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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 !仪器探查
】4.3.1 — 管线探查应—符,合城市地下管线【探测技术规》程GJ?J, 61中第4.3】~4.4《节规定的《物探方法《、技术和对探查仪】器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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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2 【 管线探测仪在【。投入作业前应进行】一致性检验校验应】选择在位置、埋深、!。。管径和材质均为已知!的管线上进行采【样,。点,应不:小于20个》校验定位《均方差应《不大于δt》s的:1/3定深均—方差应不《大于δt《h的1/3的探【测仪方可投入生产】应用一致性校—验结束后应编制探】测仪一致性校验【报告
》。
4.3.3— 管线《探查的外业编—号及最终成果中的】点号应与管线点编】号保持一致并符合本!规程第4.1—。.5条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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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4 】 隐蔽点仪器—探查应针对不同【的情况?选择不同的物—探方法在《管,线密集地段宜采用两!种或:两种以上方法进行验!。证且在不同的地点采!用不同的信号—加载:方法进行验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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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5 在搜!索,到目标管《线信号后应确定管线!平面:位置并?同时探测《该点:管线埋?深所采?用的平面位置及测】深方法?应为经物探方法试】验,验,证有效的方法
】
4.3.6 】 转折点、分支【点应采?用交:会法:定位定位前应先【查明管线走向和连】接关:系,在管线走向的—各个方向上》。均应至少测》三个:点.且三个点—位于一条直线—上通过交会定出特】征点的具《体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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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7】 电?磁感应类地下—管线探测仪》探查地下管线埋深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 1 根据—实际条件《可选择使用》直,读法、百分比法【、450《法或综合《方法等;
【 2 》 定深应在对—管线进行精确定位之!后进行在管线走向变!化的:各个方?向均:应测量地下管线的】埋深定深点》的位置宜选择在管】线点附?近至少3至4—倍,埋深范围内是—单一:的直管线中》间无分支《或弯曲且相邻管【线之:间距离较大》的地:方;:
《 3 在管线走!向的各个方向用同一!方法应至少对管线】的埋:深进行两次探测【当两次探测》的结果较差》在0.05h(【h为管线的》中,心埋深)《。之内宜用其均值作为!管线的埋深值;当】两次探测的》结,果较差大于》0,.05h时应重新】进行探测;当被测管!。线周围存在干扰时】应采用其它适—宜的方法确定管【线的埋深
4!.3:。.8 采用—地质雷达探测非金属!管线: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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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应在:。探测点附近的已知管!线上作?。雷达剖面《以确定?介电常数和波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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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应选用与探》测对象的埋深—和管径相匹》配的:发射频率和相—应的接收天线;
】
》3 在一个—探测点?应作两?次以:上的往?。返探测?如,探测:对象无明显》异常应改变》参数重新探测;
! 4 【对不规?整,的管线异常应进行】验证;
【 5 地—质雷达探测工作结】束后应单独》编写地质雷达工作】总结报告《并附每条地质雷【达剖面图记》。录和成果表成果表内!容,。。应包括?波速、双程走时、地!下管线?平面位置和埋深【以及同等《地电条件已》知地下管线》的,。实验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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