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荆门市城市!地下管线《工程档案管理办【法
—荆门市人民政—。府令第1《0号
荆门—市城市地下管线工】程档:案管理?办法已经《201?2年2月23日市】八届人民政》府第5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
市长 《 万勇
二〇】一二:年三:月一日
《
荆门【市城市地下管线【工程档案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加强城市【地下管线工程—档案的管理保证城市!地下管线安》全合理利用》城市地下空》间根据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建设部城市》地下管线《工程档案管理办【法,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本—市城市规划区—内地下管线工程【档案:的,管,理
《 , 本规定所称城】市地下?管线工程是指本市城!市规划区《内已建以《及新建、扩建、改建!的包括城市》供水、排水、燃【气、热力《、电:。力、电信《、广播电视》、工业等《在内的各类地—下管线及相关的【人防、地《下通:道等工程
第【三条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市行政—。区域内城市地下管线!工程档案管理工作
!
》市,城建档案管理机构具!体负责地下管—线工程档《案的指?。导、接收、保管【、利:用等工作业务上【受市档案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指导
《
, ? 市城乡《规划、公安、交通】、经信?、广电、城管等部】门应协助做好地下】管线:工程档案的管理工作!。
第四条 地下】管线专项规划、市】政建设?工程地下管线建设规!划及新建小区、单】项建设工程地下管】线详细规划编制【完成后各单位应及】时向市城《建档案管理》机构报送《相关资料《
第五条 建设】单位在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前应当到市—城建档?案管理机构查询施】工,地段的地下管线工程!档案取得该施工地】段地下管线现状资】料并:签订建?设工程?。项目档案报》送责任书
】 建设单位—在,。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时应当向市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报送地下管】线现状?。资料
第六条 建!。设单位在《。挖掘、爆破、钻【探等施工活》动前应当到市—城建档案管理机构查!询该施工地段的【地下管线《情况并签订建设工程!项,。目档:案报送责任书
第!七条 建设》。单位在地下管—线工程施工前应向】施工单?位移交取得的施工地!段,地下管?线资料因建》设,单位:未移交地下管线工程!档案造成施工单位在!施,工中损坏地下—管线:的建设单位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八条 施工单位在地!下管线工程施工前】应当取得施工地段】地下管线现状资【料
:
》施工单位在》施工中发现未建档】的管线应当及时通】过建设单位向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接到《。报告后应当查明未建!档,的管线性质、权【属责令地下管—线产权单位测定其坐!标、标高及走向地下!管线产权《单位应当及》时将测量的资—料向市城建档案管】。理机:。构报:送,
第?。九条 地下管线【工程应当按照批【。准的:设计图纸施》。工确:需变更设计的应【当按规定《办理变更设计手续并!如,实反映?在,竣,工图上
第—十条 地下管线工】程覆土前建设单位】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测量单】。位按:照城市地下管线探】测技术?规,程进行竣工测量形成!准,。确的竣工测量数据】文件和?。管线工程测量图并经!。地下管?线产权单位进行【确认:竣工:测量费用《应列入工程预算
】
《。 实施监理》的地下管线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对:地下:管线工程档》案资料进行确—认
?第十一条《 ,在建设?单位办?理地:下管线工程施工许】可手续时市城建档案!管理机构《应当以书面形式将】地下管?线工程?。竣工后?需移交的《工程档案《内容和要求告知建设!单,位
第十二条 市!城建档?案管理机构对重要】的地下管《线工程?。档案可进《行现场监督检查【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应当《予以:配合
第十三条】 地下管线工程【竣工验收前1—5日建?设单位应当》提请市城建档案管理!机构进行地下管线】工程档案预》验收
—。 建设单位取得】地下管?线工程档案预验【收合格意见》后方可组《。织工程竣工验收
!第十:四条 地《。。下,管线:工,程竣工后市城建【档案管理机构在有关!。。部门组织竣工验收时!负责审核地》下管线工程竣工【档案并提出》审核意见
》
,第十五条 有关专业!管线施工单》位完成施工后—应当及时向建设【单位或产权单位移】交地下管《线工程档案》
《 建设《单位或产权单位应将!本单位区域》内的地下管》线工程档案汇总【后一并移交市城建】档案管理机》构
?第十六条 建设单】位在:地下管线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前《应当:向市城建档案管【理机构移《交下列纸质》和电子档案》资料
— (一)地下管线】工程项目准备阶段】文件、监理》文,件、:施工文?件、竣工验收文件】和竣工图;》
》(二)地下管线竣工!测量成果《;
:
《(三)电子文件、工!程照片、《录像等其他》应当归档的文—件材料?
第十七条— 建:设,单位:向市城建档》案管理机构》移交的档案资料【应当是原件》符合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的!要,。求,地,下管:线资料应当完—整准确、真实清【晰并由编制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
—第,十八条 地下管【线,专业:管理单位应当—将更改、报废、漏测!部分的地下》管线工程档案及时】。修改补充到本单位的!地下管线专业—图,上,并及时将修改补充的!地下管?线专业图《及有关资料向—市城建?档案管理机构移交
!
第十九《条 地下管线投【入使用后涉及管【位、管径、标高【变动的改建、—扩建建?设单位应当根据实】际变动?情,况修:改原竣?工图并于竣工后【及时向市城建—档案管?理机构报送修—改部分的《工程竣工档》案
第二十条 城!市供水、排水、燃气!、热力、电力、电】信、广播电视—、,工业等地下管—线专业管理》单,位(:。以下简称地下管线】专业:管理单位)应当及】时向市城建档案【管理机构移交地下专!业管线图《
第二十一条 】凡本规定发布前已】建的地下管线工程无!档案技?术资料或档案技术资!料不完整、》不准确的地下管线】建设单位或产权【单位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补测补—绘工作并将测—绘,成果向市城建档案管!理机构报送
第】二十二条 》城市地下《管线探测、测量【经费由地《下管线产权单—位承担
《
第:二十三?。条, 工程测量》单位应当《及时向?。市,城建:档案管理《机构移?交有关?地下管线工程的1】500城市》地形图和控制—。成果
》 对《于,工,。程测量单位移—。交的城市地形图和】。控制:成果:市城建?档案管理机构不【。得出:售、转?让
第二十四条 !市城建档案》管理机构《应当绘制城市地下】管,线综合图《建,立城市地下》管线信息系统并【及时接收《普,查,和补:测、补绘所形成的】地,下管线?成果
】市城建?档案:。管理机构应》当依据?地下:管线专业图等—。有关:的地下管线》工,程,档案资料和工—程测量?单位:移交:。的城市?地形:。图和控制成果及时】修改城市地下管线】。综合:图并输入城市—地下管?线信息系统实—行动态管《理
第二十五条】 市城建档案—管,。理机构应当建立、】健全科学《的管理制《度依法做好地下管】线,工程档案的接收、】整理、鉴定、—统计、?保管、利用和保【密工作
第二十】六条 市城建档案】管理机构应当建立地!下管线工程档案资料!的利用?。制,度积极开发地下管线!工程档案信息资源为!城乡:规划、建《设和管理提供服务
!
第二?。十七条 《违,反本规定建设单【位未向市城建档案】。管理机构移》交地:下,管线工程档案—的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单?位罚:款数:额5%以《上10%《以下的罚款
第二!十八条? 违反本规定建【。设单位不按》期报送地《下管线工程档案资料!或者报送的地—下管线?工程档案资料不符合!规定要求的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其限—期报:送
第二十—九条 违反本规定】。地下管线专业管理】单位:未移交地下管—线工程档案的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1万元《。以下罚款《
》 因地下管线专【业,管理单位未移交【地下:管线工?程档案造成》。施工单位在施工【中损坏地下管线的】地下管线专业管理单!位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三十?条,。 违反本规定—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未【按照规定《查询和取《得施:工地段的《地,下管线资料而擅自】。组织施?。工损坏地下管线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十一条 违反本规】定工程?测量单位未按照规】定提供准确的—地下管线测量成【果致使施《工时损坏地下管线】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十二条 !市,城建档案管理—机构管理的》地,下管线工《程档案在利用过【程中发生损毁—、丢失、涂改—、伪造等情形的由市!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给予警告可以并!处罚款;造成损失的!责,令赔偿损失
第三!十三条 市》。城建:档案管理《机构因保《。管不善致使档案丢】失或者因汇总管线信!息资:料错误?致使在施工中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对有关!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第三十】四条 ?国防、军事地下管】线工程档案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管】理
第三十五【条 各县《(市)城镇的地下】。管线工程档案—管理可参照本规定】执行
第三十六条! 本规定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三十七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