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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沂市防御和减轻【雷电:灾害实施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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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政办发〔】2011〕109 !号,
—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临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临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临沂临港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各县级》事业单位《各高等院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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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将临沂【市防御和减轻雷电灾!害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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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第一条 —为了加?强雷电灾害防御【。工作管理(》以下简?称防雷减灾》)保护国《家利益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气象灾《害防御条例、—。山东省气象灾害防】御,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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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条 凡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防雷减灾活动的组!织和个人应当遵守本!办法本办《法所称防雷减灾【是指防御和减轻雷电!。。灾害的活动包括雷】电和:雷电灾害的研究、】监,测,、预警、风险—评估、防护以—及雷电灾害的调【查、鉴?定和:评,估等:
】。本办法所称》防雷装置是指具有】防,。御直击?雷、闪电《感应:、闪:电电涌侵入、雷【击电磁脉《冲等性能安装在建(!构)筑?物、场所或》设,施的:接,。闪,。器、引?下线、接地装置【、电涌保护器、【静电防护装
!置及其他连接导体等!防雷产品和》。设施的?总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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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条 防雷《减灾工作实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坚持【“以人为本》、科学防御》、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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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条 市气象主】管,机构负责《全市防雷《减,灾管:。理,与指导工作》各县区?气象主管机构具体】负责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防雷减》灾工作?。
】未设:气象主?管机构的市》辖区其防雷减灾【工作由?市,气象主管机构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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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企业:在省气象主》管机构授权》范围内负责》高压:电力:设施的防雷》减灾工作并接—受各级防雷减—灾机构的技术指导】
第!五条 各级政府应】当加强对防雷减灾】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协调!。将防雷减《。灾工作纳入》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加强雷电监测、预警!系统:建,设提高雷电灾害预】警和防雷减》灾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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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六?条 :气象主管机构应当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对防》。。雷减灾技术、—防雷产?品以及雷《电监测预警系统的】研究、开《发,。和推广应《。用开展防雷》减灾科普宣传—增强全社会防雷减】。灾意:识
!气象主管机构所【。属的:。气象台站应》当加强对雷电灾害性!。天气的监测及—时,向,社会发布雷电灾害】性天气?预警、预《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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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条 发》改、规划、》住房和城《乡建设、公安、工商!、质监、安监、教】育等部门应当按照】各自的职责配—合气象?主管机构做好防雷】减灾工?作
!(一)发改部门将】。雷击风?险评估作为立项的重!要依据在下达—重点建设工程计划前!通知防?雷减灾机《构进行雷《击风险评估
】 , 《(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对新建、改【建、扩?建工程进行图—纸审核与竣》工验收工作时应征】求气象主管》机构的意见
【 涉【。及,防雷的?。建设工程《。气,象主管机构参与【防雷装置《的设计审查并对【防雷设计提出—。。意见:设,计图纸未经》审查或者审查不合】格的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不得《发给施?。。工许可证建设单位】不得施?工,
? —建设:单位应当《根据施?工,进度: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防雷】检测:机构对防雷装置进行!跟踪检测检测机构应!当记录检《测数据?填,写验收手册出具【检测(验收)—报告检测(验收)】。报告作为竣》工验收的《技,。术依据
【 涉及防】雷的建设工》程气象主《管机:构参与工程的—竣,工验收?并,。对防雷工程的验收】情况提出意见防雷】。工,程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使用
【 (三)公!安部门?要配合?气象部门定期对计】。算机、通信以—及广播电视系统的防!雷安全?进行检查检》测对不?合,格或没有根据规定】安装防雷装置的【应立即进行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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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消防部门要》配合气象部门做好】防雷装置的定—。期检查检测工—作以防雷技术服【务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作为防火检【查依据之一
】 》(五)安《。监部门要配》合气象?部门做好易》。燃易爆场所防雷装】置的定期检》查检测工作以防雷】技术服务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作为】安全检查依据之一】
】第八条 下》列建(构)筑物、场!所,或设施必须安装【符,合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要求—的防雷装《置防雷装置》应当经过气象主【管机构?的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并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 (一)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规定的一、二、【三类防雷建(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
】 (二)【化工、油库、气【。。。库、加油加》气站、液化天然气、!油(气)管道—站场、阀《室等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设施;
】 —。(三)邮电通—信、:交通运输、广—。播电:视、:医疗:卫生、金融证—券、文化教育、【文物保护单位和其】。他不可移动文—物,、体育、旅游、游】乐场所以及》信息系统等》社会公?共服务设施;
! 《 (四)重》要储备物资的储存】。场所;?
? (—五)其它易遭—受雷击或按照—法律法规以及相关】技术规范规定—应当安装防》雷装置的建(—构)筑物、场—所或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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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条! 按照?规定安?装,的防雷装置使用单】位应当做好日常维护!和定期检测工作石油!、化工、易燃—。。易,爆物资的生产和储存!等火灾爆《炸危险场《所,其,防雷装置每半年检】测一:次其他建《(构)?。筑物:、场所或设施—防雷装置每年检测一!次检测?不合格的《防雷装置使》用单位必须在—限期内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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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条 以下!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应进行《。雷击风险《评估建设单位在项目!可行性研究阶段【或初步设计时应同步!做,好雷击?风,险评:估工作并将》雷击风险评估作【为防雷装置图纸【审核的?内容:之一:
》 (一)各【类化工厂、石油【企业、烟《花爆竹企业、易【燃易爆仓《储、输?送贮存?油,。气等易燃易爆场所;!。
》 (二》)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道路桥】梁、城市《轨道交通、邮电【通信、广《播电视、医疗卫生、!。金融证券《以及信息系统—等涉及公共安全【。或者:环境安?全,的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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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各类发射塔、高】耸,观光塔?、省级及《以上重点文物保【护建筑等特殊工程】;大型博览和—展览建筑物;体育场!馆、影剧院、—。大型商场超市、【宾馆、全日制—。。学校以及航空港【、车站、港口—、码头等人员密集场!所;
】 (四)各专业】大、中?型工程建设》项目(参照建设部】工程设?计资质标准》中规:。定的各行业建—设项目设计规—模,。划分:标准日后《有修订的按最新公】布,的,执行)或《重,大区域性经济开发】项目等重点工程项】。目;
【 (五)建【筑物防雷设计规划】规定的第一、第二】类防雷?建(构)筑物;【
》 (六)—高度:≥50 米的—高层建?筑物:;总建筑面积≥1】0 万平方米的新】建,。住宅小区;单体【建筑面积≥2 万】平,方米的建筑物;【项,目投资额≥3000! 万元的建设项目】;
》 (七)按】照有关?技术规范应当开展】雷击风险评估的其它!场所
! 第十?一条 气象》主,。管机构应当加强【对防雷技术》服务机构和从事【防雷工程设计和施工!单位的监督》和,管理规范《相关服务和》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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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条 》从事防雷装置检【。测、防雷装置—设计技术评价、雷击!风险评估、雷电灾害!。调查与鉴定的—防雷:技术服务机构—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的】资质并在资质许【可范围内从事相关防!雷技:术服务从事防雷工程!专业设计、施工的单!位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的资质并在资—质许可的范围内【从事防雷工程专业设!计,、,施,。工
? 《。从事:防雷装置检测—、防雷装置设—计技:术评:价、雷击风》险评估?、雷电灾害调查与】鉴定等防雷技术服】务及防雷工程专【业设计、施工的技术!人员应当按照规定参!加专业技术培训经】考核合格后取—得相:应的资格《证书
! 相关防雷技术服务!及防雷工程专业【设计、施工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及地【方防雷标准》和,技术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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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条 防雷《产品应当《符合国务院》气象主管机构规定】的使用要求》并经省气象主—管机构备案》
第!十四条 《从事防雷工》。程设计、施工和防雷!技术服务的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国家?及,委托:。单位的有关保密【规定
! 第:十五条 气象主管】机构负责组织雷【电灾:害,的调查、统》计与鉴定工作—其他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当配合《当,地气象?。主,管机构做好雷电灾害!的调查?、统计与鉴定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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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因雷电灾害引起火】灾事:故由有关部门负【责调查气《。象部:门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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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六《条 遭受雷击灾害的!组织和个《人,应当向?当,地气象主管》机构报告并协助【当地气象主管—机构对?。雷电灾害进行调查与!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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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气象主—。管机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可处以5 【万元以?。。。上10? 万:元以下的罚款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 ,(一)不具》备防雷装置检—测,、防雷工程专—。业设计?或者施工资》质擅:自从事相关活动【的;:
《 : (?二)超出防雷—装置检测《、防雷工《程专业设计或—者施工资质》等级从事相》关活动?的;:
】(三)防雷装置【设计未经当地气象】主管:机,构审核或者》审核未通《过擅自施《工的;
》。 》 (四)防雷—装置未经当地—气象主管《机构:验收或者《未取得验收文件擅自!。投入使?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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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八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气【象主管机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可处以1 】万元以上3 万【元以:下罚款;《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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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 (一)《应当安装防雷装置】而拒不安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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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使用:不符合使用要求的】防雷装置或》产品的;
【 , :。 (三)已—有防雷装《置拒:绝进行检测或者经】检测:不合格又《拒不:。整改的;《
《。 (四—)对重大雷电—灾害:事故隐瞒不》报的
【。
第十九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导致?。雷击造成火》灾,、爆炸、《人员伤亡《。。以及:国家财产重大损失的!由主:管部门给予直接责任!人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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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 防雷工作—人员由于玩忽职守】导致重大雷电—灾害:事故的由所》在单位?依法给予行政处分;!致使国家《利益和人民生命【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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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30 !。日后执?行临政发〔20【02〕?27: 号临沂《。。市防:御和减轻雷》电灾害实施办法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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