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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规定  】  : 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310!号     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310号浙江省【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规【定已经省人民政府】。第102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3年3月1日起施行! 代省长 2】012年1》2月31日 第一!条 为了规范生【。产安全?事故的报告和—调查处理落》实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依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规定 ! : 第二》条, 本省行政区—域内: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造成人《。身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的生【产安全事故的报告】和调查处理适用本】规定;道路》和水上?交通安全事》故、:消防事故、》特种:设备安全事故—。等的报告和》调查处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环境污染事故【、核设施事故、国】防科研生产事故【的报:告和调查处》理不适用本规定 ! 第》。三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生,产安全事故》(以下简《称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组织领导严格履【行职责?及,时,、准确地完》成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事!故发生?地有关人民政府、部!门和单位应当支持】。、,配合上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的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   《  参加事故—调,查处理的有关部门】。和单位(以》下简称成员》单位)?应当认真履行职【责,互相配合《提高:事故调查处理工【作的效率 【 , 第四条 事【故一般分为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较大事故和一般事!故具体划分标—准依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规定执行 】。 第五条 事】故发生?。后现:。。场的事?故发生单位人—员应当立即向本单位!负责:安全生产的》。部门或者负责人【报告;单位负责安全!生产:的部:门或者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在?1小时内《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 — :     情—况紧急时《现场的事《故发生?。单位:人,员可以直接向事【故发生?地设区的市》或者县(市、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 《    《省、部属生》产经营?。单位发生事故后除】依照规定向事故发】生,地设区的市或者县】(市、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外还应当向!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省有关部门报【告 【第六条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依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规!定逐级上报事故情】况同时报告本级【。人民政府《并通知同级公安机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工会和》人民检察院 —  《 ,  依照规定—逐级上报事故情况的!每级上报时间不【得超过?2小时 》 第七—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有—迟,报、漏报、谎—报,或者瞒报事故的【行为   】  前?款所称?迟,报、:漏报、?谎报、瞒报事—故的行为依照下列规!。定认定 》     (【一):事故报告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属于迟报;【。 《    《(二)对应》当上报的事故的发生!时间、发生地—点、类别、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等内容!因过失遗《漏未报?的属于漏报; !     (三)】对应当上报的事【故的发生时间、发】生地:点、类别、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等内容—。故意不如实报—告的属?于谎:报;   】 , (四)对事—故隐瞒不《。。报的属于瞒》报 ? 第八—条 事?故,发生单位负责—。安全:生,。产,的部门?或者: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立即启【动,相应:的事故应急预案【或者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    事故发生】地,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接】到事故报告后其负】。责人:应当立即赶》赴事故现场》组,织,事故救?援, 》 第九条 》有关单位和人员【应当妥善《保护事故《现场:。。以及相?关证据;因抢—救人员、防止—事故扩?大以及疏通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动事故现场》物件的?,应当?做出标志《、绘制现场简图【。并书面记录,—或者使用摄影、录】像等:技术手?段采集?证据,妥善保存现场!痕迹和物证 ! 第十《条 一般事》故由事故发生地【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组织调查—;较:大事故由事》故,发生地设《区的市人民政—府,。负责组织《调查;重大事故【由,省人民?政府负责《组,织调查?上级人民政府认【为,必要:时可以直接组—织调查由《下级人?民政府负《责调查的事故— :   《。  经济技》术开:发区、产业园—区等功能《区内发生的一—。般事:故,由,功能区?所在地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组织调】查;设区的市人民】政府设立的》功能区内发生的一般!事,。故,也可以由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委托其相关】部门或者依法设立】并具有相应行—政管理职能的—功能区管《理委员会负》责组织调查 ! 第十一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可以!直,接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也可以【授权或?。者委托同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或者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    】 未造成人员伤亡的!一般事?故县(市、区)人】民政府可以委托事】故发生?单位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 , 第十【二条 事故》调查组由有关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监察《机关、公《安机关、工会以【及其他相关部—门和单位派》员,组成并邀请人民检】。察院派员参加;根】据事故调查》的需要也可以邀请】人大代表或者—政协委员参加事故】调查组成《员,。应当具有事故调查所!需知识和专》长并与所调查的事】故没有直接利害关】系 ? :  :  必?要时事?故调查组《可以聘请与事故无直!。接利害关系的有关专!家参与调查 — ,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直接组织》事故调查组的事故调!。查组:的牵头部门和组长】由,该人民政府指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授权或—者委托有关部门组织!事故调查组的被授权!或,者被委托部》。。门为牵头《部门该部门负—责,人为组长事故调查组!组长:主,持事:故调查组《的工:。作 :     事】故,调,查组根据《事故调查的需要可】以设立若《干专项调《查小组 !第,十三条 事故调查组!履行下列职责 【     【(一)查明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人员伤亡情况—以及直?接经济?损失;? ?。     (二)】认定:事故的性质》和事故责任; 【 :。   ?  (三)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建议; 【     (四!)总结事故教训提出!防范和整改措施以】及完善相《关,。制度的建议》;  —   (五)—提交事故调查报告】。    【 事故调查组可以】根据事故调》查的需要要求有权】机关依法冻结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在金融机构》。的存款、依法暂停】相关证照的注销【程序 】第十四条 事故调】查组各?成员单位在事故调查!中的职责 】。  :  (?一)事故调查—组牵头部《门组织?、协调事故调—。查工作; — ,    《 (: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提—供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和技术规【范等有关资》料提出处理建议【; :  《 ,  (三)监察【机,关对事故中涉—及,。。的,行政监察对》象违法违《纪行为?。提出:处理:。建议;?    【。 (四)公安机关】参与事故调查取证】协助鉴定死亡—原因依法《立案侦?查,涉嫌犯罪的行为【;     !(,五,)工会对事》故发生单位》及其有关《责,任人员提出处理【建议;  】  : (六)其他成员】单位在?其职责范围内—做好事故调》查相关工作 ! 第十五条—。 事故发生单位和】相关单位应当在【事,故调:查组规定时》限内提?供下列材料 —     (】一)营业执照、相关!行政许可证》复印件; 】    《(二)组织机构【以及相关人员—岗位职?责说明;  !   (三)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相关管理制!度文本;  !   (四》。。),伤亡:人员身份《。证,明以及劳动关系证明!;,  》   (五)与事】故相:关的设备、》工艺资料和安—全操作规程;—     (!六)有关《人员安?全教育培训情况【和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证明;【   —  (七)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等基《本情况?的说明; 【   ?。  (八)事—故现场示《意图;  】   (九)—有关责任人员上一年!度收入情况证明; ! ,  ?   (十》)与事故有关的其他!材料  【   事故调查中事!。故,发,。生单位、相关单【位和人员享有陈述权!和申辩权《事故调查组应当充】分,听取其意《见 第】十六条? ,事故调查组应当自】事故发生之日起6】0日内?向负责事故》调查的人民政—府提交事故》调查报?告因:事故调查需要经【负责事故调》查,的人民政府批准【事故调查报告的提交!。期限可以《适当:延长有关《人民政府或者被授权!、被委托的有关【部门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的延长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0日;委!托事故发《生单位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的延长《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30:日  —   技《术鉴定所《需,时,间不计入事故调查】期限;事故现场因】事故救援无法进行】勘察的?事故调查《期限从具备现场【勘察:条件之日起计—。算 : 第十【七条 事故调查报告!应当包括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规定的【各项内容《。并根据需要》从行:政管理、行》业监管、社会—监督等方《。面对防止和减少同类!生,。产安全事故提出【整改和完善的建议】 :   《  事?故调查组《成员应当在事故调】查报告?上签名?事故调查组成—员,对事故原《因、责任《认,。定、责任者》处理建议等不能取】得一:致意见的事故调查组!组长应当《根据多数《成员的意见做出结】论,并在事故调查报告】中对不同意》见予以说明 ! :第十八条 》负责事故《调查的?人民政府应当依【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规定?做出批复并抄—送事故调查组各成员!单位:。事故调查组》牵头:部,门应当?自收到批复之—日,起,15日内将》。批复送交事故—责任单位和事故【责任人员 ! 第十九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应当按照《负责事故调查的人】民政府?的批:复依法?追究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的责任并】在,责任:。。追究完结之日—起1:5日:内将:责任追究情况—报告负?责事故调查的人民】政府 —。 第二十》条 事故发生单位应!当按照负责事故调】查,。的人民?政府的批复落实【。。防范和?整改措施对本单【位负:有事故责任的人【员进行处理并在整】改结束之日起1【5日内将落》。实批复的情况报【告负责事故调—查,的人:民,政府及?。。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 《 第二十【一条: 事故调查处—理实行督办制度一般!事故由设区的市人民!政府或者其》。委托的?部门负责督》办;:较大事故由省人民】政,府或者其委托的部门!负责督?办;重大事故、特】别重大事故的督办依!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二条 —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档案《材料由事故调查【组牵头?部门负责收集—和保管 【。。    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档案材料包括下】列内容   !。。 , (一)事故报告】以及事故救援的【。材料;   !  (二《),事故调查报告以及相!关证据材《。料; 《     (【三):。负责事?故调查的人民政府】的批复; 】    (》四)批复落实以及责!任追究的《材料; 【    (五)事】故发生单位落—实整改?措施的材料; 【。 :     (六)其!他相关材料 】 ?第二十?三条 事故调查中事!故调:查信息的对外发布】由事故调查组组【长决定事故》调查组成员不得【擅自发布事》故调查信息 —。 ,    》 事:故处:理,。的情况由负责事故】。调,查的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权—的有:。关部门、机》构向:社会:公布:依法应当《保密的?除外 第!二十:四,。条, 违反本规定的【行为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已有法律责任规定的!从其规定 】 第?二,十五条 有》关部门?和,单位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本规定【第十四?条、第十九条—。规定职责的由同级人!民政府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由有权机》关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    》 ,乡(镇)人》民政府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本规定第《十九条规定职责的】由上级?人民政?府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由有权机—关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 第—二十六条《 事故调查组—及其成员《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本规定第十】三条、第二十—三条规定职》责的由同级人民政府!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由有权机关对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 第二十【七条 事《。故发生单位不按【照本规?定第二十《。条规定?落实防范和整改措】施、处理相关责【任人员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或】者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二十!八条 违反本规【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 ,第二十九条 本【规定自2《013年《3,月1:日起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