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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荆门】市,城市地下管线工程档!案管理办法 】 荆门市人—民政府令第1—0号 荆门市城】市地下管线工程【档案管理办法已【经2012年2月2!。3日市八《届人民政府第5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   市—长 万《。勇 二〇—一二年三月》一日 【 荆门市城市地下管!线工程档案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加强城市地下管【线,工程:档案的?管理保证城市—。地下:管线安全合》理利用城《市地下空间根据【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建设部城】市地下管线工程档】。案管:理,办法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本市【城市规划区》内地下管《。线工程档案的管【理     本规!定所称城市地下【管线工?程是指?本市城市规划—区内已建以及新【建、扩建、改建【的包括城市供水【、排水、燃气、【热力、电力》、电信、《。。广播电视、工—业等:在内的各类地—下管线及相》关,的人防、地下通【道等工程 第三条!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市行】政区域内城市地下管!线工程档案管理工作!     市【城建:。。档案管理《机构具体负责地下】管,线工程档案的指导、!接收、保管》、利用等工》作业务上受市—档案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指】。导,  ?   市《城乡规划、公—安、交通、经信、广!电、城?管等部门应》协助做好《地下管线《工程档案《的管:理工作? 第四条 —地,下管线专项规划、】市政建设工》程地下管线建设规】划及新?建小区、《单项建设工程地下管!线详细规划》编制完成后各—单位应及时向—市城:建档案管理机—构报:。送相关资《料, 第五条》 ,建设单?位在: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前】应当到市城》建档案管理机构查询!施工:地段的地下管线工程!档案取得该》施,工地段地下管线【现状资料并签—订建设工程》项目:档案报送《责任书 《     建设单】位在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时应当向市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报送地下管线现状资!料 第《六条 建《设单位在挖掘—、,爆破、钻探等施工活!动前应当到市城【建档:。案管:理机构查询该施工】地段的?地下管线情况并签】。。订建设?工程项?目档案报送责—任书 第七—条 建?设单位在地下管线】工程施工前应向【施工单位移交取【得的施工地段地下管!线,。资,料因建设单位未【移交:地下管线工程档【案造:成施工单位在施【。工中损坏地》下管线?的建:设单位?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八条 【施工:单位:在地下?管,线工程施工》前应当取得施工地】段地:下管线?现状资料《   《  施工《单位在?施工中?发现:未建档的管线应【当及时通过建设单位!向,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接,到报:告后:应当查明未建—档的管线性质、【。权属责令《地下管线产权单位测!定其坐?标,、标高及走》向地下管线产—权单:位,应当及时将测量的】资料向市城建—档案管理机构报【送 : 第九条 地下管】线工程应《当按照批准的设计图!纸施工确《需变更?设计的应当按—规,定办理变更》设计手续并如实反】映在竣?工图上 》第十条 《地下:管线工?程覆土前建设单【位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测量单位按【照城市地下管线【探测技术《规程进行竣工测量】形成准?确的竣工测量数据】文件和管线》工程测量《图并经地下》管线产权单》位进:行确认竣工测—量费用应《。列入工程预算 【 ,    实施监理】的,地下管线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对地】下管线工程档—案资料进《行确:认,。 第?十一条 在建设单位!办理地下管线工程施!工,许可手续时市城建】档案管理机构—应当以书《面形式将地下管线】工程竣工后需—。移交的工程》档案内容《和要求告知》建设单位 》 第十二条 —市城建档案管理【机构:对重要的地下—。管线工程档》案可进行现场监【督,检查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应当予以配合 】 第十三《。条, 地下管《线工:程竣工验《收前:15日建设单位应】。当提请市城建档案管!理机构进行地—下管:线工程档案预—验收     】建设单位取得地下】管线工程档案预【验收合格意见后方】可组织工程竣工验收! :第十四条 地下【管线工?程竣工后市》城建档案管理机构在!。有关部?门组织竣工验收时】负责:审核地下管》线工程?竣工:档案并提《出审核意《见 第十五条 有!关专业管线施工单位!完成:施工后?应当及时向建设【单,位或产权单位移交】。地,下管线工程档案【    》 建设单位或产【权,。单位应将本单位区域!内,的地下管线工程【。档案汇?总后一并《移,交市城建档》案管理机构》 第十六条 建】设,单,。位在地?下,管线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前应当向市城建档】案管理机《构,移交下?列纸质和电子档【案资料 》   (《。一)地下管线—工,程,项目准备阶》段文件、监理—。文件:、施工文件、竣工验!收文件?和竣工图;  】。  (二)地下管】线竣工?测量成果;  】。  :(三)电《子文件、《工程照片《、录:像等其他应当—。归档的文《件材料 第十七条! 建设单《位向:市城建档案管—理机:构移交的档案资料应!当是原件符合—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的要求地下管线!资料应当完整—准确:。、真实清晰并由编制!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 第十八条【 地下管线专业管】理,单位应当将更改【、报废、漏》测,部分的地下管线工】程,档案及时修改补充到!本单位的《地下管线专业图上】并及时将修改补充】的地下?管,线,专业图?及有关资料向—市城建档案管理【机构:。移交 《第十九?条 地下管线投入使!。用后涉及管位—、管径、标高—变动的改《建、扩建建》设单位?应当:根据实际变动情【况修:改原竣工《图并于竣工》后及时向市城—建档案?管理机构《报送修?改部分的工程竣工档!案 第二十条 】城市供水、排—。水、燃气、热力【、电力、电信、广】。播电视、工业等地】下管线专业管理单】位(以下简》。称地下管线》。专业管理《单位)应当及时【向市城建档案管理】机构移交《地下专业《管线图 第二十一!条,。 凡本规定发布前】已建的地下管—线工:程无档案技术资料】或档案技术资—料不完整、不—准确的地下管—线建设?单位或产权单位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补测补】绘工作并将测绘成果!向市:城建档案管理机构】报送 《第二十?二条 ?城市地下管线—。探测、测量经费由地!下管线产权单位承】担 第二十三【条 工程测量单位应!当及时向《市城建档案管理【机构:移交:有关地下管》线工程的1》。50:0城市地《形图:和控:。制,成果 《  :。  :对于工程《测量单位《。。移交:的城市地形图—和控制成果市城【建档案管理机—构不:得出售、《。转让 第二十【四条 市城建档案】管,理,。机构应当绘制城【市地下管线综合【。图建立城《市地下?。管线信息系统并【及时接收普查和【补测:、补绘?所形成的地下—管线成果    ! 市城建档案管理】机构应?当依据地下管线专业!图,等有关的地》下管线工程档案资】料和工程测》量单位移《交的城市地形图【和控制成果及时修改!城,市,地下管线《综合图并输入—城市:。地下管线信息系统实!行动态管《理 第二》。。十五条 市城建档案!管理机构《应当建立、健—全,科学的管理制—度依法做好地下管】线工程?档案的接收、—整理、?鉴定、统计、保【管、利用和保密工作! 第二十六条 市!城建档案管理机构】应当建立地下管线】工程档案资料的利用!制度积极开》发地下管线工程档案!信息:。资源为城乡规—划、建设和管理【提供服?务 第二十七【条 违反本》规定建设单位未向市!。城建档案管理机【构移交地下管线工】程档案的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单位罚款数额5%以!上10%以下的罚款! 第二十八条 违!反,本规定建设单位【不按期?报,送地:下,管线工程档案—资料或者报送的地】下管:线工程档案》。资料:不符合规《定要求的《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其限期报》送, 第二十》九条 违反本规定地!下管线专业》。。管理单?位未移交地下管线工!程档案的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1万元以!下罚款     !因地下管线专—业管理?单位未移交地下管】线工程档《案造成施工单位在】施工中损坏》地,下管线的地下管【线专业管理》单位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三十条 违反本【规定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未按照规定—查询和取得施工地】段的地下管线资料】。而擅:自组织施工损坏【地下管线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十一条 违!反本:规定工程测量单位未!按照规?定提供准确的地【下管线测量成果致使!施工时损坏地下【管线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十】二条 市城建档案】管理机构《管理的地下管—线工:程档案?在利用过程中发生】损毁、丢失、涂改、!伪造等情形的由市】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给予警!告可以并《处罚款;造成损【失,的,责令赔偿损》。。失 第三十三【。条 市城《建档案管理机构【因保管不善致使【档案丢失或者—。因,汇总:管线信息《资料:错误致使在》施工中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对有关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第三十四条》 国防?。、,军事地下管》线工程档案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管!理 第三十五条】 各:县(:市)城镇的》地下管线《工程档案管理—可参:照本规定《执行: 第三十》。六,条 本规定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三十【七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