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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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 为:规范全省交通运【。输执法机构公正、】公平、合理地行使】。行政处?罚裁:量,权,推进依法行政—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浙江?省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办法】和交:通运输部关》于规范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若?干意:见的规?定,结合我省《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全省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机构在行使》行政处罚裁量权时】适用本办法
! , 本《办法所指行政—处罚裁量权是指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机构根【据,法律、法规、规【章所:设定的行政处罚种类!和幅度综合考量【违法情节、违法【手段、?社会危害后》果等因?素对违法《行为作出《行政处罚时裁量的】权限:
— , 第三条 行使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权应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过:罚相当、程序正当、!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确保【行使行政处罚—裁量权的《合法:。性和合?理性
— 行》使行政处罚裁—量权应当遵循综合】裁量:原则全面《分,析,违法行为的主—体、客体、主观、客!观等因素决定—是否适用行政—处罚以及适用—的种类、幅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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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条 ! 各级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机构应当按照浙江】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基准!(,以下简称《裁量基准)》确定:的,处,罚种:类,和幅:。度作出行政》处罚适用本办法和裁!量基准会导致个案】显失公正的除外
! : 《对于违法《行为、性质、情【节、危害后果等相】同或类似的案件在】实施行政处罚时适用!的法律依据、处罚】种类:及处罚幅度》应当相?同或相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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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五条《 实施交通运输】行政处罚时应当责令!当事人改正或—者限期改《正违:法行:为
!除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外限期改正期限!一般不超《过三十日情况特【殊经行政处》罚,实施机关负责—人,。批准可适当》延长
】 第六条 违】法,行为涉?嫌构成犯《罪的应当按照法定的!权限:与,程序将案件移送司法!机关
! 第七条《 ,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处罚
— —(一)经立案调查违!法,事实不能《成立的;
! , (二《)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有违法行!为的;
! (三《),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时有违》。法行为的《;
《 ? :(四)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未造成【危害:。后果的?;
!(五)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二年—期限从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法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 第?八条 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法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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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有违法行【为的; 《
,
《 (《二):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
《
— ,(,三)受他人胁迫有】违法行为《的;
【 (四)配合!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机构查》处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
【 (五)其!他应当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的!
: ,
》第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依法从轻处罚
】 (【。一):在共同违法行为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
》 : (二)配【合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机构查处违法行为!。如实:交代违?法行为的;》
》 (三)主【动中止违法》行,为的;?
《 (四)违】法所得较少的—;
【 (五)其他【依法可以从轻处罚的!
》 , , 本:。办法所指的从—轻处罚是指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机构在—法律、法规》、规章?设定的法定处—罚种类和幅度内选择!较轻的处罚种类或者!较小:。处罚幅度但不得低于!。法定处罚幅》度的最低限度
】
》 第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依法减】轻处:罚
— (《一)情?节较:轻社会影响》和,危害较小且能—够主动?纠正违法行》为的;
《
, 》 (二)当事人家】庭生:活困:难无力按期缴纳罚款!义务:且积极配合行政执法!。机构调?查的;或者突发重大!疾,病等身?体,健康原因难以履【行义务的;
【 (【三):非,现场执法的违法行为!当事人接《到通知后主》动接受?处理的;
【。 : (四)其他依!法具有减轻行政处】。罚的理?由和情况
— : 《本办法所指》的,减轻处罚是》。指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机?构在法律、法规、规!章设定?的法定处罚幅度【最低限以下》对违法行《为人作?出的行政处》罚,;,有法定处《罚幅度最低限的不】得低于法《定处罚幅《度最:低限的百分之—三十无法定处罚幅度!最低限的按裁—量,。基,准下档减轻处罚
!
第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依法从重处—罚
【 (一)在—共同违法行为中【起主要作用的;
】。
, —(二)群众多次举报!严重扰乱交通管理】秩,序的;
— (三【。)拒绝、逃避、阻】碍交通行《政执法人员》执,行公务的;
】 ? , (四)提供虚假证!据,。转移、隐匿、销【毁证据或者有—关材料的查》证属实的《;
!(五)侵害》残疾人?、老年人、儿童等群!体利益的;
】 (六)】对举报人或者执法人!员实施打击报复【查证属实的;—
】(七:),国家机?关通:过新闻媒《体、发布公》。。告等:方式专门禁》止或:告诫后继续实—施违法行为的—;
【 ,。 (八)一个自【然年度内发生—三次(含)》以上交通运输—违法行为的;
! : (《九)具有法律、【法规、规章依—法规定?情形的
》 : 符合从【重处罚情形的罚款】。金,额不得低于法定【最高罚款数额—百分之五十
】
第十【。二条 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可以并处处罚—的可以选择是否适用!并罚;规定应当【并处处?罚的应当实行并罚
!
: : 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可》以选择是否适用并】罚的对轻微违法行】为,和一:般,。违法行为的一般应】。当选择单罚;—对严重的违》法行为实施》并,。罚
】 符:合从重?处罚情形又》。符合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情形的不得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
《。 第十三条 【 ,对当事人不予处罚、!从轻处罚、减—轻,处罚、从重处罚的】执法机构和》执法人员必》须收集?和提供相《应的证据材料
!
? 第十四条 案!件承办人员在案【件调查终结后要对】案件行政处罚的种类!和幅度提出建—议并说明行使裁量】权的事实、理由【。、依据(《含裁量?基准)?
》 , 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机构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含《裁量基准)并在【行政:。。处罚:决定书中予以—。阐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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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条 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机构应?当通过公示》栏、互联《网等形式向社会【公布本?单位负责《实施的法律、—法规、规章名录、】处,罚基准、《。执法程序、》监督方?式、投诉渠道等
! , ? 交通运输行【政处罚结果应当【按要:求,在浙江省政》。务服务网《上,公布
【 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机构制定和执【行的行政处》。罚裁:量权制度应当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方便当事】人查阅
!。 第十《六条 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机构要—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处【罚备案审《查制:度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机构!作出下?。。列重大行政处—罚的应?当,按月报?。上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直接管理【本机构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
?。 (一【)对公民处以一万】元以上对法人和其】他组织处以十万元】以上的罚《款;
《 (二】)吊销?。。。证照或者责令停产】停业
! 第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机构应当集体讨论】
— (一)情节复杂!对认定事实和证【据有较大争议或对适!用法律、法规和【规,章有较大争》议的:。案,件;
》 (二)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机:构,作出的对《公民一万元、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十万?元以上的罚款、吊】销证照、《责令停产停》业等的行政处罚【决定;
! (三)》对当事?人减轻?处罚的?(裁量基准》明,确减轻处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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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适用本办【。。法和裁量基准会导致!个,案显失公正的—;
】 ,(五)行政执法机】构,根据实际情》况,确定的其《他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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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八条 集体研【究决定的案件—实行登记制》度案:件的具?体,情节:、讨论过程和处【理决定?均应详细《记录在案收入执法】案卷:
【 第十九条 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法制机构要加!强对执法案》件,的审核工《。作应当将《。办案机构《的裁量权行使—情况作为审核的重要!内容之?一审核机构认为【办案机构行》使裁量权《不当的?应当提出纠正建议】
【 第二十《条 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通过!。行,政,执法检查、投—诉、备案、案卷评】查等形?式加强对行》政执法机构行使【行政处罚裁量权情】况的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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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一条 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办理》行政:。复议案件时应当【将本办法和裁—量基准作为判断【行政:处罚行为合理性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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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二条 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机构应》当建立健全行使行】政处罚裁《。量权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有—关规定追究执法人】员的过?错责任
! (一)因处罚】决定违法或不当造成!处罚案件被人民【法院判决撤销、变】更或者确认违—法的;
— (二【)因处罚决定违【法或不当造成—处罚案件被行政【复议:机关撤销、变更或】。者确:认,。违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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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因处罚决定违法】。或不当?。造成国家承担赔偿】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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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违,法事实清楚》应当依法处罚而不予!处罚的
!。 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下列用语的》含,义是
! (一)《。年指自然年》度;
! (二)以上、以】下均包括本》数在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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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条 本》办,法,。自201《6,年1月1《起施行浙江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办法】(浙交[2010]!272号)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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