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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顺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   】 : 安顺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已于2002】年5月?。29日经市人民政】府第3?9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公《布自2002处【7月1日起施行 !市,长陈:海峰 ?。 , 《 二〇〇二年五【月三十日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国务院【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 》 第二?条 凡在《本市城市规划区内】因城市建设》需要拆迁房屋及其附!属物并需要》。对被拆?迁人补偿、》安置的;适用—本办:法 : ,   【   本办法!所称:附属:物是指与《房屋主体建筑—有关的附属建筑物】或构筑?物    ! 《。 第三?条 房屋拆迁应符】合,城市规划有利于城市!旧区改造和生态环境!。改善保护《文物古迹   】 第】四条 拆迁》工,作应:。遵循先补偿安—置后:拆迁的原则进行拆】。迁人须对被拆迁人】给予补偿、安置;被!。拆迁人须在》拆迁期限内完成【搬迁   —  —  本办法所!称,拆迁人是指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的单位!所称被拆迁人是指】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人(包括代!管人、国家授权的】国有:房,屋及其?。附属物的《管理人下《同,);所称《房屋拆?迁单位是指》依法取得房》屋拆迁资格证书【接,受拆迁人委》托,对被拆迁人进行【动员组织签订和实】施补偿安置》。协议组织《拆除房屋及》其附属物的》拆迁:代办单位《    ! 第五条【 ,安顺市房产》管理局是本市城市房!屋拆迁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称“市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其所属《的,房屋拆迁管》理机构负责城市房屋!拆迁管理《的日常工《作    !。   ?。 , :。 各县?、自治县人民政【。府负:责管理房屋拆—迁工:作的部门(》以下称?“县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对本县!行政区域内的房屋】。拆迁工作实施—监督管?理西秀区、》经济技术《开发区、黄果—树,风景名胜区行政【区域内?的房屋拆迁工作由】市,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实!施监:督管理   !。 》   《 房屋《、,规,划、国?土、城管、水利【、物价、工商、【公安、税务、电信】、供电、公证等部】门和单位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各【司其责协同》做好有关管理工【作 第二!章 拆迁管理 【 第:六条 拆迁房—屋的单位应在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后,方可实?施拆迁 》   【 第七条 申请】领取房?屋拆迁许可证的应】向,房,屋所在地主管房【屋拆迁工作的市、】县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提交下列资【。料    】   《 (一)【建设项目《批准文?件;   ! 《    【(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     ! ?(三)国有土地【使用权批准文—件,; ? ? ,    】 《(四:。)拆迁计划和拆迁方!案; 》    —。。 , ,    【(五)办理存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出,具的拆迁《补偿安置资金证明】  —  —   拆迁方!案的内容应》包括拆迁《。范围:、被:拆迁人的总户数【、总面积、对被拆迁!人的:补,偿安:置方式?、补偿费、补助费的!计发标准及拆迁期限!。等 《   《 ?   《 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0日内对!申请:事项进行审》查经审查对符合条件!的颁发房屋拆迁【许,可证并?按规定收《取拆迁管理费— 《    【    《 房屋拆迁许】可证内容需要变更时!拆迁人应按本条规】定重新申报 !    【 : 第八条 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在发放房】。屋拆迁许可证的同时!应当将?房屋拆迁许可证【载,明的:拆迁人、拆迁范围、!拆迁期限等事项【以,房屋拆迁《公告的形式予以公布!    !   《 拆迁公告—发,布后拆迁人》应将房?屋拆迁许《可证复印件、—房屋拆迁管理—有关法规、建设【项目性质、》经审核的拆迁方【案、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示,范文本、过渡—期限和地《点、过渡及产—权,调换房地址和经审】定的平面图、—被拆迁人的原房【状况、拆迁代办单位!(房屋?拆,迁,单位)、法定—代表人及现场工作】人员的姓《名、拆迁补偿结【果等在拆迁》。范围内公开张贴【 》   《 ? 第九条 —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应对拆迁人用于【拆迁:补偿安置《。的资金、《产,权调换房屋进行【监管:。拆,迁补:偿安:置资金必《须足:。额到位?不得挪作他用不【得批准减、免—、缓拆迁补偿安置】资金监督《使,用办法由市人民政】府另行规定 【 ,。。  【 第十条 拆迁人】可自行拆迁也可委托!拆迁   —    】。。 : 自行?拆迁的拆迁》人,必须报经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审核批?准   】 》   委【托,拆迁的拆迁》。人应当向被委托【的房屋拆迁单位【出具:委托书并订立拆【迁委托合同被—委托人必须是具【有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核发:的房屋拆迁资格证书!的房屋拆迁》单位:。被委托的《拆迁单?位不得转让拆迁业】务委托?或变更委《托的应?当自:拆,迁委:托合同订立或变更之!日起15《日,内,将拆:迁委托合同报—。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备案 !    !   《 市、县房屋拆迁!。管,理部门不得作为【拆迁人不得接受拆迁!委,托或:。者指定房屋拆迁单位!国家机关《。及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事》业组织不得从事房屋!拆迁代办业务 】   》 》 , 第十一《条 拆迁人或房屋拆!迁单位?委托实施拆除房【屋的建筑施工单位】应具:。有相应的建筑—工程施工《资,质证书和保证安全的!。条件 第—十二条 房》屋拆迁?公告公布后》对被拆迁《房屋存?在产权权属争议【的被拆迁人》可以在公《告,规定的期限内向当地!。县级以?上房屋产《权监理部《门申:请确权由房》屋产:权监理部门处理;】也可向人民》法院起诉被拆迁【人,提供的有关》。房,屋所:有,权的证明文件和材】料必须是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件和材料【 , ,    !    【在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公告的规定期限内权!属争议未解》决的由拆《迁人提出补偿、安】置方案报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批准并—向公:证机关办理证据保全!后实:施拆迁 《 ?    【 第十三条 】。被,拆迁:房屋的用《途、:建筑面积以》。房屋:所有权证《为准:房,屋所有权证标明的】用途、建筑面积与实!际,不符的应《在拆迁公告规定的】期限内到房屋产权监!理部门?申请重新确权 【。    —    》 公有住—房建筑?面积按实际测—量的数据确定 【 《  :。 第】十四条 拆迁人【与被拆迁人签订书】面,的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协:议应载明下》列事项    】    【 (一)—补,偿方式?; ?   》 : :    (二!。)货币补《偿金额; 】。   ?。  —  (—三,)原房状《况及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楼层!、户型、结构、【位置和建筑》面,积; 【 ,  》    《 ?(四)结算方式【;,    !    】。 (:五)搬迁过渡方【式; 》    — ?。   ? , (六)搬迁【期限与过渡期限【;    ! 《。   》 (七)违约责【任与:纠纷解决《办法; —    】。    (】八)拆迁安置补偿协!。。议变更的条件—;,    !    】 (九)当事人双】方认:为需要订立的其他】条款产权调》。。换,房屋:。。的平面图应作为协】议附件? ,    】。    】 ,协议文?本,。由市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统一印制 》。    【 , : 第十五—条 拆迁人》。在与:。被拆迁人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同时被拆】迁人须将《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向《拆,迁人移交《拆迁人应在30日】内将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权证送!交房:屋产权监理部门、土!地管:理部门注销   ! 第十!六,条 拆迁补偿安【置协议订立后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在:搬迁期限内拒绝搬】迁的拆迁人可以依法!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诉讼期》间拆迁?人可以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先予执行 》    ! 第十七条 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或者!拆,迁人、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经协商达!不成有关补偿安置】协议的经当事—人申请由批准—拆迁的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裁决?被拆迁人是批—准拆迁的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的由《同级人民《政府裁决《裁决部门应》当自收到裁决申请之!日,起,30日内《作出裁决  【   【  《 当:。事人对?裁决不服《的可以自《送达裁?决,书之日?起3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拆迁人依照】本办法规定已对【被,拆迁人作了安—置补偿或者提供了】周转过?渡房的诉讼期间【不停止拆迁的—执行:    】 , ? , ,第,。十八条? 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在裁决【。规定:的搬迁期《限内:未搬迁?的由房屋《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责成有关部—门强制拆迁或者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拆迁 》   】 第十九条 —实施强制拆迁—前拆迁?人应当就被拆迁房】。屋的有关事项向公】证机关?办理证据保全强制】拆迁时应通》知被执行人到场如】果被执?行人拒绝到场的强制!拆迁照常进行因被】执行:人拒:不到场?。或拒不?收理财物造》成损失的由被—。执行人?承担责任 》    】 :第二:十条 转让尚未完】成,拆迁补偿安置的【建设项?目应当经《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同意原拆迁协【议载明?的有关权利》、义务随之》转移给项目受让【人项目转让》人和受让人应当【以书面形式告知被】拆迁人并自转—让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予以公告《。同时项目转》让人和受让人—应当:自转让?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内到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办】理变更手续  】  【 第:二,十一条 《拆迁中涉及军—事设施、教堂寺庙】。、文:。物,古迹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   — 【第二十二条 —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健全拆迁【档案管理制度加强对!拆迁档案资料—的管理? ,    】   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应对拆》迁当事人签订的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协?议实行备案管理由】拆迁人在拆迁期限满!30日内将》订立:的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按档案管】理要求报送房屋拆】迁管理部门 】 《第三章? 拆迁补偿与安【置 第二十三条 !拆迁人应《对被拆?除,房屋及其附》属物的所有》权人依照本办法的】规定给予《补偿、安《置,    】 ,   拆迁公!告公布后被拆迁人对!拆迁房屋及其—附属物进行改造、拆!建、:装修的不《予补偿 《    【    】。 在西秀区—、安:。顺经济技《术开发?区内拆?迁证件不全的—房屋按下列规定【办理  】  》   ? 1》、,198?3年5?月31日《前修建的给予估价补!偿;: 《    】   2、1!983年6月1【。日至19《85年?10月1《5日期间修建—的按估价的50%给!予补偿; —  《。  》    3、!1985年10月1!5日后修建的不【予,。补,偿, 》    】  各—县拆除?证件不?全的房屋时对被【拆迁房?屋是否进行补偿由】各县结?合本县城镇》规划的制定和报【、批时间《另,行规定?    ! , 第二十四条! ,拆迁补偿的》。方式可以实行货币补!偿也可以实行房【屋产权调换房—。屋价值?以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确定】房屋的市场评—估价:格由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地产估】。价规范评定 】。第二:十五条 《实行货币补偿先【由申请办理房—。屋拆迁许可》证的单?位委托?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进行评估连片改造项!目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应抽样评估出各【地块各类用途、各】。类结构被拆》迁,房屋:的基本价值提供给】申,请办理房屋》拆迁许可证的单位用!于制定拆迁计划和】拆迁方案对被拆迁】房屋的补偿金额【可以按基本价—值作为参照标准【结合被拆《迁房屋?的区位、用途—。、结构、《成新、楼层、朝向】、建筑面积等因素】修正评估《确定 ?    】。 ?  ?  ? , 拆迁当《事人对补偿》金额存有争议—的可委托符合—第二十八《条第二条款条—件,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进行评估—;双方就委托评估】。机构协商不成的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推荐评《估机构由双方委托进!行评估双方就评估】金额仍?不能达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依》照本办法第十七条规!定执行 》  ?  】    — ,评估服务费的支付】按谁委?托、谁负担共同【委托、共同负—。担的原则执行拆迁】双方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   》 ? , , :。 第:二十六条《 实行房屋产权调换!按第:二十五条《规定对被拆迁房屋和!调,。换房屋同《。时进行价格评估【计算被拆《迁房屋的补偿金额】和所调?换房屋的价格—。双方结清产权调【。换的差价《拆迁人应在》90日?内为被?拆迁:房屋所有权》。人办好产权》。调换房?屋的房屋所有权证现!房从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签—字,生效之日起计算【期房从产权》调换房屋竣工—。交付之?日起计算 》 : ,   【 ?  : 拆》迁非公?益事业?房屋附属物不—作产权调《换由拆迁人给予【货币补偿《   — , — 第二十七条— 拆迁人用于向【被拆迁人实行产权】调换:的房屋?其计:划、规划、建设、】土地等必须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规范并《经验收合格》    【 ? 第二—十八条 在》本市从事拆迁房【屋,房地产价格评估的】机构应?当具有二级和二级】以上房屋地产评估资!格,评估机构承接房【屋拆:迁评估项目应—当报市、县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备》案 》   《    ! 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应当公布符【合规定条件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的名录   ! ? ? , 第二十九条 拆】迁公益?事业用房《的,拆迁人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城市规划的要求】予以:重建或者给予货【币补偿 》  ?  : 第】三十条 拆迁人在】拆迁范围内或相【同区位修建》与,被拆除房屋》使用性质相同的房屋!被拆迁人《要求:在拆迁范围》内或相同区位实行产!权调换的在与其他购!房人相同条件下应予!优先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签订》后建设项目经批准改!变性质的拆迁—人应通知被拆迁【人被拆迁人有权【要求变更《协议:    ! 第—三十一条 下—列需拆迁的》住宅房、《。非住宅房实行—货币补偿或异地【产权:调换  【  《 , ? ,   (一)!市、县人民政府决定!拆迁房?屋后采用招标、拍】卖方式出让土地使】用权的;《    【 》    【 (二)市》、,县、区人民政府按】城市规划批准建设的!道路、桥梁、涵【洞、供水、排污、】防洪等市政工—。程设施和公共厕【所、垃圾处理设施、!。绿地(含广场)等项!目, ,    !    【 按规》划需:保留的中、小—。学校、街道办事处】、派出所《、居委会应在原服】务辖区内实行—产权调换或》按不低于原用—地面积配套修建 !  ?  】 第三十二条 拆】迁人提供的产权调换!住宅房屋《的建筑?面积不得低于40】平,方米的最《低标准房型》 ,    】 第三十】三条 被拆迁—人为城镇居民最【低收入家庭且—住宅:房屋:建,筑面积低于最低【标准户型被拆迁人】按第二十《六,条规定?未,。能结清房款》的差额按产权调换房!。评估:价,格换算?房,屋建筑面积由拆迁人!按廉租?住,房租金标准向被拆迁!人计收租金 !   》 第—三十四?条 拆迁租赁房屋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解除租《赁关系的或者被【拆迁人?。对房屋承租人进行】安置的拆迁人—对被拆迁《人给予补《偿    !。   】 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对解除租赁【关系达?不成协议的拆迁【人应对被拆迁人实行!房,屋,产权调换《产权调换的房屋由】原房屋承租人—承担被拆迁人应当与!房屋承?租人重新订立—房屋租赁合同 【 :    — 》第三十五《条 拆迁公有住宅房!屋使用人应按本地住!房分配货币化改革方!案的规定与房改业务!主管部门结清各【种款:项后:再由拆迁人对使用】人,进行货币补偿—或产权调换 【    ! :    被】拆迁房屋《所有权?人与使用《人,按本:条第一款达不成协】议的拆?迁补偿安置实行【产权:调换原产权及收【益分配关系》不变  【  】 第三十六条 拆迁!私有代管《、,托管的?房屋应实行产权【调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须经《公,证机关公证并办理证!据保全 【   》。。 《 ,第三十七条 拆迁设!有抵押的房》屋实行产权调—换的由抵押权人和】抵押人重《新,签订抵押协议抵押权!人和:抵押人?在,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公告—。规,定的期限内达—不成:抵押协?议的由拆迁人参照本!办法第十《二条规?定实施?。拆迁:。。 拆迁【设有抵押权的房【屋实行货币》补偿的由抵押—权人和抵押人重新】。设立:抵押或?抵押:人清偿债务后方可】给予补偿 —。    — ? 第三十八【。条 :被拆迁人或房屋承】租人:搬迁拆?迁,人应按?规定标准发给搬迁补!助费:搬迁补助费》只,向,房屋使用人一—方,发放搬迁补助费【按被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积计?算拆迁人提供—产权调换现房的发】给被拆迁人一—次搬迁?补助费;《被拆迁人周转—过渡安置《。的发:给两:次搬迁补助费;出】租房屋?的搬迁补助费应发给!承,租人 —   —   — ? ,原有:电热、电话、有线电!视、独立电表—、独立水表和其他】重要设?施拆迁的费用由【拆迁:。人按规定付给—设施产权人房屋产权!人与承租人》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 ? 《 第三十九条 房】屋的被拆迁人—或承租?人自行过渡》的拆迁人应按—规定发?给,临,时安置补助费临时安!置补助费按》被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积计《算过渡时《限不得超过》18个月  !  】    — 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使用拆迁人提!供的周转房在规定的!过渡期?限内拆迁人不—支,付临时安置》补助费  】 , —。   《 《临时安置补助—费只向被拆迁—房屋实行产权调换】且自行过渡的房屋使!用人一?方发放 被拆迁【人与承租《人在房屋拆迁时中止!租赁合同的临时安】置补助费向》被拆迁人发放被拆迁!人与承租人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 ,  ?  — ?第四十条 拆迁【人不:。得擅自延长》过渡期限周转房的使!用人应?当按时腾退周转【房因拆迁《。人的责任延》。长过渡期《的拆迁人应对被拆】。。迁人或房屋承—租人增发超期临【时安置补助费—被拆迁人或》房屋承租人》自,行过:渡的从逾期之日【起每超一个》月超期?临时安置补助费按临!时安置补《助费递增《1,0%递增的月超期临!时安置补助费—最多不超过月临时】安置补助费标准的5!倍;使用周转—房过渡的从逾期【之日:起按自行过》渡,期临时安置补助标】准50%的标—准对周转房使—用人付?给超期临《时安置补《助费   】。 , 第】。四十一条《 未到房屋产权监】理部门、《土地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办理房屋用》途变更登记》擅自将住宅》房,。屋改为非住宅房屋】的仍:按住:宅,房屋进行补偿安置】 ,   》 , ?    】。 将单元》式住宅房屋改为办】公室、娱乐室、活动!中心或其他生产、经!营场所的无论房【屋所有权人或使【用人:是否具有工商—营业执?照或其他部门证明】一律按住宅房—屋进行?补偿安置 —。 :。   】 第四《十二:条 拆除非住—。。宅房屋造成停产、】停业的拆迁人应【对被拆?。迁人给?予适当补偿》有合法用工手—续的国有、》集体企业待工人员应!按本地最低》工资:标准一?次性:发给六个月补—助费 第四】章, 村民房《屋的拆迁补偿与【安置: 第四十三条】 拆迁集体土地上】村,民,用房时按本章办法执!行.   —。 — ,第四十四条 村【民住宅房屋补偿【。被拆:。迁人可选择》下列方式    ! ,    — (一)货【币补偿按《照本办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办理】不再对被拆迁人进】行,安,置或:划地迁建 【    》 :    — (二)产权调换!产权调换《房建筑?面,积,超过被拆迁人—原建筑面积》10%?以内部分《按土:地建造价结算超过1!0%以上部》分按产权调换房【评估:单价结算《    ! ?   拆【迁连片村民房—屋有条件建设—农民新村《的由拆迁人按规【划要:求建设结合》前款的规定与被拆】。迁人进?。行产权调换 】  ?  :。 第四】。十五条 村民房【屋面积的确定—有房屋所有权证的】以房屋所有权证标】明的面?积为准?;无房屋所》有权证?的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规划》。管理部门按》规定的面积为准【 ,    】。 第四十六条 村!民自行迁建》房屋:的每:户,用地面积限额不得】超过1?3,0平:方米  》  》 ,。 第四十七条 拆!除村民的蓄圈—、门楼、棚子—等附属设施》、随房空地(院【坝,、自有通道》)拆迁?人应:给,予,适当补偿《补,偿标准由市人民政】府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决定!    】   ? 公共—道路不予《补,。偿 ?    】 《第四十八《。条 拆迁乡》(镇:。。)、村企业或者【村,民,的非住宅房屋对被】拆迁房屋进行评估后!由拆迁?人一次性补偿给被拆!迁人不再进行安置或!划地迁建    ! ? 第四十九【条 村民因征—地转为城《。镇居民的其房屋【。按城市房屋拆迁补偿!。安,置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五】章 附则 — 第五十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的按国务】院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理有关?规,。定,执行:承,接房屋?拆迁评?。。估业务?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与委托】人恶意?串通损害另一方【。当事人?利益的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责!令其改正并按国【务院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 第五十!一条 在《职,。职工因房屋拆—迁搬家凭拆》迁人出具的证明所在!单位可给予两—天以内公假 【   ? —第五十二《条 在?城市规划区外国【有土地实《。施房屋拆迁并需要对!被拆迁人补偿—、安置的参》照本办法执行—    】 , 第五十三—条 临时安》置补助?费、搬?迁,补助费?等标准西秀区、安顺!经,济技术开发》。区由市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房《屋产权监理部门测】算市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测算、【。县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批准  【  第!五十四条 本办【法施行前已经领【。取房屋拆迁》。许可:证的项?。目仍按照原拆迁【办法执行《    ! 第五十五条 本!办法由安顺市建【设局负责解释 】   — 第五十—六条: 本办法《自二OO二》年七月一日起—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