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黄冈市建!设工:程规划批后管—理办法(试》行):
: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建设《工程规划批》后管理工作确保建】设工程按批准的规】划条件和《建设工程《设,。计,方案进行建设及【时制止工《程建:设过程?中的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湖北省城—乡规划条例等—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
第二条! 凡在黄冈市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经》黄冈市城乡规划局批!准的各类建设工程】的建设应当》按照本规定进—。行规划批后管理本市!规划区范围》外的建?设工程规《划批后管《理可参照本办法执】行,
? : , 本办法所称规】划批后?管,理是指自《城乡规划局》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之】日起至建设工—程竣工规《划验收核实止对【建,设工程是否按照【规划条?件和规?划许可规《定开发建设》的情况进行跟踪监】督、检查《和,核实的管理行为包括!放线验线、基础±0!.00核实、—±0:.00以上部分工】程检:查、规划条件—核实和规《划竣工验收等—四个阶段
【 》成立规划批后管【理,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批后管理的日常【事宜
?
【发证:窗口在向建设单位】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时应当同时提供!建设:工程规?划批后管理告知书】
】第三条 建设单位在!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后:在建:设工程放线前应当】。在建:设施工场地醒目位置!公示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内容及附图并!在建设工程竣—工经规?划条件核实合格【后予以撤除并委【托具:有相应测绘资质单】位进行放线
】
第四条 !建设单位在按批准的!建,设工程设计方—案,进行施工放线后【开工:建,设前:应当:持测绘单位出具的放!。线成果资《料向建设工程规划批!后管理办公室申请验!线
? —批后:管理办公室应—当自接到《验线申?请后的5个工作日内!。到现场?验线
】 验线《主要包括以下内容】用地四至界线、【建筑位置《、建筑退《让,道路红线和用地【。界线的?距离、?建筑间距、每栋建筑!的外墙轴线尺寸【等
?。 :。
,
第五》条 建设单位在按】验线合?格的灰线进行开挖】施工到?基础±0.00后应!当持测绘单位出【具的建设工程基础完!工,测量成果《资料向建设》工程规划《批后管理办》公室申请基础±0.!00核实
】 批后管【理办公室应当自接】到基础±0.—00核实申请后5】个工作日内》到现场核实基—础±0.00
】 , , 基础±0.!。00核实主》。要包括以下内—容验:线的:所有内?容、地下《空,间的退让《距离:。、地下空间面积、地!下,空间出入口位置等】。
》
?第六条 基础—±0:.00核实》合格后在±0.【00以?。上部分工程的施工过!程中批后管》理办公?室应当对《建设工程进》行不少于两》次的规划检查—
— , ±0.00以上部!分工:程及地?面建设规划检—查主要?包括以下内容建筑】物,层,。数和高?度、建筑造》型、色彩、》立面形式和主立【面朝向、基地出入】口位置公共》服务设施、停车场和!回车场、《绿,地等
《 》 规划批后管理工作!人员在?每一:次,对建设工程进行监督!检查后应当认—真、如实、准确【地填写建设工程规划!验收核实记录册全面!反映监督检查情况】并向建设单位—反馈监督检查意【见
—
第七条 规】划批后管理每次监督!检查的意见应当根】据监督检查》情况明?确建:设工程是否》符合规划《。条件和规划》许可规定《符合的可以继续建】设;不符《合的:下达书面整改—通知书责令停工【限期改正《。并明确告《知,。违反:规划的事实》、依据以及需要整改!的内:容和要求改正不【合格的不得复—工,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移送市城管执【法部门进行处理
!
第八】条 建设工程竣工】后建设单位或个【人应持以《下,资料向规划主管部】门申请规划验收核实!。
】 建设工程规划验】收核实申请表;
】
: 《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相关附图、附件】;
:
》 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测—量报告(《及竣工图电子文件】);:
》 批后》管理各阶《段的:合格通知书;
】 《 经规划主管【部,门核准的建》设项目?总平面、建设工【。。程施工图;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
第【九,条 建设工程申请!规划验?收,。核实的条件
! 建设工【程已:按规划许《可,规定的?内容:完成建(《构)筑物以及公共】服,务设施、绿地—建设:;规划要求》拆除的各类建(构】。)筑物?以,及,因建设需要搭建的】临,时设:施已:经全部拆《除施工现场清理完毕!;对分期建设的【工程同?期的公共服务—等配:套设施已经按照【建设时序方案(【施工组?织计:划)同步《实施;?
:。 , :。 ,。 道?路,、桥梁及市政管线】类工:程已:按规划许可内—容,完成:建设无?。关设施已清理完毕】施工渣土《。清运完毕配套设施】和环境整治按要【求落:实到:位;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第十条 建—设,工程竣工规划验收】核实应在《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土地使用权—。证,核定的建设用地范】。围整体进行因—。建设工程建设时序】。、绿化种植季—节的影响等原因【需要进行分》期验收的建设—单位须向规》。划主管部《门申请经同意后【可分期验收》,待建设用地范【围内各?项建设、绿》化及配套《设施等建成后再进】行整体验收
!
第》十一:条 建设《。工程竣工规划验【。收核实内容主要包括!详见黄冈市建设工】程竣工?规划验收核》实管理办《法(:试,行,)
【 规划设计条【件及规划许可证内容!建筑物使用性质、建!筑密度、容积—率、总建筑》面积、建筑》高度:。、建:筑层数、绿地率、建!筑造:型、色彩《、停车?泊位以及配建—的小区公共》设施用房等;—建,设,工程:设计方?案总平面图及建【筑方:案效果图规定的内容!;,。规划应拆除或—者保留的是否拆除或!保,留,。;
【 :道路、桥梁》及市政管线类工【程核实道路平面、横!断面及?标高管线埋》深及架空高度桥【梁净:空高度等《内容;?
: , , 其》他需要验收》核实的情况
—
,
第十】二条 经规划主管】部门验?。收核实符合规划条件!和规划许可要求的】。核发建设工》。程规划验收核实合】格证;不符合—的出具书面整改意见!建设单位根据—。整改意见整改后重新!申请:规,划验收核实对无法整!改、拒不整改或整】改后仍不符》合规划要求的—规,划,主管部?门应当书面告知市城!管执法部门予以【查处且不核发建设工!程规划验收》。核实合格证;对【于竣工面积》超出规划《许可范围至使容积率!变动的应书面告【知市土?地主管?部门;对绿地率【不达标的应书面【告知:市园林绿化主管【部门
【
第《十三条? 建设单位在—建,设过程?中不得擅自变更规】划条:件和规?划许可内容确需变更!。的应当在实》施前报原批准机【关,市城乡规划》局审查同意
—
【第十四条 建设单!位,应,当对其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建设工程!规划验收核实合格】证的应当依法予【以撤消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
,
第十五条 】 规:划批后管理工作人】员在规划《批,后管理过程》中有失职、渎职、徇!私舞弊、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等行【。为的由纪检监察【机关按有关规定从】严,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
第十六》。条 本办法由黄】冈市:城乡规划局负责解释!。自20?12年7月1日起施!行
《
附件1、建!设工程规划》批后管理告知书【
《 2、建设工—程验线、核实、检】查、验收核实—工作:报告:书
】 :3、黄冈市城乡【规划局建设》工,程,整,改通知书《
《 : 4、建《。设工程规划整—改,完成报告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