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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安顺市【关于城市规划—区内建设项目调【整规划条《件的暂行规》定 安顺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安顺市关于!城市规划区内建【设项目?。调整规划《条件的暂行》规定的通《知 各《。县、自治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有关?工作部门《、各有关直属机构】    》 安顺?市关:。于城市?。规划区内建设—项目调整规》。划条:件的暂行规定—已分别?于2008年—12:月1:7日:、12?月5日经市委常委会!议和市人民政—府市长办公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 , 附安顺市关于【城市规划《区内建?设项目调整规—划条:件的暂行规定 【 二O?O八:年十二月二》。十六日 》 ,。。   为适应城镇】化,推进的需要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营造公开、公平、】。公正的规划管理【秩序保证城市建设】按规划依《法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贵州监—察厅国土资》源厅财政厅建—设厅关于印发〈贵】州省继续开展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情】况专项清理》和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黔监发〔!2008〕16【号)及贵州》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规范办理改变【。土地:使用条件手续有关问!题的通知(黔国土】资发〔2008【〕133号》)的相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对调整规》划,条件提出如下规定 ! 一、200—8年1月1日后取】。得的经营性土地建】设单位应按规—划条件要求进行【报建原则上不—予调整确需调整规划!条件的应《按重新挂牌程—序运作?确,保公开、《公平:、公正 二、【由规划、国土部门】对,撤地设市以来—经招、拍、》挂取得但尚未审批建!设的经营性土—地进行认真清—理由规划部门—根据实际提》出规:划,调整意见经市城【规委专家委员会评】审后按程序报市政府!审定经审定批—准调整的规划—条件:应在安顺日报上【公示十五天后—。施行若土《地所有权人对调整】规划条件的地块实施!确有困难的可提出】申请由市土地—储备中心《收储:依法按规定处置【 , 三、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颁—布实施前(2008!年1月1日前)【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提供规划》条件经国土行政主管!部,门招、?。拍,、挂取得的》土地按程序》经批准调整》规划条件的建设项目!规划、国土部门要】督促建设单位及时补!缴土地出让金并【完善相关手续 四!。、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颁布实施前(200!8,年1月1日前)无】规划条件而取得的土!地项目的《用地使用《性质符合城市规划】的1、已建》设完成竣工验收的】。建设项目按原—政,策执行;2、对经批!准正:在建设尚未完工的】。建设项?目按不超过》2.0?。(七:层以下?)的容?积率:进行核实超过—2.0(七层—以上:)的部分应按照省国!土,资源厅黔国》土资发〔200【8〕133号—文件的规《定补缴50%的【土地出让金;3、】对拟申报或》未申报的建设项【。目按不超过2.【0(七层以下)的容!积,率提供规划条—件对容积率超—过2.0(》七层以上)的应按】照省国土资源厅【黔国土资发〔200!8〕133号文【件的规定补缴土地出!让金并完善相关手续! 五、对两个【以上地块合并开发】因调整规《划,条件增加建设规模的!由市规划局提—出审查意见报市【政府审定并》按批:准意见执行 六】、,对已取得的经营性】土地由商《、住用?地现申?。请调整规划条件【为,酒店或增《加酒:店的:在符:合城市规划布局及】相关技术《规范的前提下原则】上可予以调整—经市规划局审—查后报市政府分管】领导批准《执行并按规定完善土!地出让手续 【七、原土《。地,使用权证性质为住】宅现报建项目拟增加!商,业用:房的按规定补缴【商业:用房面积的土地【出让:金 八、原取【得的工业用地因规】划修编需调整用【地性质?的,原则上?由,市土地储备中心【。收储后再按有关【法律法?规处理(属特—殊情况的按市—场价补缴《土地出让金完善相关!。手续)? 九?、各县可参照本规定!结合本县实际执行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