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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一章 【总则 — :第一条 为》规范经济适用—住房建?设、交易和管—理行为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根据》。建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土资源部》。、人民银行关—于印发〈《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的通知(建住】房,。〔2004〕77】。号,)、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房—地产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鄂政发〔】2004〕29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经济适》用住房是指政府【提供政策优惠限定建!设标准、《供应对象《和销售价格具有【。保障性质的政—策性商品住》房 第—三条 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从事经济适用—住房建设、交易实施!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应:当遵守本《办法 第【四条 发展经济适】用,住房应当《坚持“在国家宏观政!策指导下各地区【因地:制宜、分别》决策”?的原:则由市、区》(市)人民》政府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居民?住房状况和收—入,水平等因《素合理确《定经济适用住房的】政策目标、建设【标准、供应范—。。围和供应《对,。象等并负责》组织实施 第!五条 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实行】。申,请、审批和》公示制度《 《第六条 市》建,设委员会负责—。全市经济适用住【房指导、监督工作】。    》 各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范围内经济》适用住房指导、【监督工作《    》 市、?区(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经济适用住房主管!部门”)具体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经【济适用住房的实【施和管理工作—     各【级人民?政府发展《和改革?、,建设、国《土资源、规划、环保!、,。财政、价格行政主】管部门和《金,融机构根据职责分】工负责经济》适用住房《有关工作 》 ?第七:条 :。市,。、区(?市)经济适用住【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发展和改革【、规划?、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在,做好市场需求分【析和预?测的基础上编制本地!区,经济适?用住:。房发展规划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并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和—经济适用住房发展】规划:做好项目储备为逐】年滚动开发》创造条?件 》 第八条 》市、区(市)—人民政府《发展和改革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建设、规—划、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依据经济【适用住房发》展规划?和,项目:储备情况编》制经济适用住房年】。。度,建设投资计划和【用,地计:划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用地—应当纳入《当地年度土地供应计!划  《   中《央和国家机关—、直属企事业—单位及军队的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实行属地化管理其!利用自用土地建【设经济?适用住房经所属主管!部门批准后纳—入,当地经济适用住房建!设投资?计划统一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