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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办法 】。第一条?。 为规范全—省交通运输执—法机构公正、—公平、合理地行【使行政处《罚裁量权推进依【法行政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浙江《省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办法和交!通运输部关》于,。规范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若干意见的规定【结,合我省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 第【二条 ? 全省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机构在!行使行政处罚裁量权!时,适,用,。本办法 《  《  : 本办?法所指行政处罚裁】量权是指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机构根据法律、法!规,、规章所设定的【。行政处罚种类和【幅度综合考量违法情!节、违法手》段,、社会危害》后果:等因素对《违法:行为作出行政处罚时!。裁量的权限 】 ,。 : , 第三条 —行使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权应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过【罚相当、程》序正当、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确保行使行【政处罚裁量权—的合法?性和合理《性 : ,  ? ,  行使行政处罚】。裁量权应《当遵循综合裁量原则!全面分析违法行为】的主体、《客体、主观、客观】等因素决定是否【适用行政处罚以及适!用,的种类?、幅度 — , ? 第四条 》 各级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机构应当按】照浙江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基准(以下简称裁】量基准?),确定:。的处罚种类和幅度作!出行政处罚适用本】办法和裁量》。基准会导致个案【显失公正的除—外     !对于违法行》。为、:性质:、情节、危害后【果等相同或类—似的案件在实施【。行政:处,罚时适用的法律【依据、处《罚种类?及处罚幅度应当相同!。或相近 《 , 第五】条 实施交通运输!行政处?罚时应当责令—当事人?改正:或者限期《改正违法行为 】 ,     除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外限期改正—期限一?般不超过三十日【情况:特殊经行《政处罚实《施,机,关,负责:人批准可适当延【长 【。 第六条》 违法行为涉【嫌构成犯罪的应【当按照法定的—权限与程序将案【件移送司法机关 ! , 第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处罚 】 :  : , (一)经立案【调查违法事实不【能成立的《; 》    (二)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有】违法行?为的;   !  (三《)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时】有违法行为的; ! :    (四)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未—造成危害后》果的;  】 ,  :(五)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二年期限!从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法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 —。 第八?条 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法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     (】一):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有违法行为!的;   ! , (二)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 》    (三)受】他人胁迫有违法行为!的;   !  :。。(四)配合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机构查处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 《    《(五)其他应当【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的》 》 第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依法从轻》处罚    ! (一)在共同违】法行为?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 【    《(二)配《合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机》。构查处违《。。法行为如实》交代违法行为的;】 ,     (】。三)主动中》止违法行为》的,; 》    《(四)?违法所得较少的【; 》  :  :(五)?其他依法《。可以:从轻处罚《的,。     本!办法所指的从轻处】罚是指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机构【在法律、法规、规章!设定的法定处罚种】类和幅度内选择【较轻的处罚种类或者!较小处?罚幅度?。。但不得低于法定处罚!幅度的?最低限?度 【 第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依法减!轻处罚 【   ? (一)情节较轻社!会影响和危》。害较小且能够主动】纠,。正违法行为的; ! ,。 ,    (》二)当事人家庭生活!困难无力《按期缴纳罚款义务且!积极配?合行:政执:法机构调查的—;或者突发重大【疾病等?身体健康原》。因难以履行义务的;!   —  (三)》非现场?执法的违法行为当事!人接到通知后主动接!受处理的; — :     (四)其!他依法具有》减轻行?政处罚的理由和【。情况:   —  本办法所指的减!轻处罚是指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机【构在法律、法规、】规章设定的法定处】罚幅度?最低:限以下对违》法,行为人作出》的行政处《。罚;有法定》处罚幅度最》低限的不得低于【法定:处罚幅度《最低限的百分之【三十无法定处罚幅】度最低限的按—裁量基?准下:档减轻处罚 】 , 第十一条 !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依】法,从重处罚  !   (一》)在共同违法行【为中起主要作用的;!。  》   ?(二)群众多次举】报严重扰乱交通管理!秩序的;《    【 (三)拒绝、【逃避、阻碍交通【行,政执法人《员执行公务的; 】  《   (四)提供虚!假,证据转移、隐匿【、,销毁证?据或者有关材料的查!。证,属实的; — :    (五—)侵害残疾人、老】年人、儿童等—群体利益的; !    《 (六)对》。举报人或者》执法人员实》施打击报复查证【属实的; 》     (七!)国家机关通过新闻!媒,体、发布公告等方式!专门:禁止或告诫后继续实!。施,违法行为的; 】 :    (八)一】。个自然年度内—。发生:。三次(含)以上交通!运输违法行为—的; —    (九)【具有法律、法规【、规章依《法规:定情形的 —     符合从!重处罚?情形的罚款》金额不?得,低于法定最高—罚款数额百》分之五十 !。 第十二条 !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可以并处处》罚的:可,以选择是否适用并罚!;规定应当并处处罚!的应当实行并罚 !     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可以选择是否适】用并罚的对轻微违法!行为和一般违法行为!的,一般应当《。选择单罚;对严重的!违法行为实施并罚】。    【 符合从《重处罚情形又—符合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情形!的不得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 —。 ,第十三条 对【当事人不予处罚、从!。轻处罚、减轻处【。。罚、从重处》罚的执法机构和【执法人员必》须收集和提供相【应的证据材料 【 第】十四条 案件【承办:人员在案件调查终】结,后要对案《件行政处罚》的,种类和幅度提—出建议并说》明行使裁量权—。的事实、理由、依据!(,含裁量基《准) 》。   ?  :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机构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含裁量】。基准)并在行政处罚!决定书?中予以?。阐明 ? 第十!五条 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机构应当通过【公示栏、互联网等】形式向?社会公布本单位负】责实施的法》律、法?规、规章名》录,、处罚基准、执法】程,序、监督方式—、投诉渠道等—  》   交通》运输行?政处:罚结:果应当按《要求在浙江省政务服!务网:上公布   !  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机构制定和执行【的行:政处:罚裁量权制度应当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方便当事人【。查阅: 《 第十六条 ! 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机构要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处罚备案审查制!度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机构作《出下:列重大行《政处罚的《应当按月报上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直】接管理本机构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 !     》(一)对公》民处以一万元以上】对法人和其》。他组:织处以?十万元以上的—罚款;?     】(二)吊销证照或】者责令停产》停业 《 第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机构应当—集体讨论 —  ?  : (一)情节—复杂对认定事实和】证据有较大争—议或对适用法律、】法规和?规章有较大争—议的:案件:;, ,   》  :(二:)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机构作出的对公民】一万元、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十万元《以上的罚款、吊销证!照、责令停》产停业?等的:行,。政处罚决《定;    ! (:。三)对当事人减【轻处:罚的(?裁量基准明确—减轻:处罚的除外); 】。     (四!)适:用本办法和裁量基】准会导致个案—显失公?正,的; —    (五—)行政执法机构根据!实际:情况确定的其—他案件 】 第十八条 】。 集体研究》决,定,的案件实《行登记制度案—件的具?体情节、讨》论过程和《处理决定均应详【细记录在案收入执法!案卷 【。 , 第十《九条 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法制—机构要加强对执法案!件的审核工作应【当将办?案机构的裁量权行使!情况作为审核—的重要内容》之一审核机构认【为办案机构行—使裁量权《不当的应当提出【纠正建议 》 , 第二】十条 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通过行政执—法检查、投》诉、备案《、案卷评《查等形式《加强对行政执法机】构行使行政处罚裁量!权情:。况,的监督检查 【 【第二十一条 — 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办《。理行政复议案件时】应当将本办法—和裁量基《准作为判断行政【处罚:行为合理性》。的依:据 !第,二十二条 —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机《构应当?建立:健全行使行政处罚裁!量权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有关规?定追究执法》人员的过错责任【 《 ,。   (一)因处罚!决定违法或不当造成!处罚案件被人民法院!判决撤?销、变更《或者确认违法的【; 《   ?  (二)因处罚决!定违法?或,不当造成《处罚案件被行政【复议机?关撤销、变》更或者确认违法的;!     】(三)因处罚决定违!法或不当造成—国家:承担赔偿《责任的; 】    《(四)违法》事实清楚应当—依法处罚而不予处罚!的 — 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下列用语的含义是! ?     (一)】年指自然年度;【 ,    — (二)以上、【以,下均包括本数在内 ! 《 ?第二十四条 本办!法自2016年1月!1起施?行浙江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办法(浙交[!2010《]272号)同【时废止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