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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门市城市地下管线!工,程档案管理办法【
荆门市人!民政府令第10【号
荆门市城【市地:下管:线,工程档案《管理办法已经2【012年2》月23?日市八届人民政【府第5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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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长 万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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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一二年?。三月:一日
荆!门市城市地下—管线工程《档案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加强?城市地?下管线工程档案的管!理保证城《市地下管线安—全合理利用城市地下!空间根据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建设部城》市地下管线工程档案!管理:办法: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本市城市规划区】内地:下管线?工程档案的管理
! , : 本规定所》称城市地下管线【工程是指本》市城市?规划区内已建—以及新建、扩—建、改建的包括城】市供水、排水—、燃气、热》力、电力、电—信、广播《。电视、工业等—在,内的各类地下—管线及相关》的人防、地下—通道等工程
【第三条?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市行政区域内城市地!。下管线工程档案管理!工作
】市城建档案》管,理机构具体负责地】下管:线工程档《案,的指导、接收—、保管、利用等工】作业务上受市档案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指—导
— 市城乡规划、公安!、交通、经信、【广电:、城管等部门—应协助做好》地下管线工程档案】的管理工作
第】。四条 地下》管线专?项规:划、市政建》设工程地下》管线建设规》划及新建小区、【单项建设工程地【下管线详《细规划编制完成后】各单位应及》时向:市城建档案管理【机构报送相关资料】
:第五条 《建设单位在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前应当到市城建档案!管理:机构查询施工地【段,。的,地下管?线工程档案取得【该施:工地段地《下管线?现,状资:料并签订建设工程】项目档?案报:送责任书
! 建:设单位在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时应《当向市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报送地下管线现状】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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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条 建设单位!在,挖掘、爆《破、钻探等施工【活动前应当到市城建!档,案管理机构查询该】施工地段的地下管线!情,况并:签订建设工》程,项目档案《报送责任《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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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条《 建设单位在地下管!线工程施工》前应向施《。工单位移交取得的】施工地段地》。下管线资料》因建设单《位未移交地下—管,线工程?。档案造成施工单位】在施工中损坏地【下管:线的建设单位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八条 施工》单位:在地下?管线:工程施工前应当【。取得施工地段—地下管线现状资【料
施】工单:位在施工中发—现未建档《的管线应《当及时通过》建设单位向》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接到—报,告后应当《查明未建档的管线】性质、权属责令地下!管线产权单位—测定:其坐标、标高及走向!地下管线产权单【位应当及时将测量的!资料向?市城建?。档案管理机构报【送,
第九《条 地下《管线工程应当按【照批准的设》计图纸施《工确需变更》设计的应当按规定】办理变更设》计手续?并,如实反映在竣工【图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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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条 地下—管线工程覆土前建】设单:。位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测量单位按照—城市地下管》线探测技术规—程进行竣工测量【形成准确的竣工测】量,。数据文件和管—线工程测量图并【经地下管《线,产,权单位进《行确认竣工》测量费用应列入工程!。。预算
《 实施监理】。。的地下管线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对地下管线工—程,档案:资,料进行?确认
第十一条 !在建设单位办—理地:下管线工程》施工许?可,手续时市城》建档案管理机构应】当以书面形式—将地下管线工程竣工!后需移交《的工程档《案内容和要求告知建!设,。单,。位
?第十二条 市城建】档案:管理机构对》重要的地下管线【工程档案可进行现】场,监督检查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应当予以配合
】第十三条 地下管线!工程竣工验》。收前15日建—设单位应当提请市】城建档案管理机构】进行:地下管线工程档【案预验收
【 建设单位取得!地下管线工程—档,案预验收《合格意?见后:方可组?织工程竣《工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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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条 —地,下管线工程》竣工后市城》建档案管理机构在有!关部门组织竣—工验收时负责审核】地下管线《工程竣工档案并提】出审核意见
【第,十五条 有关专业】。管线施工单位完成】施工后应当及时【向建:设单位或产》权单:位移交地下管—线工:程档案
》 建》设单位或产权—单位应?将本:单位:区域内的《地下:管线工?程档案汇总后一并】移交:市城建档《案管理?机构
第十六【。条 建设《单位:在地下管《线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前应当向市城建】档案管理《。机构移交《下列纸质和电—子档案资料
! (一)地下管线】工程项目准备阶【段文件、《监理:文件、施工文件【、竣工验收文件和竣!工图;
— :(二)地下管线竣工!测,量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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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电子文件【、工:程照片、录像—等,其他应当归档的文件!材料
第》十七条 建设单【位向市城建》档案管?理机构移交的档【案资:料应当是原件符合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的要求《地,下管线资《料,应当完整准确、【真实清?晰并由?编制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
第】。十,八条 ?地下管线专业管【理,单位应当将更改【、报废、漏测部分的!地下管线工程档案及!。时修:改补充到本单位的】。地,下管:。线专业图上并及时将!修改补充的地下管线!专业图?及有关资料》。向,市城建?档案管理机构—移交:
第?十九条 地下管【线投入使用后涉及】管位、管径、—标高变?动的改建《、扩建建设单位应】当根据实《际变动情况修—改原竣工图并于竣】。工后及时向市城建】档,案管理机构报送修改!部分的工《程竣工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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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 城【市供水?、排水、燃气、热】力、电力、电信、】广播电视、工业等地!下管:线专业?管理单位(以下简】称地下管《线,专业管理单位)应】当及时向市城建档案!管理机构移交地下】专业管线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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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一条— 凡本规定发布【前已建的《。地下管线《工程无?档案技术资料或档】案技术?资料不完整》、不准确的地—下管线?建设单?位或产权《单位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补测补绘工作并将测!绘成果向市城建档案!管理机构报送
第!二十:二条 城市地下管】线探测、《测量经费由地下管】线产权?。单位承担《
第二十三条 工!程,测量:单位应当及时—向市城建档案管理机!构移交有关地—。下,管线工?程的15《0,0城市地形》。图和控制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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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于工程测量【单位:移交的城市》地形图和控》制成果市城建档案】管理机构不得出售、!转让
第二十【四条: 市城?建档案管理机构应】。当绘制城市地下管线!综合图?建立城市地下管线】信息:系统并及时》接收普查和补—测、补?绘所形成的地下管线!成果
】市,城建档?。案管理机《构应当依据地下【管线专?业,图等有关的地下管】线工程档案资料【和工程测量单—位移交的《城市地形图和控制成!果,及时修改城市地下】。管线:综合图?并输入城市地下管】线信:息系统实《行动:态管理
第二十五!条 市城建档案管】理机构应当建立【、健全科学的管理制!度依法做好地下【管线工程档案—的接收?、,整理、鉴定、统计】、保管、《利,用,和保密工作
第】二十:六条 市《城,建,档案管理机构应【当建立地《下管线工程档案资】料的利用制度积极】开发地下管》线工程档案信息【资源为城《。乡规划、建设和【管理提供《服务
第二十【七条 违反本规定建!设单:位未向市城建档案】。管理机构《移交地下管》线工:程档案的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单位罚—款,数额:。5%以上10%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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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八条?。 违反?本规定建设单位不】按期报送地下管线工!程,档案资料或》者,报送的地下管—线工程档案资—。料不符合规定—要求的?。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其限期报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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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九条 【违反本规定地下【。管,线专业管理单位【未移交地下管—线,工程档?案的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1】。万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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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地下管线专!业,管理单位未移交地下!管线工程《档案造成施工单位在!施工中损坏地—。下管线的地》下,管线专业管》理单:位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三十条! 违反本规》定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未按照规定—查询:。和取得施《工,地段的地下》管线资?料,而擅自组织》施工损坏《地下:管线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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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一条 违】反本规定工程测【量,单,位未按照《规定提供准确的地】下管线测量成果致使!施工时损坏地—下管:线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十二条 市城建档案!管,理机构管理》的地下?管线工程《档案在利用》过程中发《生损毁、《丢,失、涂改《、伪造等情形的由市!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给予警告】可,以并处罚款;—造成:损失的责令赔偿【损失:
第三十三—条 市城建》档案管?理机构因《保管不善致使档案】丢失或者《因汇:总管线?信息资料错误—致使在施工》中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对》。有关: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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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四条 国】防、军事地下管线工!程档案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管理
—第三:十,五条 各县(市【)城镇?。的地下管线工程档】。案管理可参照本规定!执,行
?第三十六条 本规】定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三十七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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