其,上级主管机》关给予行《政处分
第》五十三条 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视情节轻重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机关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十四:。。条 城市绿化专【业管理机构工作人】。员,未积极履行养—护、管理《职责造成损失—的,: 由市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追究有关《责任人员的》行,政责:任; 因工作严重】失职,? 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五十五【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而给他人!造成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的【, 行为人》应当依法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第五十六条 以暴】力、威协方法阻碍】。拒绝城市绿》化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应当【给予治安处罚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罚:构成犯罪《的, 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五十七《条 对违反》本办法,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应予处罚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章 ?附 则
第五十八】条, 城市绿化》恢复费用《、异地绿化》补偿费和占》用,城市绿化设》施补偿费由市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测,。。算市人民政》府,价格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执》行,
,。 第五十九条 】在本市城市规划区】外地域及风景名胜】。区的绿化规》划、:设计、施工、—管理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六十条? 本办法由》安顺市?人民政?府法制?机,构负责解释
第六】十一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20】04年11月18日!市人民?政府发布《的安顺市城市绿【化,管理办法(安—顺市人民《政,府令第2《9号:)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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