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浙江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办法
第一】条 为规》范全省交通运输执】。法机:构,公,正、公平、合—理地行使行》政处罚?。裁量权?推进依法行政—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浙江省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办法】和交通运输》。部关于规范》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若干—意见的规定结合我】省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全省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机构在行使【行政:处罚裁量权时适【用本办?法
? , 本办法】所指:行政处?罚裁量权是》。指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机,构根据法律、法【规、:。规章所设定的行政处!罚种类和幅度综合】考量违法情》节、:违法手段、》社会:危害后果等因素对】违,法行:为,作出行?政处罚时裁》量的权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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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条! , 行使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权应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过罚相?当、程序正当—。、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确》保行使行政处—。罚裁量权的合法【性和:合理性
】 行使行政处】罚裁:量权应当遵循综合裁!量原则全面分—析违法行为》的主体、客体—、主观、《客观等因《素决:定是否适用行政处】罚以及适用的种【类、幅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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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条 】。各级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机构?应当按照浙江—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基准(以下简称裁!量基准)确》定的处罚种类—和幅度作出行—政处:罚适用本办法—和裁量基《准会导致《个案显?失公正的《除外:
《。 对于—违法行为、性—质、情节、危害后】果等相同或类似的案!件在实施《行,政处罚时适用的【法律:依据、处罚种类及】处,罚幅度应《当相同或《相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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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条 实施交通运!输,。行政处罚时应当【责令当事人改正或者!限期:改正违法行为
】 : 除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外限期改】正,期限一般不超过三十!。日情况特殊经行【政处罚实施机—关负:责人批准可适当延】长,
《。
? ,第,。六条 违法行【。为涉嫌构《成,犯罪:的应当按照法定的】权限与程序将案件】移送司法《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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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处罚【
【 (一?),经立案调查违—。法事:实不能成立》的;:
【 (二)《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有,违法行为的》;
— (三》)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时有违法】行为的;
》
(】四)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未造成危害后果的】;
》。 (》。五)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二?。年期限从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法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 :。第八:条 : 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法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 (一)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有违法《行为的;
—
》 (二《)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
】。 (三)受他】人胁迫?有违法行《为的:;
》 (四)配!合,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机构查处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
! (:。五)其?他应当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的】
【 第九条 》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依法从轻处罚】
? (—一):在,共同违法行为—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
【
》 (二《)配合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机《构查处违法行为【如实交代违法行为】的;
! (三?)主动中止违法【行为:的;
】 (?四):违,法所得较少》的;
》 ? (五)》其,他依法可《以从轻处罚的
! , ? 本办?法所指的从轻—处,罚是指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机构在!法律、法规、规章】设定的法定处—。。。罚种类和幅》度内选择较》。。轻的处罚种类或【者较小?处罚幅度《但不得低于法定处】罚幅度的最》低限度
! :第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依法】减轻处罚
! (一)情【节较轻社会影响和】。危害较小且能够主】动纠正违法》行为的;
》
: (二)】当事人家《庭,生活困难无》力按期缴纳罚款【义务且积极》配合行?政执法机构调查的;!或者突发《。重,大疾病等身体健【康原:因难以履行义—务的;
》 》 (三)非》现场执法的违—法行:为当事人接到通【知后主动接》受处理?的,。;
《 (四)】其他:依法具有减轻行【。政处罚的理由和情】况
】 本办法《所指的减轻》处罚是指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机构在【。法律、法规、规章设!定的法定《。处罚幅度最低限【以,下对违法行为人作】。出的行政处罚;有法!。定处:罚幅度最低》限的:不得:低于法?定处罚幅度》最低:限的百?分之三十无法定处】罚幅度最低限—的按裁量《基准下?。档,减轻处罚
】
: 第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依法—从重:处罚
【 , (一《)在共同违法行为中!起主要作用》的;
》。 》(二)群《众多次举报》严重扰乱交通—管理秩?序,。的;:
? (三)拒!绝、逃避、》阻碍交通行政执【法人:员执行公务》的,;
【 , (:四)提供虚假—证据转移、隐匿、】销毁证?据,或者有关《材料的查证》属实的;
! (《五)侵害残疾—人、老?。年,人、儿?童等群体利益—的;
【 (《六)对举报人—或者执法人员实施打!击报:。复,查,。证属实的;
】 》(七)?。国,家机关?通过新闻媒体—、发布公告》等方式?专门:禁止或告诫后—继续实施违法行为】的;
— (八—)一个自《然年度内发生三次(!。含)以上交通—运输违法行为的;】
》 (九)—具,有法:律、法规、规—章依法规定情形的】
符!合从重处罚情形的】罚款金额不得低于】法定:最高罚款数》额,百,分之五十
》
第】十二条 》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可以》并处处罚的可以选】择,是否适用并罚;规定!应当并处处罚的应】当实行并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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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可以选择是】。否适用并罚的对轻】微违:法行为和一般违法行!为,的一般?应当:选择单罚;对—严重的?违法行为实施并【罚
? —符,合,从重处罚情》形又符合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情形的不得】。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第,十三条 对当事】人不予处罚、从【轻处罚、减》轻处罚、从重处罚】的执法机构和执【法人员必须》收集和提供相应的】证据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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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条! 案件承办人员在!案件调查终结后要对!案件行政处罚的种类!和幅度提出建—议并:说明行?使裁量权的事实、】理由、依据(含裁】量基准)
】 《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机:构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含】裁,量基准)并》在行:政处罚决定书—中予以阐《明,
— 第十五》条 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机构应当通过公【示栏:、互:联网等形式》向,。社会公布本》单位:负责实施的法—律、法规《、规章?名录、?处罚基准、》执法程?序、:监督:方,式、投诉《渠道等?
【 交通运输》行政处罚结果应当】按要求在《浙江省政务服—务网上?公布:。
【 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机!构制定和执》行的:行政处罚裁量权【制,度应当?。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方便当《事人:查阅
》
》第,十六条 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机构要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处罚备】案审查制《度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机构—作出:下列重大行》政处罚的《应当按月报上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直接管理本机—构,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
(!一)对公民处以【一万元以上对法人和!其他:组织处以十万—元以上?的罚款;
】 ? (二)吊》。销证照或者责令停产!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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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机构应当集体讨【论,
? : ?。。。(一)情节复杂【。对认定事实和证【据有较大争议或对】适用法?律、法规和规章【有较大争议的案件】。;
《 》(二)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机构作出的》对公民一《万元、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十?万,元以:上的:罚,款、吊销《证照、责令停—产停业等《的行政处罚决定;
!。
— (三)对当事【人减轻处《罚的(裁量基准明确!减轻:处罚的除外》);
— (四)适】用本办法和》裁量基准会导致【个案显失公正的【;,
: 《 (五)》行政执法机构根据】实际情况《。确定的其他案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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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八条 集体【研究决定的案件实行!登记制度案件的具体!情节、讨论过—程和处理决定均应】详细记录在案收入】执法案卷《
第!十九:条, 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法制机构】要加强对执法案【件的审?核工作应当将—。办案机构的》。裁量权行使情况作】为审核的重要内容之!一审核机构》。认为办案机》构行使裁量权—不,当的应当提出纠正】建议
】 第二十条 【 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通过—行政执法检查、【投诉、?备案、案卷评查等】形式加强对行政执】法机构行《使行:政处罚?裁量权情况的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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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十一》条 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办理行《。政复议案件时应当】将本办法和裁量【基准作为判断行政】处罚行为合理性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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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二?条 ?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机:构应当建立》健全:。行使行政《处罚裁量权》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有关规定【追,究执法人员的过【错责任
【 (一)【因处罚决定违法或不!当造成处罚案件【被人民法院判决【撤销、?变更或者确认违【法的;
! (二《),因处罚决定违—法或不当造》成处罚案件》被行:。政复议机《。关撤销、变更或者】确认违?法的;
【 《(,。。三)因处罚决—定违法?。或不当造成》国家承担赔偿责任的!;,
》 : (四)违法事实清!楚应当依《法处罚而《。不予处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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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下列:用语的含义是
】 :。 (一)年指!自然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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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二)《以上、以《下均包括本》数在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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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条 》本办法自201【6年1月1起施行】。浙江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办法!(浙:交[2010—]27?2号)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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