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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规定 》 ,   ? ,。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310【号   》  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310号浙江省【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规定已经省人—民政府第《102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3《年3月1日起施行 ! ,。代,省长 20—1,2年:。12月3《。1日 第一条 】为了规范生》产安全事《故的报告和调—查处理落《实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依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规定 — —第二条 本省—行政区域内》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造成人身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的生产安全事!故的报告《和调查处理适—用本规定;道路【和,水,上交通?安全事故、消防事】故、特?种设备安全》事故等的报告和【调查处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环境污染】事,故、核设施事故、】国防:科研生产事故的【报告和调查处理不适!用本规定 ! 第三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生产安全《事故:(以下简称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组织领导严格履!行职责及《时、准?确地完成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 ,     事故【发生地有《关人民政府、部【门,和单位应当支持、】配合上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的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  参加事故调【查处理的《有关部门和单位【(以下?简称成员单位)【应当:认真履行职》责互:相配合提高事故调】查处:理工作的《效率 — 第四条 事故一!般分为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较:大事故和一般—事故:具体划分标》准依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规定执行— ? 第《五条 事《故发生后现》。场,的事故发生单—位人员应当立—即向本?。单,位负责安《。全生产的《部门或?者负责人报》告;单位负责—。安全生产的部门或者!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在1小《。。时内: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 【。。 :    情况紧急】时,现场:的事故发《生单位人员可—以,直接向事故发生地设!区的市?或者县(《市、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     】省、部?属生产?经营单位发生事故后!除依照规《定向事?故发生?地设区的市或—者县:(市、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外还应当向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省有关》。部,门报告 《 第—六条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依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规定】逐级上报《事故情况同时报【告本级人民》政,府并通知同级公【安机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工会—和人民检察院 】    》 ,依照规定逐级上报】事故情?况,的每级上报时间【不得超?过2:小,时 《 第七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有迟报、漏—报、谎报或者瞒报】事故的行为 !    前款所称迟!。报、漏报《、,谎报:、瞒:报事:故的:行为:依照:下列规定认定 【 :   ?  :(一)?。事故报告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属!于迟报; 】   ? ,(二)对应当上报的!事故的发生时间、发!。生地点?、类:别,、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等内容因过失【遗,漏未报的属于漏【报;:     】(三)对应当上报】的事故的发生时间、!发生地点、类别、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等内容?故意不如实报告的】属于谎报; —。 ?    (》。。四)对事故隐瞒不】报的属?于瞒:报 第】八条 事故发生【单位负责《安全生产的部门或】者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立《即启动相应的事【故应急预案或者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 ,   ?  事故《发,生地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接到事故报】告后:其,负责人应当立即【赶赴:事故现场组织事【故救援 】 第九?条 有?关单位?和人员应当妥善保】护事故现场以—及相关证《据,;因抢救人》员、防止事》故扩大以及疏通【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动事《故现场物件的,应】。当做出标志、绘制现!场简图并书面—记录,?或者:使用摄影、录—像等技?术手段采集》证据,?妥善保存现》场痕迹和物证— : 第十条 】一般事故由事故发生!地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组织调!查;较大事故由事】故发生?地设区的《市人民政府负—责组:织,调查;重大事故【由省人民政》府负责组织调查上】级人民政府认—为必要时可》以直接组织调查由下!级人民政府负—责调查?的事故   !  经济技术开发】区、产业《园区等功能区内发】生的一般事故由功】能区所?在地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组织!。调查;设区》的市人民政府设立】的功能区内发生的一!般事故也可以由【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委托其相—关部:门或者依法设立【并具有相应行—政管理职能的功能】区管理委员会负责组!织调查 !第十一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可以直接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也可以授权或—者,委托同?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或者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 《    《 未造?成人员伤《亡,的一般事《故,县(市、区)人民政!府可:以委托?。事故:发生:单位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 》。 第十二】条 事故调查组【由有:关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监察机关、公安机关!、工会以及其他相关!部,门和单位《派员组成并邀—请人民检察》院,派员参?加;:根据事?故调查的需》要也可以邀》请人大代表或—者,政协委员参加事【故调:查组成员应当具有】事,故调查所需知—识和专长并与所调】查,的事故没有直接利】害关系 《   》  必要时事故调查!。组可以聘请与事故】无,直接:利,害关系的有关—。专家参与调》查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直接组织事】故调查组的事故调】查组的牵头部—门和组长《由,该人民政府指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授权或者《委托有?。。关,部门组织事故调查组!的被授权《或者被委托部—门为牵头部门该【。。。部门负责人》为组长事故》调查组组长》主持事故调查—组的工作 【     事故调查!组,。根据事故调查的【需要可以设》。立若干专项调查【小组 — 第十三》条 事故《。调查组履《行,下列职责 —  ? ,  (?。一)查明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人员伤亡情况【以及直接经济损失;! :     —(二)认定事故的性!质和:事故责任《;    】 (三?)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建议; — :     (—四)总结事故教【训提出?防范和整改措施以及!完善:相关制?度的建议《;  —   (五》)提交事《故调:查报告 》  ?   事故调查【组可以根据事故调查!的需:要要求有《权机关依法冻结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在金融机构的存款、!依法暂停相关证照】的注销?程序 】第十:四条 事故》调查组各成员单位】在事:故调查中的职责 ! ,     (一【)事故调《查组牵头部》门组织、《协调事故调查—工作;?     (!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提供—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和技术规范等【。。有关资料《提出处理《建议; 【   ? (三?)监察机关对—事故中?涉及的行政监察【对象违?法违纪行为》提出处理建议—;   【  (四《),公安机关参与事【故调查?取证协助鉴定—死亡原因依法立【。案侦查涉嫌犯罪的行!。为; 》  :   ?(五)工会对—。事故发生单位及【其有关责任》人,。员,提出处理建》议; 《     (【六)其他成员单位】在其职责范》围内做好《事故调查《。相关工作 】 , 第十五条 事故】。发生单位《和相关单位》应当在事故调—查,组,规定时限内提—供下列?材料 —    (一)营业!执照、相关行—政,。许可证复印件; 】 ,   《  (二)组—织机构?以及相关人员岗位】职责说明; 【    》 (:三)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相【关管:理,制度文本; !  :  (四)伤—亡,人员身份证明以及】劳动:关系证明;》     】(五)与事故相【。关的设备、工艺资料!和安全操作规—程;    ! (六)有关人员】安全教育《培,训情况和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证明; 【。    《。 (七)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等基本情况的说【。明; 《  ?   (《八)事故现场示意图!; 《    《 (九?)有:关责任人《员上:一年度收入情况【证明:; :    — (十)与事—故有关?的其:他材料  】   事故调—查中事故发生单【位、:相关:单位和人员享有陈】述权和申辩权事故调!查,组应当充分听取【其意见 】 第十六《条 事故调查组应当!自,事故发生之》日起60日内向负责!事故调查的人民【政府提交事故调查】报告因?事故调查需要—经负责事故》调查的人民政—府批准事《故调查报《告,的提交期限可以适当!延长有?关,人民政府或者被授权!、被委托的有关【部,门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的延长【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0—。日;委托事故发【生单:位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的延长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30日》     】技术鉴?定所需?时间不计入事故【调查期限;事故现】场因事故《救援无?法进:。行勘察的事故调查】期限从具备》现场勘?察条:件之日起计算— : 第十七条】 事故调查报告【应当包括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规定的各《项内容?并根据需要》从行政管《理、行业监管、社会!监督:等方面对防止和【。减,。。少同类生产安全事故!提出整改和完善【的建议   !  :事故调查组成—。员应当?。在事:故调查报告上签名】事,。故调查组成》员,对,事故原?因、责?任认定、责》任者处?理建议等不能取【得一致意见》的事:。故,调查组组《长应当根据多数【成员的意见做出结论!并在事故调查报【告中对不同意—见予以说明 【 : , 第十八条 负责事!故调查的人民政【府应当依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规定—做出批复并抄送事】故调查?组各成员单位事故】调,查组牵头部门应【当自:收到:。批复:之日起15日内将】批复送交事故责任单!位和事?故责任人员》 第【十九: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应【当按照负责事故【调查的人民政府的】批,复依法追究》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的责任并—。在,责任追究完结之日】起15日内》将责任追究》。。情况报告负责事故】调查的人民》政府 《 第二—十,条 事?故发生单位应当按】照,负责事故调查的【人民政府的批—复落实防范和整改措!施对本单位负—有事故?责任的人员进—行处理?并在整改结束—之日:起15日内将落实】批复的情况报告负责!事故调查的》人民政府及》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 , :。 , 第二十一—条 :事故调查处理实行】督办制?度一般事故由设【区的:市人民政府或者其】委托的部门负责督】办;较大事》故由省?人民政府或者其委托!的部门负责》督,办;重大《事故、特别重—大事故的督办依【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 第二【十二条 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档案材料由【事故调查组牵—头部门负责》收集和保《。管    】 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档案材》料,包括下列内容—。  》。   (一)事【故报告以及事故救】。援的材料; !。    (二)【事故调?查报告?以及相关证》据材料; 》     (三!)负责事故调—查的:人,民政府的批》复; 《 :    《(四)批复》落实以及责》任追究的材料; !     —(五)?事故发生单位落实】整改措施的材料【; ? :    (》六)其他相关材料 ! , ? 第二十《三条 事故》调查中事《故调查信息的对外发!布由事故调查组组长!决,。定事故调查组—成员不得擅自发布】事故:调查信?。息     !事故处理《的情况?由负责事故调—查的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权【的,有关部门、机构向社!会,公布依法应》当保密的除外 !。。 第《二,十四:条 违反本规—定的行为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已有法律责任【规定:的从其规定》 ? , 第二十五条 】有关部门和单—位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本》规定第十《四条、第《十九条?规定职责的由同【级人民政府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由有权机关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     》乡(镇)人民政府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本规定第十九条规!定职责?的由上级人》民政府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由有—权机关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 第二十六条 【事故调?查组及其成员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本规定》第十三条《、第二十三条规定职!责的由同级人民【政府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由有权机关!对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第,二,十七条 事》故发生单位》不按照?本规定第《。二十条?规定落?实防范和整改措施】、处理?相关责任人员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或者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二十八条《 违反本规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 第二》十九:条 本规定自201!3年3月1日起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