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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荆门市—城,。市地下管线工—。程档案管理办法 ! : ,荆门市人民》。政府令第1》0,号 荆门市城【市,地下管?。线工:程档案管《理办法已经20【12年2月23日市!八届:人,民政府第5》。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市【长 万勇》 ?二〇一二年三月【。一日 】荆门市城市地下管线!工程档案管理办法 ! 第一条 为加强城!市地下管线工程档案!的管理?保证城市《地下管线《安全合理利用—城市地下空间根【据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建设部城—市地下管线工—程档案管理办—法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本市?城市规划《区内地下管》线工程档《案的管理 》     本规定所!。称城市地下管线【工程是?指本市城《市规划?区内已建以及新建、!扩建、改建的包【括城市供水、排【。水、燃气、热力、】电,力、电信《。、广:播,电视:、工业等在》内的各类地下—管线及相《关的人防、地下【通道等工程》 第三条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市,行政区?域内城市地下管线】工程档案管理—工作 《    市城—建档案?管理机构具》体负责地《。下管线工程档案的指!导、接收、保—管,、利用等工作业务上!受市:档案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指导 【    市城—乡规划、公安、【交通、经信》、广:电、城管《等部门应《协助做好地》下,管线工程档案的管理!工作 第四条 】。地下管线专项规划】、市政建《设,。工程地?下管:。。。线建设?规划及?新建小区、》单项建设工程—。。地下管?线详细规《。划编制完成》后各单?位应及时向》市城建档案》管理机构报送相【关资:料 第五条 建设!单位在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前应当到】市城建档《。案管:理机构查询施工【地段的地下》管线工程《档案取得该》施工地段地下—管线现状资料并【签订建设工》程项目档案报送【责任书  —  : 建设单位在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时应当向】市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报送地《下管线现《状资:料 第六条— 建设单位在挖掘、!爆,破、钻探等施工活动!前应当到《市城:建档案管理机—构查询该施工地段的!。地下管线情况—并签订建设工程项目!档,案报送责《任书 ? 第七条 》建设单位在地下管线!工程施?工前应向施工单位】移,交取得的施工地【段地下管线》资料因?建设单位未移交地下!管线工程档案—造成施工单》位在施工中损—坏地下管《线的:。建设:单位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八!条 施工单位在【地下管?线工程施工前应当】取得:。施,。工地段?地下管线现状—资料:     —施工单位在施工中】。发现未建档》。的管线应当及时【通过建设单》位向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接到报告后应当】查明未建档的管【线性质、《权属责令地下管线产!权单位测定其坐标】、标:高及走向地下管线产!权,单,位应当及《时将测量的资料向】市城建档案管—理机构报《送 第九》条, 地下管线工—程应当按《照批准的设计图纸施!工确需?变更设计《的应当按规定办理】变更设计手续并【如实反?映在竣工图上 【 第十条 地下管线!工程覆土《前建设单位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测量单位按—照城市地下》管线探测技术规【程进行竣工测量形】成准确的《竣工测量《数据:文件和管线工程【测,量图并经地》下管线?产权单?位进行确认》竣工测量费用应【列入工程预算—     实【施监理的《地下:。管,。线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对地下—。管线工程档》。案资料进《行确认 第—。十一条? 在建设《单位:办理地下管线工程】施工许可《手续时市城建档案】。管理机构应当以【。。书面形式将地下管线!工程竣工后需移交的!工程档?案内容?和要求告知建设单位! , 第十?。二条 市城建—档案管理机构对重要!的地下管线》工程:档案可进行现场【监督检查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应当予以配合【 第十三条 地】下管线工《程竣工验收前1【。5,日建:设单位应当提请市城!建,档案管理机构—进行:地下管线工程档案】预验收  —   建设单—位,取得地下管线工程档!案预:验,收合格意见后方可】。组织工程竣工—验收 第十四条 !地下:管线工程竣工后市城!建档案管理机构【在有关部门组织【竣工验收《。时负责审核地—下管线工程竣—工档案并提出—审,核意见 第—十五条 有关专业管!线施工单位完成施工!后应:当及时向建》设,单位或产权单位移】交地:下,。管线工程档案  !   建设单—位或产权单位应将】本单位区域内的地】下管:线工程档案汇总后】。一并移交市城建【档案管?理,机构 第》。十六条 《建设单位在地下管】线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前应》。当向市?城建档案管理—机,构移:交下列纸《。质,和电:子档案资料 【   (一)—地下管线工程项目准!备阶段?文,件、:监理文件、》施工文件、竣工验收!文件和竣工图—;    (二)!地下管线竣》。工测量成果;  !  (三《)电子文件、—。工程照片、录像等其!他应:当归档的《文件材料 》 第十七条》 建设单《位,向市城建档》。。案管理机构》移交的档案资—料应当是原件符合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的《要求地下管》线资料应当完整【准确、真实清—晰并由编制》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 第十八条】 地下管线专业管理!单,位应当将更改、报】废、漏测部分的地】。下管线工《程,档案及时修改补充】到本单位的地下管线!。专业图?上并:及时将修改》补充的地下》管线专业图及—有关资?料向市城建》档案管理《机构移?。交 第十九—条 地下管线投入】使用后涉及管位、管!径、标高变动的【改建、扩《。建建设?单位:应当根据实际变动】情况修改《原竣工图并于竣工后!及时向市《城建档案管理机构报!送修改部分的—工程竣工档》案 ?第二十条 城—市供:水、排水《、燃气、热力—、电力、电信、广播!电视、工业等—地下管线专业—管理单位(以下简称!地下管线专》业管:理单位)应当及时向!市,城建档案管理机构移!交地:下专业管线图— 第二十一—条, 凡:本,。规定:。发布前已《。。建的地下管线工程】无档案技术资料或档!案技术资料》。不完整、不准确的】地下:管线建设单位或产权!单位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补测补绘工—作并将?测绘成果向市城建档!案管理机构报—。送 第二十二条 !城市:。地下:管线:。探,测、测?量经费由地下—管线产权单位承担】 第?二十三?条 工程测量单【位应当及《时向市城《建,档案管理机》构移交有关地下管】线工程的《1500城》市,地形图和控制—成,果     对】于工程测量单—位移交的城市地形图!。和控:制成果市城建档【案管理机构》不得出?售、转让 —第二十四《条, 市:城建档案管理机构】应当:绘制城市地下管【线综:。合图建立城市地下管!线信息系统》并及时?接收普查和补测【、补绘所形成的【地下管线《成果  》   市城》建档案管《。。理机构应《当依据地下》管,线专业图等有关的地!下管:线,工程:档案资料和》工程:测量单位移交的城市!地形图和控制成果及!时修改城市》地,下管线综合》图并输入城市地【下管线信息系统实行!动态管理 》 第:二十五条 市—城建档案管理机构应!当建立、健全科学】的管理制度依—法做好?地下管线工程—档案的接收、—整理、?鉴定、统《。计、:保管、利《用和保密工》作 第二十六【条 市城建档—案管理机《构应当建立地下管】线,工程档?案资:料的利用制度积极开!发地下管线工程【档案信息资源为城乡!规划:、建设和管理提供服!。务 第二十七条 !违反本规定建设单位!未,向,。市城建档案》管理机构移交地下管!线工程?档案的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单位罚款数额5%!以上10%以—下的罚款 —第二十八条》 违反本规定—建设单?位不按?期报送地下管线工】程档案资料或者报送!的地下管线》工程档案资料—不符:合规定要求的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其限期报送》 :第二十九条 违反】本规定地下》管线:专业管理单位未移交!地下管线工程档案的!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1万元以下罚!。款     因】地下管线专业管理单!位未:移交地下管线—工程档案造成—施工单位在施工中损!坏地下管线》的地下管《线专业管《理单位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三十条 违反本规!。定,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未按照规定查询】和取得施工地段【的地下管线资—料而擅自组织施【工损坏地《。下管线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十一条 违【反本规定工》程测量单位未按【照规定提《供准确?的地下管线测量【成,果致使施工时—损坏地下《管线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 第三十二条 【市城建档案管—理机构管理的地下】管线工程档案在利用!过程:中发生损毁、丢失】、涂改?、伪造等情》形的由市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给:予警告可以并—处罚款;造成损失】的责令?赔偿损失 第三十!三条 市《城建:档案管理《。机构因保管不善【致使档案丢失或者】因,汇,总管线信息资—料错:。误致使在施工中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对有关【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第三十?四条 国防、军【事地下?管线工程档案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管理 第三十五!条 各县(市)城镇!的地下管《线工程档案管—理,。可,参照本?规定执?行 第《三,十六条 本规定【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三十七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