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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法律责任 !
第三十六】条,。 招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环保】。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招投标?管理办公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规【定,予以处罚 :
! (一《)必须进行招标的环!境污染治理项目【不招标的或》者,将必须招标的环【境污:染治理项目化整为】零以及?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招》标的 ;
】 (二?)应当招《标,的环境污染》治理项目招》标人未经批准擅自不!招标的;或》应当公开招标—的环境污染治理【项目招标人未经批准!。擅自邀请《招,标的:;
(【三)泄漏应当保密的!。与招投?标活动有关的情【况和:资料的或者与投【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他人合法利益!的;
(】四,)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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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七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招标无效由招—投,标管理办公》室责:令限期改正》并依照湖北省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的规定予以处罚 】:
(一)!不按规?定进入综合招投【。标交易中心交易【的或投?标,报名、资格审查【、发售招标文件【、组建评标委员会】、开标、评标、提】交评标报告等—程,序不在?综合招投标交易【中心进行的》;
》 (:二):不按规定确定中标】人的
第三十八!条 环境污染治理】项目的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标!无效由环《保,。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招《投标管理《办公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规》定予以处《罚同时?。视情节给予取消其一!至,二年内参加》本,市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的投标资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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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与招标—。人串通投标》;
(二)!。投标人以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的;
(!三)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
第三十【九条 任《何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被依法认定有【商业:贿赂行为的在—本市:范围内?一年内不得参—与,投标活动;情节严】重的两?年内不得参与投标】活动;已经中标的中!标,无效超过其限制投标!期限的在评标—计分时扣除一定的】信誉分?值
第四—十条:。 评标委员会—成员违反本办法规定!收受投标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向他—人透露与评标—有关的情况》等违法违规行为的】由招投?标管理办公室依【法查处;影响评标】结果的由《招投标管《。。理办:。公室会同有关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认定其《评标无效并》。由招标?人,。重,新组织评标》或重新?招标;对有违法违】规行为的评标—委员会成员》终身取?。消评标专家》资格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一条 市人【民,政府:指定媒介《无正当理由》拒绝发布招标公告或!无正当理由》延误招标公告的【发布时间的由市招投!标管理办公》室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由市人民【政府另行指定—
?第,四十二?条 综合招投标【中心及其工作—人,员从事招标》代理业务《或者其他影响招投标!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盈,利性活?。动的或?者违反规《定,收费的由招投标管理!办公室责令改正【;对:直接责任人由行【政监察部门》给,予,行政处分《
?第四十三条 —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和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招标投《标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办法规定的由行】。政监察部门依照有】关规:定,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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