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荆?门市农村公路—渡改桥工程建—设管理实施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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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 为:。规范全?。市农村公路渡改桥工!程,建设管?理加:强,工程质量控制严格】基本建设程序根据部!、省交通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及部颁】标准、规《范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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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条 ! 本细则适用于荆门!市交:通主管部门规划的农!村公:路渡改?。桥及其?他由国家给予补助资!金的农村公路桥【。梁建设?项,目
】 第三条 渡改】桥项目建设单位为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交通管理—部门履行行业管理职!能也可受当地政府委!托代行业主之—责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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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条 农!村公路渡《改桥项目的》规划由?各,县(市、区)—交通主?管部门编制经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审!核同意后由》市交通局汇总上【报省交通厅审批【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由市交通》局打捆编制报省交】通厅审批工可审批完!成后由县级交通部门!组,织,。。施,工图设?计报市交通局审批大!。。中桥:必须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设:计 【 :
— 第五条 工可!、设计等前期准【备工作完成后各县】(市、区)交通【局应:按荆门?市交通基《。本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实,施细则有关规—。。。定组织招投标—。确定具有相应—资质的施工》单位组织实施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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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条 《渡改桥项目要求按“!建设:单位管理政府监督社!会监理企《。业,自检”建立完善【。的,四级质量保证—体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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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条 社会》监理:由建设单位通过招】投标确定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担担任现《场监理的人员必须具!有一定的桥》梁工程施工管—理经验能胜任—现,场监理工作现场监理!人员主要负》责日常施工的—全过程质《量,管理做好现场抽【检的:所有记录特别—是做好?对进场?。的钢筋、水泥等【原,材料的检《查对关?。键项目如基坑开挖】及验槽、模板架设、!钢筋布?置、砼浇筑等的现】场检查在施》工时:现场监理不得—离开现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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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条 ?县(市、区)农村】公路质量检查小组(!以下:简称:县(市?、区)质检小组【)负责日常》的质量监督工作对于!大桥还需《派驻专职《质量监?督员:负,责,质量监督工作—主要负责 !
【 (一?),办理质量监督—手续 ? 【
(—二)对现浇板(【梁)桥进行五次初】验即基坑验槽—初验、基础完工初验!、墩台完工初验、】支架搭设板(—梁):钢筋布置完》成初验?、全桥完工初—验对预制板(梁【)桥进行六次初验】即,基坑:验,槽、基础完工—初,验、墩台《完工初?验、板(《。梁)浇筑初验、桥面!铺装初验《、全桥完工初验初】验的主?要指标为基底—承,载能力?、外观几何尺—寸、标高、强度等】。。。 ? 《
? (三)每【周进行二次巡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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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每月定】期向市质检小组提交!月进度、质》量情况?报告: 》
【 (五)资料—收集整理 —。 ,
!第九条? 市农村》公路质量检查小组】(以下简《称市质检小组)负】责对关键分》项工:程进行检《查主要负责 !
!(一)每《月进行一次质—量巡查 【
】 (二)进行三次】复验即基坑开挖【复验、梁板浇筑【(现浇支架搭设、板!(梁)?钢筋布置)复验【。、,全桥:复验 !
(三】)对中小《桥,。梁进行交《(竣)工验收—检测聘请专业检测机!构对大桥进行交(】竣)工验收检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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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条 每座桥—梁建设单位必须建立!专门管理档案并由】专,人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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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一条 桥梁!施工时设置》规范、醒目、清晰的!施工标志、安—全标志和《警示标志完工—后设立永久性的碑(!牌)并注明桥名、】建设单位、项目【经理及完工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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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二条 每座桥】梁由县(市》、区)?质检小组《确,定一名农村公路质量!检查:小组人员作为专门的!责任人并上报—市质检小组备案【 —。。 ,
【。第,十三条? , 因施工原因导致】复验不?合格的桥《梁一律要求拆除重】建所发生的费用【由施工单位承—担凡不?服从质量管》理及所施工的工程】质量:。不合格的或》出,现大量返工》的其施工单》位以后不得再参【与荆门?市公路桥《梁工程建设 【 :
! ,第十四条 渡改桥!项目的建设单位和】参与:。设计、?监理、施工的—单位对全桥负有终】。身质量责任 — —
第十!五条 桥梁建设】完成经?验收合格后交由地方!政府进行《日常的维护、—保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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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条 【 渡改?桥工程建《设资金由省交—通厅补助资》金,与地方自《筹资金两部》分组成省厅》补助资?金必须专《款专用工程完—成后凭?省,交,通厅下达的资金【计划文?件及市交通局—出具的质量验—收合格证明到当【地财政?局办理补助资金【手续支付补助工【程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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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条 》工程审?计由:交通主管部门—组成审?计小组对补助—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审计需进行社会审!计的按社《会审计有关》规定办理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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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八条 】因,监理质量控》制不到位而造—。成质:量问题的由建设单】位酌情扣减监—理费用直至扣—完为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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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九条】 因县《。(市、区)质—检小组质量监督【。不,到位而造成》桥,梁验收?不合格的建议县(】市、区)交通局取消!该桥梁直接责任【人评先进资格并【调离质量《监督队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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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 对于》出现桥梁质量—不合:。格的县(市、—区):交通局将调减该【地方渡改桥建—设计划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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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一条 《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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