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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荆门市城市】地下管线工程档【案管理?办法 《 荆《门市人民《。政府令第10号 !荆门市城《市,地下管线《工程档案管理办法】。已经20《12年2月》2,。3日市?八届人民政府第5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 市《长 万勇 — 二〇一二年【三月一日 — , 荆门市城市地!下管:线工:程档案管理办法 】。 第一条 为加【强城市?地下管线工程档案】的管理保证》城市地下管线安【全合理利用城—市地下空间根据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建设部?。城市地?下管线工程档案管理!办法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本市城市!规,划区内?地下管线《工程档案《。的管理   【  :本规:定所称?城,市,地下管线工》程,是指本市《城市规划区内已建】以及新建、扩建、】改,建的包括城市供【水,、排水、燃气—、热:力、电?力、电信、广播电】视、工业等在—内的各类地下—管线及?相关:的人防、地下通【道等:工程 第三—条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市行【政区域内城市地下管!线工程档案管理工】作  《   市城建档案】管理机构《具体负责《。地下管?线工程档案的—指导、接收、保管、!利用等工《作,业务上受市档案【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指导    !。 市城乡《规划、公《安、交通、经—信、:广电、城管等部门】应协助做好地—下管线工程档案的】管理工作《 第四条 地下】管线专项规划、【市政建设工程—地下管线《建设规划《。及新建小区、单【项建设工程地—下管:线详细规划编制完】成后:各单位应及》时向市城《建档案管理机构报送!相关资料 —第五条? ,建设:单位在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前《应当到市城建档案管!理机构查询》施工地?段的地下管线—工程档案取得该施】工地:段地下管线现状资料!并签订建设工—程项目档案报送责任!书 :     建设单位!在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时应【当向市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报送地下管线现状】资料 第六—条 :建设单位在挖掘【、爆破、钻探等施】工活动前应当到市城!建档案管理机—构查询?该施工地段的—地下管线《情况并签订建设【工程:。项目档案报送—。责任书 》。第七条? 建设单位在地下】管,线,工程施工前应向【施工:单位移交取》得的施工地段—地下管线资》料因建设单位未移】交地下管线工程档案!造成施工单位—在施工中损》坏地下管线的建设单!位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八条 施工单—位在地?。下,管线工程施工—前应当取得》施工地段地下管线现!状资料    】 施工单位在施工中!。发现未?建档的管《线应当及时通—过建设单位向—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接到【报告后?。应当查明《未建档的管线—性,质、权?。属责令地下管线【产权单位测定其【坐,标、标高及》走向地下管线产权】单位应当及时将测】量的资料《向市:城建档案管理机构报!送 第《九条 ?地下管线工程应当】按照批准的设计图纸!施工确?需变:更设计的应当按【规定办理变更设计】手,续并如实反映在竣工!图上 第十条 地!下管线工程》覆土前建设单—位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测量单【位按照?城市:地下管线探测—技术规程《进行竣工《测量:形成准确的竣工测】。量数:据文件和管线工程测!量图并经地下管【线产权单位》进行确认竣工测量】费,。用应:列入工程预算  !   实施》监理的地下管线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对地!下管线?。工程档?案资料进行》确认 第》十,一条 ?在建设单位》办,理地下管《线工程施工》许可手?续时市城建档案【。管,理机构应当以书面形!式将地?下管线工程竣工后需!移交的工程档案内】容和要求告》。知建:设单位 第十二条! 市城建档案管理】。机构对重要》的,地下管线工程档【案可进行现》场监督?检查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应当予以配合 第!十,三条 地下管线工】程竣工?验收前15日建设】单位应?当提请市城建档案管!理机构进行地下管】线工程?档案预验《收     【建设单位取得地【。下,管线工程档案预验收!合格意见后方可组织!工程竣工验收— :第十四条 地下管】线,。工程竣工《后市城建《。。档案管理机》构在有关部门组织竣!工验收时负责审【。核地下管《线工程竣工档案并提!出审核意见 【第十五条 有—关专业管线施工单位!完成施工后应当及时!向建:。设单位或产》权单位移交地—下管线工程档案【  ? ,  建设《单位或产权单—位应将本单位区【域内的?地下管线工程档【案汇总?后一并移《交市城?建档案管《。理,机构: , 第十六《条 建设单位—在地下管线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前应当?向,市城建档案管理【机构移交下列纸质和!电子档案资》。料, , ,   (一)—地下管线工程项目】。准备阶段文件—、,监理文件、施工文】件、竣工验收文件和!。竣工图;  【  (?二)地下管线竣【工测量成果; 】   (三)—电子文?件、工程照片、【。录像等其他应当归】档的文件材》料 第《十七条 建设单【位向市城建》档案管理机》构移:交的档?案资料?应当是?原,件符合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的要:求地下管线资—料,应当完整准确、【真实清晰《并由编?制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 第《十八条 地下管线】专业管理单》位应当将更》改、报废、》漏测部分的地下【管线工程档案及【时修改补充到本单位!的地下管线专业图】上并及时将修—改补充的地》下管线专业图—及有关?资料向市城建—。档案管理机构—移交 第十九【条 :地下管线投入使【用后涉及管位—、管径、《标高变动《的改建、扩建建【设单位应当根—据实际变动》情,况修改原《竣工图并于竣—工后:及时向市城建—档案管?理机构报送》修,改部分的工》。程竣工档案 【第二十条 城市【供水、排水、燃【气、热力、电力、】电信、广播电—视、工业《等地下管《线专业管理单—位(以下《简,称地下管线》专业:管理单位)》应当及时向市城【建档案管理机构移】交地下专业管—线图: :第二十一条 —凡本规定发布前【。已,建的地下管线工程】。无档案?技术:资,料或档案技术—资料:不完:。整、不准确》的地下管线建设单】位或产权单位—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补测!补绘工作并将测绘成!果向市城《。建档:案管理机构报送 !第二十二条 城【市地:下管线探测》、测量经费由地下管!线产权单位承担 】 第二十三条 工程!测量单位应当及时】向市城建《档案管理机构移交有!关,地下:管线工程《的1500城市【。地形图和控》制成果    】 对于工程测—量单位移交》的城市地《形图:和控制成果市城【建档案管《理,。机构不得出售、转让! 第二《十四条 市城建档】案管理?机构应当绘制城市】地下管线综合—图建立城市地下管】线,信息系?统并及时接收普【查和:补测、补绘所形成】的地:。下管线成《果 :  : ,  :市,城建档案管理机【构,。应当依据地》下管线专业图等有】。关的:地下管线工程档案】资料和工程测—。量,单位移?交,的城市地形》图和控制成果及时修!改城市地《。下管线综合》图并输入城市—地下管?线信息?系,。统实行动态管理 !第二十五条 市【城建档案管理—机构应当建》立、健全科学—。的,管理制度依法做好地!下管线工程档—案,。的接收?、整理、鉴定、统】计、保?管、:利用和保密》工作 第二十【六条 ?市城建档案管理机构!应当建立《地下管?线工程档案资—料的利用制度积极开!发地下管线工程【档案信息资源为【城,。乡规:划、建设和管理【提供服务 》 第二十七条 违反!本规定建设单位【未向市城建档—。。案管理机构移交地】下,管线工程档》案的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单位!罚款数额《5%以上10—%以下的罚款 【 第二?十八条 违反本【规定建设单位不按】期报送地下管线工】程档案资料》。或者报送的地下管线!工程:。档案:资料:不符合规定要—求的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其:限期报送 —。第二十九条 违反本!规定地?。下管线专业管理单】位未移交地下—管线工程档》案的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1万元以下罚款 】     因—地下管线专业管理单!位未移?。交地下?管线工程档案造【。成施:工单位在施工中【损,坏地下管线的地【下管线专业管—理单位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三十条 违反!本规定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未》按照:规定查询和取得【施工地?段的地下管》线资料而擅》自组织?施工损?坏地下管线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 第:三十:一条 违反》。本规定工《程测量?单位未?按照:规定提供准确的地下!管线测量成果—致使施工时》损坏地下管》线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 第三十《二条 市城》建档案管理机构管】理的地下管线工程】。档案在利用过程【中发:生,损毁:。、丢失、涂改—、伪造等情形的由市!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给予警】告可以并《。。处罚款;《造成损失的责—令赔偿损失 【第,三十三条《 ,市城建档案管—理机构因保管不善】致使档案丢失或者】因汇总管线信息【资,料错误致使在施工中!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对有关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 第三十《四,条 国防、军事【地下管线工程档案】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管理 — 第三十五条 各县!(市)?城镇的地下管—线,工程:。。档案管理可参照本】规定执行 》 第:。三十六条《 ,本规定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负责解释!。 , 第三十七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