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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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310《号
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310号【浙江省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规定已经省人民】政府第?102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3:年,3月:1日:起施行
代—。。省长
20—12年12月—31:日
第一条 为了!规范生产安全事故的!报,告和调?查处:理落实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依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规定
!
第二—条 本省行政区【域内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造成!人身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的生产安】全事故的报》告和调查处理适【用本:规定;道路和水上】交通安全事》。故、消防事故—、特种设《备安全事故》等的报告和调查处】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 :环境污染《事故、核设》施事故、《。国防科研生》。产,事故的报《。告和调查《处理不适用本—规定
—
第三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生,产安:全事故(以下简称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组【织领导严《格,履行职责及》时、:准,确地完成《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 事故发【生地有?关人民政府、部门】和单位应当》支持:、配合上《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的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 参加事故】调查处理的有关部门!和单位(以》下简称成员》单位)应当认真履】行职责互相配合提】高事故调查处—。。理工作的效率—
—。第四条? 事故一般》分为: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较大事故【。和,一般事故《具体划分标准依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规定执行 【
第五条【 事故发生后现【场的事故发生单位】人员应当《立即向本《单位负责安全—生产的?部门或?者负责人报告—;单:位负责安全》生产的部门或者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在1小时内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 !。
情况】紧急时现场的事【故发生单位人员可以!直接向事故》发生地设区的市或者!县,(市、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
【 省、部属生!产经营单位发生事】故后除依照规定向事!故发生?地设区的市或者县】(市、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外还应》当向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省有关部门》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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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条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依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规定逐级上报事】故情况同《时,报,。告本级人民政府并通!。知同级公安机—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工会和人民检【察院
—。 依照—规定逐级上报事故情!况的每级《上报时?。间不得超过2—小时
第!七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有》迟报、漏报、谎【报或者瞒报事—故的行为
! 前款》所称迟报、漏报、谎!报、瞒报《事故的?行为依照下列—规,定认定
】 (一)—事故:报告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属于迟报; 【
— (二)《对应当上报的事【故,的发生时间、发生】地点、类别、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等内—容因过?。失遗漏未《报的属于漏》报;
! (三)对应当上】报的:事故的发生时—间、发生《地点、类别、—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等内容故!意不如实报》告的属于谎报;【 ,
《。 (《四):。对事故隐瞒不—报的属于瞒报
!
第八条 【事故发?生单位负责安全生产!的部门或《者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立即启动相!应,的事故应急预案【或者: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 事故发生【地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接:到事故报《告后其负责人应【当立即赶赴事故现场!。。组织事?故救援
—
第九条 有关!单位和人员应当妥善!保护事故现场—以及相关证据—。;因抢救人员、【防止:事故扩大以及疏通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动事故现—场物:件的,应当做出标】。志、绘制现场简图并!书面记录,或—者使:用摄影、录像等技术!手段:采集证据,妥善【保存现?场,痕迹和物证 【。
第十条 】一,般事故由事》故发生地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组织调查;较大事!故由事故发生地设区!的市人民政府负【责,组织调?查;重大《事故由省人民—政府负责组》织调查上级人民【政,府认为必要》时可以直接组织【。调查:由下:级人民政府》负责调查的事故 !
,
《 ,经济技术开发区【、,产业园区等功能【区内发生的一—般事:故由功能区所在地】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组织调【查;设区的市人民政!府设:立的功?能区内发生的一【般事故也可以由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委托其【相关部门《或者依法设立—并具有相应行政【管理职能《。的功能区管理—委,。员,会负责组织》调,查
《
第十一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可以《直,接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也可以】授权:或,者委托同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或者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 !
:。
: 未造成人员伤!亡的一般事》。故县:(市、?。。。区)人民政府可以委!托事故发生单位【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
第【十二条 事故调【查组由有关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监察机关、—。公安机关《、工会以及》其他相?关部门和单位派员】组成并?邀请:。人民检察院派员参】加;根?据,事故调查的需要也可!以邀请人《大代表或者政协委员!参加事故调》查,组成:员应当具有事故调】。查所需知《。识和专长并与所【调查的事故没有直】接利害关《系
— , 必要时事故【调查组可《。以聘请?与事故无直接利害关!。系的有?关专家参《与调:查
《。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直接组织事【。故,调查组的事故—调查组的牵》头部门和组》长由:该人民政府指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授【权或:者委托有关部门组织!事故调查组的被授】权或者被《委托部门为》牵头:部门该部门》。负责人为组长—事故调查组组—长主持事故》调查组的工作 】。
》 事故?。调查组根据事—。故调查的需要可【。。以设立若《干专项调《。查小组
—。
第十》三条: 事故调查组履行下!列,职责
! (一)查明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人员伤亡情】况以及直接经济损失!;
!(二)认定事故的】。。性质和事故责任;】
《 (三)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建议;
—
: (《四)总结事故教训】提,出,防范:和整改措施以—及完善相关制度的】建议; 《
(】五)提交事故调查】报告
》
事故【调查:。组可以根据》事故调查的需—要要求有权机—关依法冻结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在金融机构》的存款?、依法暂停相关证】照的注销程序 】
,
第十四条【 ,。事故调查《组各成员单位—在事故调查》中的职责
【。
(一)事!。故调查组《牵头:部门组织、协调【事故调查工作; 】
(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提?供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和技术规范!等有关资《料,提出处理建议; 】
? ,。 (三)监察机!关对事故中涉—。。及的行?。政监察对象违—法违纪?行为提出处理建议】; :。
《 (四)公【安机:关参与事故调—查取证?协助鉴定死亡原因依!法立案侦查涉嫌犯】罪的行为; — ,
? (五)工【会对事故《发生单位及其有关】责任人员提出处【理建议; 》
》。 (六)其他成员!单位在其《职责范围内做好【事故调?查相关工作
】
第十五条 】事,故发生单位和相关】单,位应当在事故—调查组规《定时限内提供下列材!料
!(一)营业执照、】相关行政许可证【复,印件;
! (二)组织机构!以及相关《人员岗?位职责?说,明,;
!(三)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相关【管理:制,度文:本; ?
(】四)伤亡《人员身份证》明以及劳《动关系?证明; 《
【(五)与事》故相关的设备、工】艺,资料和安全操作规】程,; :
? (六—)有:关人员安《全教育培训情况和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证明;】
】。(七:)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等基本情况的说【明;
— (八)事】。故现场示意图; !
—(九)有关责任人】员上一?年度收入情况—证明; 《
《 ?(十)?与事故有关的—其他:材料 ?
》 :事故调查中》事故发生单位、相关!单位和人员享有陈述!权和申辩权事—。故调查组应当充【分听取?其意:见
第十!六条 ?事故调查组》应当自事故发生【之日:起60日内向负【责事故调查的人【。民政府提交事故【。调查报告因事—故调查需要经负【责,事,故调:查的人民政府批准事!故调查报告的—提交:期限可以适当延【。长有关人民》政府或者被》授权、被委托—的有关部《门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的!延长: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0,日;委托事故—。发生单位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的延长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30日 】
技术鉴!定,所需时间不计—入事故调查期—限;事?故现场因事故救援无!法,进行勘察的事—故调查期限从具【。备现场?勘察条件之日—。。起计算
【。
:第十七条 事—故调查?报告应当包括—。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规定的!各项内容并根—据需要从行》政管理?、行业监管、—。社会监督等》方面对防《止和减少同类生产】。安全事故提出整【。改,和完善的《建议:
》 事故》调查组成员应当在】事故调查报告上【签名事故调查组成员!对事故原因、责任认!定,、责任?者,处理建议等不能取得!。一致意见的》。事故调?查组组长应当根【据多数成员的意见】做出结论并在—事故调查报告中对】不,同意见予以说明【
—第十八条《 负责事故调查的】。人民政府应当依【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规定做出】批复并抄送事故调查!组各:成员单位事故—调查组牵头部门应】当自收到批复之【日起15《日内将批复送交【事,故责:任单位和事》故责任?人员
》
第十九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应当》。。按照:。负,责事故调查的人民政!府的批复依法—追究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的责任并在责任【追究完结之日起15!日内将?。责任:追究情况《报告负责事故调查】的人:民政:府
第】二十条 事故—发生单位应当—按照负责事》故调查的人》民,政府的批复》落实防范和》整改措施对本单位负!有事故?责任的人员进行处理!并在整?改结束之《日起1?。5日内将落实批复】的情况报告负责事】故调查的人民—政府:及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
《
第二十一—条 事故调查处理实!行督办制度》一般事故由》设区的市人民政府】或者其委托的—部门:负责督?办;较大事故—由省人民政府或者其!委托的部《门负责督《办;重大事故—、特别重大事故的督!办依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二:条 :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档?案材:料由事?故调查组牵头部【门负责收集》和保管
【 ? 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档案材料包】。。括,下列内容 》
》。 (?一)事故《报告:以,及,事故救援的材料【;,
?
《。 (二?)事故调查报告以】及相关证《据材料?;
》 ? (:三,。)负责事故》调查的?人,。。民政府的批》。复;
】。 (?四)批?复落实以及》责任追?究,的材料;《
?
(五【)事故发生单位落实!。整,改措施的材料; 】
:
(六)】其他相关材料 】
第二十【三条: 事故调查中事故】调查信息的对外发】布由事?故调:查组组长决定—事故调查组成员【不得擅自发布事故调!查信息 《
事故!处理的情况由负【责事:故调查?的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权的有关部门、机】。。构,向社会公《布依法应当保密的除!外
—
第二十四条 违反!。本规定的行为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已有法律责】任规定的从其—规,定
《
第二十五条】 有关部门和单【位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本规定第十四条、!第,十九条规定职责【的,由同级?人民政府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由有权机关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
? : 乡(镇)人民政!府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本规定第》十九条规定职责的由!上,级人民政府》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由!。有权机关《。。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
第二《十六:条 事故调查组及】其成员?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本规定第【。十三条?、,第二十三条规—定职责的由》同,级人民政《府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由有《权机关对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
第二十—七条 事故》发生:单位不?按照:本规定第《二十条规定落实防范!和整改措施》、处理相关责任人员!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或者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二】十八条 《违反本规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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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九条 本规定自2】013?年3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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