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市控制和查处违法建设暂行办法 建标库

咸宁市控制和查处违法建设暂行办法

【颁布单位】湖北省咸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文字号】咸政办发〔 2011 〕40 号
【颁布时间】2011-4-20
【失效时间】2013-4-30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咸宁经济开发区:
  《咸宁市控制和查处违法建设暂行办法》已经市政府 2011 年第 5 次市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〇一一年四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