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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沂市:防御和减轻》雷,电灾害实施》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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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政办《发〔20《11〕109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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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临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临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临《沂临港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各县级事业单】位各高等院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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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将临沂【市,防,御和减轻《雷电灾害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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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第一】条 为了加强—雷,电灾害防御工作【管理(以下简—称,防雷减灾)保护【。国家利益《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气象灾害防—御条例、山东—省气象?。灾害防御《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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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条 凡》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防雷减灾活动的组】织和个?人应当遵守本办法】本办法所称防—雷减灾是指》防御和减轻雷电【灾害的活动包—括雷电和雷电—灾害:的研究、监测、预】警、风险评估、【防,护以及雷电灾—害的调查、鉴—定和评估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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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办法所!。称防雷装置是指【具有防御直击—雷、闪电《感,。。应、:闪电电涌侵入、【雷击电磁脉冲等性】能,安装在?建,(构)筑物、场【所或设施的接—闪器、引下》线、接地装》置、电涌保护器【。、静:。电,。防护装
置及!其,他,连接导体等防雷【产品和设施的—总,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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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条 防雷减!灾,工作实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坚:持“以人为本、【科学防御、》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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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条 市气象主—。管机构负《责,。全市防雷减灾管理】。。与指导工作各县区气!象主管机构具体负】责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防雷减—灾工作?
未!设气象?主管机构《的,市,辖区其防雷减—灾工:作,由市气象主》管机构?负责
《 —电,力企业在省》气象主?管机构授权范围【内负责高压电力【设,施的:防雷减灾《工,作并接受各》级防雷减灾机—构,的技术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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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条 《各级政府应当加强】。对防雷减灾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协调》将防:。雷减灾?工作纳?。。入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加强雷电监测、【预,警系统建设提—。高雷电灾《害预警和防雷减灾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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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条 ?气,象主管机构应当【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对防《雷减灾技术、防【雷产:品以:及雷电监测预警【系统:的研究?。、开发和推广应用开!展防雷减灾科普宣】传增强全社会防雷】减灾意识《。
: 气象主!管机构所属的—气象台站应当—加强:对,雷,电灾害性《天气的监《测及时向社会发布雷!电,灾害性天《气预警、《预,报,
【 第七条《 发改、规划、【住,。房和城乡建设、公安!、工商、质监、安】监、教育等部—门应当按照各自的】职责配合气象主管】机,构做好防雷减灾工】作
!(一)发改部—门将:雷击风险评估作为】立,。项的重要依据在下】。达重点建设工程计】划前通知防雷—减灾机构《进行雷击风》险评:。估
—。 (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对新:建,、改:建、扩?建工程进《。行图纸审核与竣【工验收?。工作时?应征:求气象主管机构的】意见
】 , 涉及?防,雷的建设工程气象】主管:机,构参与防雷装置的设!计审查?并对防雷设计—。提出:意,见设计图纸未经审查!或者:审查不合格的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不得:发给施工许可证建】设单位不得施工
! — ,建设单位应当根据】施工进度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防【雷检测?机构对防雷装置【进行跟踪检测检【测机构应《当记录检测数—据填写验收手册【出具检测(验收【)报告检测》(验收)报告作为】竣工验收的技—术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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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及防雷的建设工程气!象主管机构参与工】程的竣工验收并【对防雷工程》的,验收情?况提出意见防—雷,工程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使用
】 (三)公!安部门?要配合气象部门定】期对计算《机、通?信,以及广播电视—系统:的防雷安全进—行检查?检测对不合》格或没有《根据规?定安装防雷》装置的应立即—进行整改
】 : (四)消防【部门:要配:合气象部门做好防】雷装置的定期检查】。检测工作《。以防雷?技术服务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作:为防火检查》依据之一
】 , ?(五)安监部门要】配合气象部》门做:好易燃易爆场所防雷!装置的?定期:检查检测工作—。以,防雷技?术服务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作:为安全检查》依据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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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条 下列建(构)!筑物:、场所或设施必须安!装,。。符合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要求的》防雷装置防雷装置应!。。当经过气象》主管机?。构的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并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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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规定的一【、,。。二、三类《防雷建(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
【 (二)《化工、油库、气库、!加油加气站、—。液化:天,。然,气、油?。(气)管道站场、阀!室等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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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邮电通信—、交通?运输、广播电视、】医疗卫生《、金融证券》、文化教育、文物保!护单:位和其他不可—移动文物、体育、】旅游、游乐》场所以及信息系统】等社会公共服—务设施?;
!(,四)重要储备物资】的储存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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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其:它易遭受雷击或按】照法律?法规以及《相关:技术规范规》定,应当安?装,防雷装?置的建(《构)筑物、》场所或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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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九条 》按照规定安装的防】雷装置使用单位应】当做好?日常维?护和定期检测工作石!油、化工、易燃易爆!物资的?生产和?储存等?火灾爆炸危》险场:所其防雷《装置每半年检测一次!。其他建(构)筑物】、场所或设》施防雷装置每年检测!一次检测不合格的防!雷装置使用单位必】须在限期内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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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条 以!下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应】进行雷?击风险评估》建,设单:位在项目《。。。可行性研究阶段【。或初:步设计时《应同步?做好雷击风险—评估工作并》将雷击风险评估作为!防雷装置《图纸审核的内容之一!
(!。。一):各类化?工厂:、石油企业、烟花】爆竹企业《、易燃易爆仓—储、输送贮存油气等!易燃易爆场所;
! ? (二》)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道路桥【梁、城市《轨道交通、》邮电通?信,、,广播电视、医疗卫】生、金融证》券,以及信息《系,统等涉及公共安全或!者环境安全》。的建设项目;—
: ? (三)—各类发射塔、高【耸观光?塔、省级及以上重点!文物保护建》筑等特殊工程;大】型,博览:和展览建筑物;体育!场馆、?。影剧院、《大,型,商场超市《、宾馆、全》日制学?校以及航空港—、车站、港口、码】头,等,人员密集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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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四)各专业大、】中型工程建设—。项目(?参照建设部工—程设计资质标准【中规定的各行业建】设项目?设计规模划分—标准:日后有修订》的,按最新公布的执行)!或,重大区域性经—济开发项《目,等重:点工程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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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建筑物防雷设计【规划规定《的第:一、第二《类防雷建(构)【筑,物;:
】(六)高《度≥:50 米的高—层建筑物;总建【筑,。面积≥10 万平方!米的:新建住宅小》区,。;单体建《筑面积≥2 万平】方米的建筑物;项】目投资额《≥30?00 万《元,的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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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按照有关》技术规范应》当开展?雷击风?险评估的其它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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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一条 气象!主管机构《应当加?。强对:防雷技术《服务机构《和,从事防雷工程设计】和施工?单位的监《督和管理规》范相关?服务:。和,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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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二《条 从事防雷装置】检测、防雷装置设计!技术评价、雷击风险!。评估、雷电》灾害调查《与鉴:定的:防雷技术服务机构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的资!质并:在资质许可范围内】从事相关防雷技术】服务从事防雷—工程专业设计、施工!的单位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的资质并在资【。质许可的《范围内从事防—雷工程专业》设计、施工
! 从事防雷装置检!测、防雷装置—设计技?术评价、雷击风【险评估、雷》电灾害?调查与鉴定等—防雷:技术:服务及防雷工程专业!设计、施工》的技术人员应当按照!规定参加专》业技术?培训经考核》合格后取得相应的】资,格,证书:
相!。关防雷技术》服务及防雷工程【专业设计、施—工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及地方防!雷标准和技》术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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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条 !防,雷产品应《当符合国务院气象主!。管机构规定的使用要!。求并经省气》象主管机构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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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四条 —从事防雷工程设计】、,。施工:和防雷技术服务的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国家及委托单!位的有关保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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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五条 —气象主管机构负责组!织雷电?灾害的调查、统计与!鉴定工作其他—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当配合《当,。地气象主管机构【做好雷电灾害的调查!、统计?与鉴定工作》
》 ?因雷电灾害》引起火灾事故由【有关部门负责—调查气?象部门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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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六条 遭受雷!击灾害的组织和个】人应当向当》地气:象主管机构报告并协!。助当地气象主管机构!对雷:电灾害进行调—查与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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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气象《。主,。管机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可处以5 】万元以上10 万】元以下的《罚款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 (一)不具备【防雷装置检测、防雷!工程专业设计或者】施工资?。质,擅,自从事?相关活动《的,;
【。 (?二)超出防雷—装置检测、防雷【工程专业设》计或者施工资—质等级从事》相关活?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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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防雷装置设—计未经当地》。气,象主管机构审核或者!审核未通过擅自【施工的;
【 : (《四)防雷装置未经】。当地气象《主管机构验收或【者未取得验收文件擅!自投入使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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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八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气象主管机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可处【以1 万元》以上:3 万元以下罚【款,;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
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 ? (一)应当安装】防雷:。装置而拒《不安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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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使用不—符合使用要求—的防雷装置或—产品的;
! (《三)已?有防雷装置》。拒绝进行检》测或者经检测不合】。格又拒不整改—的;
【 ?(四)对《重大雷电《。灾,害事故隐《瞒不报?的,
— 第十九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导致雷击造》成火:。灾、爆炸、人员伤亡!以及国家财产重大】损失的由主》。管部门给予》直接责任人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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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 防雷工—作人员由于玩—。忽职守导致重大雷】电灾:。害,事故的由所在—。单位依法给予行政处!分;致使国家—利益和人民生命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30 日后!执行临政《发〔:200?2〕27 号—临,沂市防御和减轻雷电!灾害实施办法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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