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3 》仪器探查
4!.3.1 管【线探查应符合城【市地下管线探测技术!规程:GJJ 61中第】4.3~4.4【节规定的物探方法、!技术和对探查仪器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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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2 ? 管线探测仪【在投入?作,业前应进行一致性】检验校?。验应选择在位置【、埋深、管径和【材质均?为已知的管线上【进行采样点应—不小于20个校验】定位均?方差应不大》。于δts的1/3定!深均方差应不大于δ!th的1/3的探】测仪方可投》入,生产应?用一致性校验结【束后应编制探测仪】一致:性校验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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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3 管线探查【的外业编号及—最终成?果中:的点号应与》。管线点?编号保持一致并符】合本规程第4.【1.5条的》规定
—4.3.4 隐蔽!点仪器探查应—针对不同《的情况选择不同的物!探方法在管线密【集地段宜采》用两种或两种以上方!。。法进行验证且在不】同的:地点采用不同的【信号加载方法进行验!。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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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5 在搜索到目】标管:线信号后应》确定:。管线平?面,位置:并同时探测该—点管线埋深》所采用的平》面位置及测深方法】应为经物探》方法试?验验证有效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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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6 》 转:折点、分支点应采】用,交会法定位》定位前应先查明管】线走向和《连接关系在管线走向!的各个?方向:上,均应至少测三个点.!。且三个点位于一【条直线上通过交【。会定出特征点的【具体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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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7 电】磁感应类《地下管?线探测仪探查地【下管线埋《深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 : 1 根据—。。。实际条件可选择使用!直读法、《百分比法、45【0法或综合》方法等;
【 2 —定深应在对管线【进行精确定位之后】进,行在管线走向变化的!各个方向均应测量】。地下管线的埋—深定深点《的位置宜选择在【。管线点附《近至少3至4—倍埋:深范:围内是单一的直管】线中间无《。分支或弯曲且相邻】管,线之间距离较大【的地方;
! 3 在》管线走向的各个方向!用同一方法应—至少对管线的埋【深进:行,两次探测当两次探】。测的:结果较差在0.05!h(h为《管线的中心埋深)之!。内宜用?其均值?作为管线的埋深【值;当两次》探测的结果》较差大于0.—05h时应重新【进,行探测;当》被测管?线周围存在干扰【时应采用其它适宜的!方法确定管线的【埋深
4.】3,.8 采》用地质雷《达探测非金属管线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 :1 应在探测点】附近的已《知,管线上作雷达—剖面以确定介电常数!和波速;
【 ?2 应《选,。用与探测对象—的埋:深和管径相匹配的发!射频率和《相应的接收天线【;
》 3? 在一《个探测点应作两次以!上的往返探测如探】测对象无明显异常应!改变参数重》新探测;
! 4 对不规【整的管线《异常应?进行验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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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地质雷达探】测工作结束后应单独!。编写地质雷达工作总!结报告?。并附每条地》质雷:达剖面?图记录和成果表成】果表内容应包括【波速、双程走时、地!下管线平面位置【和,埋深:以及同等地电—条件:已知地下管》线的实验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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