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荆门市?渡口改造工程建【设管理实施细则 】
第》一条: , 为加强荆门市渡口!改造:工,程,建设管理《。工作:维,护渡口?改造工程《建,设秩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港口工】程竣工验收办法【、水运工程建—设,市场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渡口改【造工:程建设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荆门市交通主—管部门规划的渡【口改造及《其它由国家给予【补,助资:金,建设的渡口改造项】目,
,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的!“渡口改造工程”】。是指在原《。渡口设施的基础上进!行改造使其功能完】善满:足安全渡《运的需?要而进?行改造?。的渡口?建设项目《渡口改造《工程:。中,渡改桥?项目按荆门》市农村公路渡改桥】工程建设管理—。实施细则进行管理】
— ,
第—四条 《渡口:改造原则以交通【部农村渡口》改造政策为支撑【以,地方人民政府扶持】为保障以近年来乡镇!。渡口:达标:为参照优先对“五种!渡,口”实施改造—即渡船技术状况好】码头:设施质量《状,况差的渡口确—以改善农民出行【为目标且自筹资金】能确保到位的非【通航河流适宜—撤,渡建桥的渡口;老少!边穷地区农》民出行迫《。切,需要的渡口;当地政!府积极性高、—地方海事《渡口渡船安全监管】基础:扎实的地区的乡镇】渡口:;学生渡口 —
【
第》五条 渡口改造工!程的责任主》体为县(《市、区?)人民政府或镇(乡!)人民政府交通【海事:部门:履行行业管理职能也!。可受当地《政府委托代行—业主职责 —
! 第六条《 渡口改造项【目的规划由县—(市、区)交—通部门编制》报县(市、》区,)人民政府审—核同意后由市海事】局汇总上报省海事】局,审批 —
【 ,第七条 渡口改】造项目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由市海事局打—捆编制报省海—事局审批工》可审批完成后由【县(:市、区)《海事处组《织施工图设计—市海事?局审查市交通局【审批 ?
》
第八条! 渡口改造—应遵循?经济实用、注重功能!、兼顾环《保的原?则进行设计》、施:工改造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
》 , 第九?条 工可、设计等!前,期准备?工,作完成后《建设单位应按荆门】市交通基本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实:施细:则,有关规定组织招投标!确定:具有相应资质的施】工单位组织实施 】 ,
】 , 第十条 渡口】改造工程要求按【照“建?设单位管理、政【府监督?、企业自检》、镇(乡)监管”建!立完善的四》级质量保证》体系: 《
《
第十一条】 :渡口:改造工?程实施过程中—应请项目所在地镇(!乡)人民《政府派人《参与质量管理工【作接受?镇(乡)人民政府】的监:督,管理:。
—
第十】二条 ? 在市海事》局,设立渡口改造质检】小组(?以下简?称“市渡口改—造质检小组”—)人数?不少于2名主要负责!
》
》 (一?)编制统《一管理用表 !
(】二)办理质量监【督手续 《
! (三)每月对【在建项目巡查次数】不少:于2次
】
—(四)?定期向?市交通质《量监督站提交月进】度,、质量情况》报,告 》
? (五—),完成关键部位—质量:检查 —
《
第十三条 ! 年度渡口改—造项目在5个以【上(:。含5个)的县(市】、区)要求设立县(!市、区)《渡口改造工程质检小!组人数不少于2人;!在5个以《下的由县《(市、区)农村公】。路质量检查小组负】。责,质量管理工作—主要负责 》
》。 (一)每!周对在建项目巡【查次数不少》于1次 【
(】二)每月定期向市渡!口改:造质检小组提—交检:查报:告 》。
(三!。),完,成每一分项工程的质!量初验
】
(四】)资料收《集整理
!
《 第十四条 市!交通质量监督—。站负:责对渡口改》造项目进《行不定期抽检—。。;对小型项目进【。行交(竣《)工检测大型项目聘!请专业检测机构进】行,交(竣)工》检,测
!
第十五【条 每个渡口改】造项目建设单位【必须建立专门—的管理档案由专人】管理 ?
!。 第十六条 【 工程施工时要求】设,置规范、醒目、清】晰的施工标志—、,。安全标志《和警示标志 【
】 第十七条— 渡口改》造工程建《设项目的竣工验【收按交通部港口工程!竣,工验:收办法办理 】
!第十八条《。 :未办理渡口改造工程!建设审批《手续和未组织竣【工验收的渡口改造工!程建设项目不—。得办理渡口经营【许可 ?
】
第十九条【 渡?口改造工《程建设资金由—省交通厅补助资金】与地方政府自筹资】金两:。部分组成省厅补助资!金必须?专款专用工》。程完:成凭省交通厅下达】的资金计划》文件及市《交通主管部门出具的!质量验收合格证明到!当地财政局》办理补助《。资金手续《支付补助《工程款
!
《 第二十条 工!程审计工作由交【。通主管部门组成【审计小组《。对补助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需进行社会审!计的:按社会审计有关规定!。办,理 ?。
【
第二十一条 ! ,因施工原《因导:致交(竣)工—检测不合格的—项,目一律要《求拆除重建所—。发生:的费用由施工单位】承担凡不服从质量】管理:及所施工的工程质量!不合格的《或出:现大量返工的施工】。单,位以:后不得再参》与荆门?市所有交通工程建设!
》
:
第二十】二条 ? 渡口改《造工程的建设单位】和参与设计、监理】、施:工的单?位对:工程负有《终身:质量责任 》 :
:
,
第二十!三条 ? 因县(市、区【)渡口改造质检小组!或农村?公路质量检》查小:组监督不到位—而造:成改造项目》验收不合格的将取】消市:渡口:改造质检小组人员当!年的评先评》奖资格并《建议县(市、区)】交通局取消》该县(市、区—)渡口?改造质检小组或【农村公路质量检【查小组人员当年的评!先评奖资格 】
:。
《
第二》十四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