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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荆门市农村公—路渡改桥《工程建设《管理实施细 】 ?第,一条: 为规范》全市农村公路渡改桥!工程建设管理加【强工程质量控制严】格基:本建设程序根据部、!省交:通,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及部颁?标准、规范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细则 》 第二条】 本细则》适用于荆门市交通】主管:部,门规:划的农村公》路渡改桥及其他由国!家给予?补助:。资金的农村公路【桥梁建?设,项目 — : , 第三条 》 渡改桥项目建【设单位为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交,通管理?部门:履,行行业管理职—能也可受当地政府】委托代行《业主之责 】 【 》第四条 农—。村公路渡改桥项【目的规划由各县(】市、区)交通—主管部门编制—经,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审核同意【后由市交通局—汇总上报省》交通厅审批》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由市交》通局打捆编》制,报省交通《厅审批工可审批【完成后由县级交通部!门组织施工图设【。计报:市交通局审》批大中桥必须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设计 !。 》 — 第五条 》 工可、设》计等前期《准备工作完》。成后:各县(?市、区)交通局应】按荆门市交》通基本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实施细则有】关规定组织招投标确!定具有相《应资质?的施工单位组—织实施 》 【 》 第六条》 渡?改桥项目要求按【“建设单位管理政府!监督社会监理企业自!检”建立《完善的四《级质量保证》体系 】 《 , 第—。七条 ?。 ,。社,会监:理由建设《单位:通过招投标确定【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担担《任现场?监理:的人员?。必须具有一》定的桥梁工程施【工管理经验能胜任现!场监:理工作现场》监理人员主要负责日!常施:工的全过程质量【管理做好现场—抽检的所《。有记录特别是—做好对进场的钢【筋、水泥《等原材料《的检查对《关键项目如基坑开】挖及验?槽、模板《架设、钢筋布置、】砼浇筑?等的现?场检查在《施工:时现:场监:理不得离开现场 】 【 — 第八《条 县(市—、,。区)农村《公路质?量检查小组(—以,下简称县《(市、区)》质检小?组)负责日常的质】量监督?工作对于《大桥还需派驻—专,职质量监督员负责】质量监督工》作主:要负:责 — 》。   (一)办【理质量监《督手续 【 : :    (—二)对现浇板(梁)!桥进行?五,次初验即《基,坑,验槽初验、基础完】工初验、墩台完工】初验、支架》搭设:板,(梁)钢筋布置【完成:初验、全《桥完工初验对预【制,。板(梁)桥进行六次!初验即基坑验槽、】基础完工初验、墩】台,完工初验《、板(梁)浇—筑初验、桥》面铺装初验》、全桥完工初验初验!的主要指标为基底】承载能力、》外观几何《尺寸、标高》、强度等 【 , ?   》 (三)《每,周,进行二?次巡:查 ? 【  :  :(四:),每月定期《向市质检《小,组提:交月进度、》质量情况《报告 【 ?   《 (五)资》料收集整理》 — —第九条 市农村公!路,质量:检查小?组(以下《简称市质检小组)负!责对关键分》项工程进行检查主要!负责 《 【    (一)每月!进行一次质量—巡查 !    (【二)进行三次复【验即基坑开》。挖复验、梁板浇筑】(,现浇支架《搭设、?板,(梁)钢筋》布置)复验、全【桥复验? 】 ,    (三)对中!小桥梁进行交(竣】)工验收检测聘请专!业检测机构对大桥进!行交(竣)工验收检!测 《 》 ?。。 第《十条 每座桥梁】建设单?位必须建立专门【管,。理档案并由专—人管:理 — 》 第十一【。条 桥梁施工【时设置?规范、醒目、—清晰的施《工标:志、:安全标志和警示【标志完工后设—立永久性的》。碑(牌)并》注明桥名、建设单】位、项目经》理,及完工日《期 【 第!十,二条 《每座桥?梁由县(市、—区)质检小》组确定一名农—。村公路质量检查小】组人员作为专—门的:。责任人并上报市质】检小组备案》 — : ? 第十三条 !。因施工原因》导致复?验不合格的》桥梁:一律要?求拆除重建所—发生的?费用由施工》单位承担《凡不:服从质量《管,理及所施工的工程质!量不合格的》或出现大量返工的】其施:工单位以《后,不得再参《与荆门?市公:路桥梁工程建设【 》 — 第十》。四条 渡改—桥项目的建设单位】。和参与?设计:、监理、《施工的单位对—全,桥负有终身质量责】任 ? 《 第!十,五条 桥梁建【设完成?经验收合格后交由地!方,政府进行日常的维】护、保?养 》 : 》 第十六条 !渡改:桥,工,程建设资金由省交通!厅补助资金》与地方自筹资金【两部分组成省厅补】助资金必须专款专】用工程完成后凭省交!通厅下达的资—金计:划文件及市交通局出!具的质量验》收合格证明》到,当地财政局办理补助!资金手续支付补助工!程款 《 】 第十—七条 工》程审计由交通主【管部门组成》审计小组对补助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审计:需进行社会》审计的按社会审【计有:。关规定办理 【 , 】 第十八条【 , ,因监理质量》控,制不到?。位而造成质》量问题的由》建设:单位酌情扣减监理】费用直至扣完为【止 【 《。 第十九条】 因县《。(市、区《)质检小组质量监】督不到位《而造成桥梁》验收不合格的—建,议县:(市、区《)交通局取》消该桥?梁,直接责任人评—先进资格并调—离质量监督》队伍 【 — 第二十条【。 对于出现桥梁】质量不合《格的县?(市、区《)交通局将调—减该地方渡改桥建设!计划: ? , !第二:十一条 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