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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顺市廉租住房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条 为建—立和完善各》层次的?住房供?应体系解决城镇最】低,收入家庭的住房问】题根据国家建—设部城?镇廉:租住房管《理办法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试:行,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廉租住房《是指:政府和单位在住房】领域实?施,社会:保障职能向具—有城镇常住居民户口!的最:低收入家庭提供的】租,金相对低廉》的普通住房
【。第三:。条 安顺市房产管理!局,是我市廉租》。住房的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制定西秀—区,、,安顺经济技术开【发区和黄《果树风景名胜区【廉租住房的》具体实施方案及廉】租,住房的管理工—作
各—县、区人《民房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制定本地区城镇廉租!住房的具体》实施方案并负责廉租!住房的管《。理工作
第—四条: 廉租住房的来【源如下
【(,。一)腾退的适合作廉!租住房?。的原有公有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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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政府?和单位出资兴建的】。用于廉租的住—房;
》 (三)政府—和单位出资》。购,。置,的用于廉租》。的住房?;
(四)社!会,捐赠的住房》;
? :(五)市、县人民政!。府根据当地》情况采用其》他渠道筹《集的住房
第五条! 廉租住房资金来源!主要包括
【 (一)市、—县财政拨付》的专项资金(市中】心区域的廉租住房】资金由财政与—西秀区、开发—区财政按一定比例拨!付);
(二!)住:。房公积金的增值部】分;
(三)!直管:。公房售房款中提取一!定比例?。;
》(四)将廉租住【房纳入社会保障【体系从?社,会福利奖券的筹集】款中适当《提取一定比例专项用!于廉租住房;
【。
(五》)接受社会捐赠和】通过:其它渠道筹集—的资金
第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承租廉租住房
】 (一)》家庭:人,均收入达《不到民政部门确定】的,社会最低《生活保障且人—均,住房使用面积不【足6平方《米的困难户
!(二)以贷款方式购!买,住,房的因经济》收入水平下降人均收!入,达不:到社会?最低生活《保障不能按计—划偿还住《房贷款依法需要腾房!清偿债务的;
】 (三)因—城市改造《。拆迁失去住所且人均!收入达?。不到社?会最低?生活:保障的?。承租户;
】。(四)因灾害原因】失去住所确》需政府安置的城镇居!民;
第》七条 申请承租【廉租住房应当—向市、县房》产管理部门提出租】。赁申请?并提交下列证—件和证明
【 (一)身份—证及户口簿;—
? (二)家》庭人口?、收入情况的证明】;
(三)】现住:房情况证明》;,
(四)【需要腾?房清偿住房贷—款的应提交有关【清偿的法律文书【。;
》(五)因拆迁失【去住房的应提交【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出具的拆迁证明】及被:拆迁房屋的租—赁合同?;
(六)因!灾害导致失去住所】的应提交房屋所【在地基层《。政府或办事》。处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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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条 廉租【住房的审《。批机构市(含西秀】区、安顺经济技术】开发区、《黄,果树风景名胜—区管委会《)、县分别成立【廉租住房审批领导】小组市廉租住—房审批领导小组成员!。市政府分管领导、市!房管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公—安局、市总》。工会、市监察局【、西秀?区人民政府、—安,顺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黄】果树风景名》胜区管委会》等有关单位负责【人组成
各县!廉租住?。房审批?。领导小组参照市【审批领导小组组建】
:第九条 廉租住房的!。审批原则《和工作程序》
(一)廉】租住房的审批按【照申请人住房困难程!度和登记顺序等【条件根据公平、公】开、综合平衡、轮候!配租、社会监督【的原:则进行?;
(二)】对申:请人有关情况的调查!工,作由市?、县房产管理—部门具体《负责;
《。
(三)廉租】住房审批领导小组定!期,。召开审批会议就【申请人提交》。的有关资料及—调查了解《的情况进行》审议审议时》涉及申?请人所在地的—办事处(镇政府)或!所在单?位负责人应当参【加
(四【)经廉租《住房审批《领导:小组:批准由市、县房产】管理部门负责通知】申请人?并办理?。有,。关手:续签定租赁合—。同;
《 (五)属于因】灾害原因需要立即】安置:的经审批《领导小组《组长同意由房产【管理部门先行安置待!下一审批《日再予确认
【第,十条 政府》新,购建的用于廉—。租的:住房:建筑面积应》控制在?一房一厅35—平方:米以内;二房一厅5!0平:方米一以内;其【他户型60平方米以!。内
第十一条【 对开发建设和【购置廉租住房—政府应在《。土地、规《划、计划、税费【等方面给予》。政策扶持具》体措施比照经济【适用住房的政策【执行
第十二条】 廉:租住房的租金标准实!行政府定《。价原则上《按,照维修?费和管理费两—项因素确定西—秀区、?安顺经济技术开发】区和黄果树风景名】胜区廉租《住房的月租金标准】为每平方米0.8元!至1.4元以后随】着最低收《入家庭收入》。的提高?而适当?提高
各【。县廉:。租住房的面积标【准和租金标准由【当地政府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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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条 —最低收入家庭—承租的现《公有住房经》认定符合廉》租住房条件的—。租金按本暂行—办法第十二条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 廉租住房应按【照国家的物业—管理法规实》施物业?。管理住户《应服从物业管理并】按规定交纳》费用
第》十五条 承租—廉租住房的家庭不】得将承租的廉租【住房转租违反—本规定转租的由市、!县房产管理部—门收回转《租的房屋按》国家建设部》城镇廉租住房管理】办,法的规定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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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条 承租》。。廉租住房的住户实】行每年?复审一?次当家庭收入超过】当年最低收入标【准时由?。有关部门认》定后不应再租住廉】租住房?的由市、县房产【管理部门予以限期收!回超过期限不—腾退且无正当—理由的按《商品房租金》标准:计,收
第十七条 房!产行政主管部门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尚不构成犯】罪,的,按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八!条 :。本办法?。由安顺市人》民政府法制》机,构负责解释
【第十九条 本办法】自2003》年11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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