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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七章》 城市规划实施【的,监督
第【四十九条 市规划】区内(含开发—区)内的《规划:监察工作由市—规划:管理局统一负责【实行集中统一—管理市规划》管理局应《当,加强对城市规划【实施情况《的经常?性的监督检查—在,建设工程的基础【工程或隐蔽工程【完,。成时应及时验线经】验线合格后》方可继续《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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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条 市规划区内】的区、?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及其村》(居)民委员会应当!积极协助城市—规划:管理部门做好规【划管理工作》发现违法建设活动】应当予以制止并及】时报告规划管—理局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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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五十一条 】建设单位或个人应当!。配合市?规划管理局进行【规划管理按照要求】出示有关《。证件并如实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市规划】管理局的监督—。人员有责任感为被】检查:者保:守技术秘密和—。业务秘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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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二条 市规划!。管理局应当参加市】规划:区,内,重要建设工程—。的竣:工验收建设单位或个!。人必须?在工程竣《工验收后六个—月内向市规划管【理局报送有》关竣工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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