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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办法 】 第一条 【为规范全省》交通运输《执,法机构公正、公平、!合理地行使》行政处罚裁量权【。推,进依:法行政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浙江】省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办法和交通】运输部关《于规范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若干?。意见的规定结合我省!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 》 第二条 【全省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机构在行使行政处!罚裁量?权时适用本办法 】。 ?   ? 本办法所指行政处!罚,裁,量权是指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机?构根据法律、法规】、规章?所设定的行政处【。罚种类和幅度综【合,考量违法情节—、违法手段、社【会危害后果等因素】对违法?行为作出《行政处罚时裁量【的权限 ! 第三条 【行,使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权应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过罚相当【、程:。序正当?、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确保行】使行政处《罚裁量权的合法【性和合理性 】   ?  行使《行政处罚《裁量权应当遵循【综,合裁量原《则全面分析违—法行为的主体、【客体、主观、客观】等因素决定是否适用!行,政处罚以及适—用的种类、幅度 !。 , 第—四条: 各级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机构】应当按照浙江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基准(以下简称裁!量基准)确定—的处:。罚种类和幅度作出】行政处罚适用本【办法和裁量基准会】导致个案显失公正的!除外    ! 对于?违法行为、》性质、情节》、危害后《果等相同《或类:似的案?件,在实施行政处罚时】适用的法律》依据、处罚种—类及处罚幅度应当相!同或相近《。 ? 第五【条, 实施交通运输行!政处罚时应当责【令当事人《改正:或者限期改正—违法行为 【     除—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外限期改正期限】一般不超《过,三十日情况》特殊经行政处罚实施!机关负责人批准可适!当延长 】。 第六条 】。违法行?为涉嫌构成犯—罪的应当按照—法定的?权限与程序将案件】移送司法《机关 ! 第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处罚 》    》 (一)经立案调查!违法:事实不能成立—的;  【。   (二》)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有违法—行为的; 【     (三)】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时!。有违法?行为的; 》     【。(四)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未造成》危害后?果的;?  》   (五)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二年期限从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法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 第八条 — 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法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    (一)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有—。违法行?为的; —     (二】。)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 !     (!三)受他人胁迫有】违法行?为的; 【     (四【。),配合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机《构查处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 【。。     (五!)其他应当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的 【 ? 第九条 》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依法从?轻处罚  】   (一)在共】同违法行为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 !     (】二)配合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机构查《处违法?行为如实交代违法行!为的; 【 ,   (三》)主动中止违法【行为的; — :  :  (?四)违法所得较少的!;     !(五)其他依法可以!从轻:处罚的 —     本办法所!指的从轻《处罚是指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机?构在法律、法—规、规章设定的【法定处罚种类和幅】度内选?择较轻?的,处罚:种类或者《较小:处罚幅度但》不得低于法定—处罚幅度的最低【限度 ? — 第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依法减轻—处罚    ! (一)情节较轻社!会影响和危害较小且!能,够主动纠《正违法行《为的;  】   (二》)当:。事人家庭《生活困难无力按期缴!纳罚款义务且积极】配合行政执法机构调!查的;或者突发【重大疾病等身—体,健康原因《难以履行义务的【; ?   《 ,。 (三)非现场【执法的违法行—为当:事人接到通》知后主?动接受处理》的; —    (四)【其他依法具有减轻】行政处罚的理—由和情况 【   ?  本办法所指【的减轻处罚是指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机构在法律、法规!、规章设定的法定处!罚幅:度最低限以下对【违法:行为:。人作出的行政处【罚;有法定处罚幅】度最低限《的不得低于法定处】罚,幅度最低限的百分】之三十无法定处【罚幅度最低限的【按裁量基准下档【减,轻处罚 】 第十一条 】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依法从重处!罚 》。    (》一):在共同违法》行为中?起,主要作用的》。;   【  (二)》群众多次《举报严重扰乱交通】管,理秩序的; 【     (三】)拒绝、逃避、阻】碍交通行政执—法人员执行公务的;! ? ,    《(四)提《供虚假证据转移、】。隐,匿、销毁证据或者】有关材料的》查证属实的》;    】 (五)侵害—残,疾人、老年人、【儿童等群体利益的;!    【 (六)对举—报人或者执法人【员实施打击报复查证!属实的; 》 ?    (七)【国家机关通过新闻】媒体、发布公告等】方式专?门禁止?或告:诫后继续实施违法】行为的; —  ?   (八)一个自!。然年度内发》生三次(含》)以上交通运输违】法行为的; 【。     —(九)具有法律【、,法规、?规章依法规》定情形的 》。 : ,   ? 符合从重处罚【情形的罚款金额不】得低于?法,定,最高罚款数额百分】。之五十 — 》第十二?条 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可以并处处】罚的可?以,选择:是否适用并》罚;规定应当并【。处处罚的应当—实行并罚 】  :  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可以选!择是否适用并罚的】对,轻微违法行为和一】般违:法行为的一般应【当选择单罚》;,。对严重的违》法行为实施并罚 ! : ,   符合从重【处,罚情形又《符合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情形的《不得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 ?。 ? 第:十三条 《 对当事《人,不予处罚、从轻【处罚、减轻处罚、】从重处罚的执—法机构和执法人【员,必,。须收集和提供相应的!证据材料 【 ? 第十四》。条 案件承办人员!在案件调《查终:结后要?对案件行政处罚的种!。类和幅度提出建【议并说明行使—裁量权的事》实、理由、依据【(含裁量基》准)  【  : 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机构【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含裁量基准)—。并在行政处》罚,。决定书中予以阐明 ! ? 第十—五条 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机构—应当通过《公示:栏、互联网等形【式向社会公布本单】位负责实施》的法律、法规、规章!名录、?处罚基准、执法程序!、监督方《式、投诉渠道—等 《     交—通运输行政处罚【结果:应当按?要求:在浙江省政务服务网!上公布  】 ,  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机构制定》和执行的行政处罚裁!量权制度应当—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方便】当事人查阅 】 第十【六条 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机构要《。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处罚备案》审查:制度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机构?。作出下?列,重大行政《处罚的应当按月报】上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直接管—理本机构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 【     (一【)对公民《处以一万元》。以上:对法人和其》他组:织处以十万元—以上的?罚款;   !。  (二)吊—销证照或者责令停产!停业 — : :第,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机构应《当集体讨论 】   ?  (一)情节【复杂:对认定事实》和证据有较大争议或!对,适,用法律、法规和规】章有较大争议的【案件:; 》    (二)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机构作!出的对公民一万元、!。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十万元以!上的罚款、吊销证照!、责令停产停业【等的行政处罚决定;! ?   ?  (三《)对当事《人减轻处罚》的,(裁量基准》明确减轻处罚—。的除外); 】     》(四)?适用本办法和裁量基!。准会导致个案显失】公正的; 【     (—五)行政执》法,机构根据《实际情况确》定,的其他案件 】。 第十八条! 集体研》究决定?的案件?实,行,登记制度案件的【具体情节、讨论【过程和处理决—定均应详细记录在】。案收入执《法案卷 】 , 第十《九条 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法—制,机构要加强对执【法案件?的审核工作应当将办!案机构的裁量—权,行使情况作为审核的!重,要内:容之一审核机构认】为办案机《构行使裁量权不【当的应?当提出纠《正建:议 》 《第二十条 》 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通过行政执】法,检查、投诉》、备案、案卷评查等!形,式加强对行政执【法机构行使行—。政处罚裁量权情况的!监督检查《 !第二十一条》。 :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办?理行政复《议案件时《应,当将:本办法?和裁量基《准作:为判断行政处罚行】为合:理性的?。依据 ? ? 第二十二】条 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机构应《当建立健全行—使行政处罚裁量权】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有关?规定追?究执法?人员的过错》责任 《 ,     (一【。)因:处罚:决定违法或不—当造成处《罚案件被人民法院判!决撤销、变更—或者确认违法—的;   】  (二)因处【罚决:定违法或不当造【成,处罚案件被》行政复议机》关撤销、变更或者确!认违法的; — :   ?  (三)因—处罚决定违法—或不:当造成国家承担赔偿!责,任的:; 《    《 (四)违》法事实清楚应当依法!处罚而不予处罚的 ! 《 第二十三条 ! 本:。办法下列用语的含】义,是 ?     (一】)年指自然》年度; 《。 ,  ?   ?(二)以上、以下】均包括?本数在内 【 : 第二十四【条 ?本办法自201【6年:1,月1起施《行,浙江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办法(浙交![201《0,]272号)—同时废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