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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七条 招》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招投标管《理,办公室责令限期改正!并依招标投标—法的规定予以处【罚,;对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的项目由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按照职责范围暂】停项目执行》或,者,暂停资金拨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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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不《招标的或者将—必须招标的项目化】整为零以及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招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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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应!当招标的《项,目招:标人未?经批准擅自不招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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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应当公开招标的项!目招标人未经批【准,擅自邀?请招标的; —
— 》(四)邀《请招标的投》标人不符《合,条件要求《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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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十八—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招标无效!由招投标管理—办公室责令限—期改正?并依湖北《省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的,规定:予以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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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不按规定进【入综合招投标交【易中心?交易的?;,。
! ?。(二)不按规定【确定中标人的;【。
! (《。三):投标报名资格预审】发售招标文件组建】评标委员会开标、评!标、:提交评标报告—等程序?。不在综合招投标【交易中心进行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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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三十】九条 招标人违反本!办法:规定未办理完—毕项目、土地、规划!等前期审批手—续不:得进行招《。标,;,已经招标的招—标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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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条 投《标人有串通》。投,。标、哄抬标价、【假借资质或非法【转包:等违法行为的一律按!。废标处理《取消其1至2—年内参加本市—招投标项《目的投标资格并依有!关规定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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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十一条【 法人?或其他组织》被依法认《。定有贿?赂行为的1年内【不得参与我市投【。标活动;情节严重的!2年内不得参与我】市,投,标活动;《已经中标的中标【。无效:在,招标:。投标过程中有贿【赂行:为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招标代理、!造价咨询等单—。位,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罚
》
!第四十二条 评【标委员会及其—成员:违反本办法》规定在评标过—程中有违法行为的由!招投标?。管理办公《室依法给予相应处罚!。;影响评标结—果的由招投》标管理办《公室会同有关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认定其评标无效【并由招标人重新组】织,评标或重《新招标;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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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三条《 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和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招标投标》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办法—规,定的由行政监察部门!。依照:有关:规定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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