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验证
》 , 安顺【市城:市建设档案》管理办法 安!顺市:人民政府令第35】。。。号 :   安顺》市城市建设档案管理!办法已于2》007年5月25】日经市人民政—府第5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7年?。7月:1日起施行 — 市长申晓庆 ! 二:00七年六月—十四日 》第一条 为了加【强城市建《设档案(以下简称城!建档案)管理充分】发挥城建档案在城市!规划、建设》。与管理中的作用根据!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贵【州省档案《条例和建设》部城:市建设?档案管?理规定、城市—地下管线《工程档案《管理办法结合—安顺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安顺市《城镇规划区》内城建档案的管理 !   本《办法所称城镇是指】城,市、县?城、:建制:镇及乡人民政—府,所在地集镇所—称,城建:档案是?指在城市规划、建设!及其管理活动中直接!形成的对国》家和社会具》有保:存价值的文字、【图纸、图表》、声像等《各种载体的文件【材料所称城镇地下】管线工程是指城镇】新建:、扩:建、改建的各类【地下:管线(含城镇供水、!。排水、燃气、热【。力、电?力、电?信、工业等的—地下管线)》及,相,。关的人防等工程 】 第三条《 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市城建》档案:管,理工作?业务上受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市档《。案部门的指导、监督! ,  : 各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和黄果树!风景名胜区管委会】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城建档案】。管理工作业务上受】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同级?档案部?门的指导《、监督? ,   各乡、镇人】。民政府村镇管—理部:门负:责本乡镇的城—建,档案管理工作 】  :市、县(自治县【、黄果树风景名【胜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所属的城建档案馆!对城建档《案实:行集中?管理市城建档案馆负!责,本市市?区城建档案以及市区!以外市?级以上重《点建设工程档案的接!收、收?集、保管和利—用县:(自:治县、黄《果,树,风景名胜区)—城建档案馆负责【本辖区?城建:档案的接收、收集、!保管和利《用   各乡镇应!当配备?专(兼?)职管理人员—负责:本乡:镇的城?建档案管理工作 !  :从事城建档》。案管理的《工作人员应当经【过培训才能上岗 !第四条 《城建:档案事业应当列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保障城建—档案管理工作与城乡!建设事业协》调发展所《需经费由各级财政统!筹安排 《。   市、》。。县(自治县、黄果树!风景名胜区)城【建档案馆的》设计应当符合档【案馆建筑《设计规范要求—城建档案的管理应】当逐步采用新技【术实现管理现代【化, ,。。 ,第,五条 城建档案【馆重点管理下—列档:案资料   【(一)各《类城市建设工程档】案资:料   1、【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档案】包括各类工业建筑和!住宅、办公、文【化、教育、卫生、】体育、商业、—金融、保险、社【会,公益事业项目和【其他公共建筑工程】档,案   房—地产:权属档案由市房地产!。权属档案管》理机构负责管理市】房地产权《属,档案管?理机构?应当于每《年3月底前向—市城建档案馆提交】上年度增《量房:备案:目录   2、】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档案包括城市道路】、排水、广场—、停:车场、桥梁、涵【。洞,、隧道、城市照明等!工程档案《   3、公用】基础设施工程档案包!括,。供电、供水、供气、!公共交?通,、电信、邮政、广播!电视等工《程档案   4、!交通基础设施工【程档案包括铁—路、公路、航—空等工程档案 】  5、园林与风景!名胜建设工程—档案包括公园、绿】地、苗?圃、古树名木、名】泉,、,奇峰异?石、城市雕塑—、名人故《居、古建筑、纪念性!建筑:、重要遗址、古代】石刻:及风景名胜等工程档!案   6、市容!环,境卫生设施建设【工,。。程档案包括》。垃圾:填埋场?。、污水处理》厂、公共厕所及其他!。重要环?境卫生设《施,工,程档案   7、!城市防洪、抗震【、人防工程档—案   8、军】事工程档案资料【中除军?事禁区和军事管【理区以?外的穿越《市区的?地下管线走向—和,有关隐蔽工程—的位置图 》   (二)建设系!统城市规划、勘测、!设计、施工》、监理、园林、【风景名胜、环卫、市!政、公用、》房地产、人防—等管理部门形成的】业务管?理和业务技》术档案 》  (三)有关城市!规划、建设及其管】理的方针、政—策,、法规?、计:划方面的文件、科学!研究成果和城市【。历史、自然、经济等!方面的基《础资料?。 第六《条 建设《单位在?领取规划许可证【或施工许可》证之:前应当?与,当地城建档案管【理机构签订》建设工程档案—报送责任书查询和索!取施工地《段的地下管》线现状城建》档案管理机构—应当将建设》。单位在建《。设工:程档案方面应履【行的职责《、,工,程,。竣工后需移交的【工程档案《内容和要求》书面告知建》设单位 《   建设单—位在办理规》划许可?证时应当《向,规划主管部门报送地!下管线?现,状,资料 《  :建设单?。位或:工程发包单位在与】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签订协》议时应当明确收集】。、编:制、移交建设工【程档案的责任、【。要求:等内容 第—七条 ?施,工单位在地下—管线工程施工—前,应当取得施工地段地!下,管线现?状资料;施工中发现!未建:。档的管线《应当及时通过—建设单位向当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接到!报告后?应当查?明未建?档的管?。线性质、权属责【令地下管《线产权单《位测定其坐标、标】高及走向地》下管线产《权单位应当及时将测!量的材?。料向城建档案管理机!构报送 》第八条 地下管线】工,程覆土?前建设单位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测量单位按照城市!地下管线《探测技?术规程(CJ—J61)进行竣工测!量,形成准确的竣工【测量:数据文件和管线工程!测量:图 第九条 列】入,城建档案接收—。范围的工程建设单】位在组?织竣工?验,收,前应当提请城—建档案管理机构对】工,程档案进行预—验收预验收合—格后由城《建档案?管理机构出具—工程档?案认可文《件 第十条 地下!管线工?程的建设单位在【地,。下管线?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前其它工程的建设单!位在工程竣工—。验收后三个月—内应当向城建—档,案管理机构报送一】套完整?的建设工程》档案档案资料应【当符合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GB/T5032】8)凡建设工程档】案不齐全的应当【限期:补齐   —停建、缓《建工程?的档案暂由建设单】位保管   撤销!单位的建设工程档案!。。应当向上级主—管机关或者城—。建档案?管理机构移交 【。 第十一条》。 对改建、扩建【和重:要部位?。维修的工程建—设单位应当组—织设计、施工—单位据?实修:改、补充和》完善原?建设工程档》案凡结构和平面布置!。等改变的应》。当重:新编制建《设工程档《案,并在工?程竣工?后三个月内向城建档!案管理机《构报送 《 第十二条 建【设单位在取得工程档!案认可?。文件后方可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办理竣?工验收备案》时应当查验》工程档案认可—文件;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在办!理房屋权属证书【。时应当核验工—程档案认《可文件并列》入房地产权》。属档案 第—。。十,三条 ?建设系统各》专业管?理部门形成的业【务管理和《业务技?术档案凡具有永久】保存价值的在—本单位保管使用一年!后于次年3月底【前全:部向:城建档?案管理机构移交【有长:期保存价值的档案】由城建档案管理【机构根据城市—建设的需要选择接收!   《城市地下管》线普查和补测补绘】形成的地下》管线档?案应:当在普查、测—绘结束后《三个月内接收进馆】城市供水、排水、燃!气、热力、电—力、电?信等地?。下管线专业管理【单位(以《下简称地《下管线?专业管理《单位)应当及时向城!建档:案管理机构移—。交地下专业》管线:图对更改、》报废、漏测部分的】地下:管线工程档案应【当及时?修改补充到本—单位的?地下管线专业图上并!。将修改补充》的地下管线》专业图及《有关资料在修改补充!完成后一个月内报送!城建档案《管理机构 【 第十四条 工程】。测量单位应当及【时向:城建档?案管理机构移交有关!地下:管线工程的1—50:0城市地形图和【控制成果 》  : 对于工程测量【单位移交的城市【地形图和控制成果】城建档案管》理机:构不得?出售、转让 第】十五条 《城建档?案管理机构应当【绘制城市地》下管:线综合?图建立?城市:地下管线《信,。息系统并《及时接收《。普,查和补测《、补绘所形成—的地下?管线成?果   城建档】案管理机构》应当依据地》下管线专业图—等有关的《地下管线工》程,。档,案资料?和工程测量单位【移交的城市地形图和!控,制成果及时修—。。改城市地《。下管线综《合图并输《入城市地下管线信】息系统 第十六条! 城建档案管—理机构应当建立【、健全科学》的管:理制度?依,法做:好城建档案的—接收:、,整理:、鉴定、统计、保管!、利用和《保密工?作   对接收】的档案应当及时【登记、?。整,理编制?检索:工具对破损或者变】质的档案应当及【时,抢救特别重要的城建!档案应当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其安全无损  ! 城建档案管理【机构应当《广,泛收集志书、年鉴】、大事记、》历史文献及图片、】科研成果、专题调】研报告、论著等【。具,有保:。存价值的城建档案】资料利用现》代,声像技术跟》踪采集城市重大【建设:活,动及自然灾害情【况材:料积极开发档—案信息资源城—建档案除《为城市?规划、建设》和管理提供服务【外应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向社?会提供服《务 第十七条【 对违?反城建档案管理有】关法律法规的责任】人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法给《予经济处《罚或相关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八条— 公民、法人和【其,它社会组《织利用已开放的【城建档案应当—持有效证件》并按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交费 【 第十九条 本【办法由安顺》市建设局负责解释 ! ,。第二十条 本—办法自2007【年7月1日起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