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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沂市防御和【减轻雷电灾害实【施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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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政办发〔2【011〕109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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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临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临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临沂临《港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各县级事《。。业单位各高等院校】
?。 现将?临沂市防御和—减轻雷电灾害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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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第一条 为了】。加强雷电灾害防【御工作管理(以【下简称防雷减灾)】保护国家利益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气象】灾害防御条例—、山东?省气象?灾害防?御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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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条 凡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防雷【减,灾活动的组织和个】人应当遵守本办【法本办?法所称防雷减灾【是指防御和减—轻雷电灾害的—活动包括雷电和雷电!灾害的研究、监测】、预警、风险评【估、:防护以及雷电灾害的!调查、鉴定》和,评估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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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办!法所称防雷装置是】指具有防《御直击雷、闪电【感应、闪《。电电涌?侵,入、雷击电磁脉【冲等:性能安装在建(构)!筑物、场所》。或,设,施,的接闪器、引下线】。。、接地装置、电【涌,保护:器、静电防护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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置及其—他连接导体等防雷】产品和设施的总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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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条 防》雷减灾工作实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坚持《“以人为本、科学】防御、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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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条 【。。市气象主管机构【。负责全市防》雷减灾管理与指导】工作各县区气—象主管机构》具体负?责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防雷减《灾工作?
? 未设【。气象主管机构的市】辖区其防雷减灾工作!由市气象《主管机构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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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企,业在省气象》主,管机构?授权:范围内负责高压【电力设?施的防雷减灾—工作并接受各—级防雷减灾机—构的技术《。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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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条 各级政府应当】加强对防雷减灾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协调将防雷减灾【工作纳入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加?强雷电监测、预警】系统建设提》高雷电灾害预警【和防雷减灾能力【
— :第六条 气象主管】机构应当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对防雷减灾】技术、防雷产品【以及雷电监测预警系!统的研究、》开发和推广》应用开展防雷—减灾科?普,宣传增?强全社会防雷减灾】意识
【 :。 气象?主管机构所属的气象!台站应当《加强:对雷电灾害性天气的!。监,测及:时向:社会发布雷》电灾害性天气预警、!预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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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条 发】改、规划、》住房和城乡建—设、公安、工商、质!监、安监、》。教育等部《门应当按照各自的】职责配合《气,象主管机构做—好防雷?减灾: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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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发改部—门将雷击《风险评估作》为立项?的重要依据》在下达重点》建设:工程计划前》通知防雷减灾—机,构进行雷击风险【评估
【 (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对!新建、改建、扩建】工程进行图纸审【核,与竣工验收工—作,时应征求气象主管】机构的意见
】 : 涉《及防雷的建》设,工程气?象,。主管机构参与防【雷装置的设计审查并!。对防雷设计提出【意见设计图纸未经】审查或者审查不合】格的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不得发给施【。工许可证《建设:单,位不得施工
【 》 建设《单位应?当根据施《工进度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防雷《检测机构对防雷装】置进:行,跟踪检测检测机构】应当记?录检:测,数据填写《验收手册出具检测】(验:收)报告检测—(验收)报告作为竣!工验收的技术依【据
? 》 涉及防》雷的:建,设工程气象》主管机构《参与工程的竣工验】收并对?防雷工程的验收情况!提出:意见防雷工程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使用
【 (三—)公:安部门要配合气象部!门定期对计算机【、通信以《及广播?。电视:系,统的防雷安全—进行检查检测—对不合格或没有根】据规定安装》防雷装置的》应立即进行》。整改
》 (四)】消防部门要配合气】象,部门做好防雷装置】的定期检查检测工】作,以防雷技术服务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作为防火检查依据!之一
— 《(五:)安监部门要配合】。气象部门做好易【燃易爆?场所防雷《装置的定期检查检】测工作以防雷—技术服?务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作为《安全检?查依:据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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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条 下《列建(构)筑—物、场所或设施必】须安装?符合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要求的防雷装!置防雷装置应当【经过气象主管机构】的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并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 (一)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规定的一、—。二、:三类防雷建》(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
》 , (—二)化工、油库、】气库、加油加—气站、液化天—然气、?油(气)管》道站场、阀室等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设施;
》 《。。 (?三)邮电通》信、:。交,。通运输、广播—电视、医疗》。卫生、金融证—券、文?化教育、文物保护】单位和其他不可移】动文物、体》育、旅游、游—乐场:所,。以及信息系》统,等社会公共服务【设施;
— (四)重!要储:备,物资的储《存,场所;
! (?五)其?它易遭受《雷击或按照》法律法规以及相关】技术规范规》定应当?。安装防雷装置的建】(构:)筑物?、场所或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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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条! 按照规定安—装的防雷装置—使用:单位应?当做好日常维护【和定期检测》工作石油、化工、易!燃,易爆物?资的:生产和储《存等火灾爆炸危险场!所其防雷装置每半年!检测:一次其他建(构【)筑物、场》所或设施防雷装置每!年检测一次检测不合!格的防雷装置—使用单位必须在限】期内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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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条 以下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应进行?雷,击风险评估》建设单?位在项目可行性研究!阶段或初步设计【时应同步做好—雷击:风,险评估工作并将雷击!风险评估作为防【雷装置图纸审核的内!容之一?
(!一):各类化工厂、石【油企业、烟花爆竹企!业,。、易燃易爆仓—储、输送贮存油气等!易燃:易爆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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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道路桥梁、城市!轨道:交通、邮《电通信、广播电视、!医,疗卫生、金融—证券以及信息系【统,等涉及公共安全【或者环境安全—的建设项目;
! : (三)各【类发:射塔、高耸观—光,塔、省级及以上【重点文物保护建筑】。等特殊工程;—大型博览和展览【建筑物;体育—场馆、影剧院、大型!商场:超市、宾馆》、,。。。全日制学校》以,及航空港、》车站、港口、码【。头等人员密集—。场所;
—。 》(四:)各专业大》、中型工程建设项】目(参照《建,设部工程设计资质标!准中规定的各行业】建设:项目设计《规模划?。分标准日后有修订的!按最新公布的—执行)或重大区域】性经济开发项—目等重点工程项目;!
? ? :(五)建《。筑物防雷设》计规划规定的第【。一、:第二类防雷》建(构)《筑物;
》 (【六)高度≥》50 米的》高层建筑物》;总建筑面积—≥1:0 万平方米的【。新建住宅小区;单】体建:筑面积≥2 万【平方:米的建筑物;—项目投资额≥30】00 万元的—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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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七)按》照有关技术规范【。。应当开?展雷击风险评估【的其它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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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条 气象主管【机构应当加强对防】雷技术服务机构【和从:事防雷工程设—计和施工单》位的:监督和管《理规范相关服务和】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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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条 ?。从事防雷装》。。置检测、防》雷装置设计技术评价!、雷击风险评估【、,雷电灾害调查与鉴】。。定的防雷技》术服务机构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的资—质并在资《质许可范围内从【事,相关防雷技术服务】。。从事防雷工程—。专业:设,。计,、施工的单位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的资质并在资【质许可的范围内从】事防雷工《程专业?设,计、施工
【 从事》防雷装置检测、防雷!装置设?计技:术评价、《雷击风险评估、雷电!灾害调查《与鉴定等防雷技术】服务及防雷工程【专业设计、施—工的技术人员—应当按照规定—参加专业技术培训】经考核合格后取【得相应的资格证【书
【 相关防雷技术服!务及防雷工》程专:业设计、施工—。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及地方防!。雷标准?和技:术规范?
【 ,第,十三条 防雷—产,品应当符合国务院】气象主管机构规定的!使用要求并经省气象!主管机构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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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条 从事—防雷工程设》计,、施:工,和防雷技术》服务的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国家》及委托单位的有关】保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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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五条 气象主!管机构负责组织雷电!灾,害的调查、》统计与鉴定工—作其:。他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当】配合:当地气象主》管机构做好雷电【灾害的调查、统【计与鉴定工》作
!因雷电灾《害引起火灾事故由】有关部门负责调查】气象部门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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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条 遭受雷击灾害】的组:织和个人应当向当地!气,象主管?机构报告并协助当】地气象主管机构【对雷电?灾害进行调查—与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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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气:象主管机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可【处以5 万》元以上10 万【元以下?的罚款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一)不具备防雷【。装置检测、防雷【工程专业设计—或,者施工资质擅—。。自,从事相关活动的;】
《 (二—)超出防雷装—。置检测、防雷工程】专业设计或者施【工资质等级》从事相关活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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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三)防》雷装置设计》。未经:当地气?象主管机构》审核或者审》核未通过擅》自施工的;
】 《 (四)防雷装【置未经当地气象【主管机构验收—。或者未?。取得验收文》件擅自投入使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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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八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气象主管!机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可处以1 万元以】上3 万元以下罚款!;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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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一】),应当安装《防雷装置而》拒不安?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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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使用不符合使!用要求的防雷装置或!。产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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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已有—防雷装置拒绝进【行检测或者》经检测不《合格又拒《。不整改的;
】 : ?(四)对重大雷电灾!。害事故隐瞒不—报的
】 第十九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导致雷击造!成火灾、爆炸、人】员伤亡以《及,国,家财产?重大:损失的?由主管部门给予【。直接责任人》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第二十条 防雷工】作,人员由于玩忽职守导!致重大雷电灾害事】故,的由所在单位—依法给予《行政处分;致使国】家,利益和人《民生:命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30【 日:后执行临政发〔20!02〕27》 号临沂《市防:。御和减轻雷电灾【。害实:施,办法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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