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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州市城市】地下管线工程档案】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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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2009年【第15次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自2009》年,11月2日》起施行)
—。第一条 为加强城】。市地下管线》工程档案管理适【应城市建设和—管理的需要充分【发挥地下管线—工程档案在城市规】划、建设、管理【中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市城市规划区【。内地下管线工程【。档案的管《理适:用本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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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法规:对军事、人防等涉】及国防安全的—地下管线《工程:档案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地下管线工程是】指城市新建、扩建、!改建的?。各类地?下管线工程包括城市!供水、排水、燃【气、通讯、电力、】热力、交通设施、】广播电视等地下管】。线(:道)和地下空间工程!
本办法!所称地下管线工程档!案是指在地下管【。线工程的规划—。、建设及其》管理活?动中直接《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字、图表!、声像、电》子等各种载体的文件!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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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条 —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市城市地下【管线工程档》。案,管理工作《
市【城市建设档案馆【(以下简称城建【档案:馆)负责城》市地下?管线工程档》。案管理的具》体工:作业务上受市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的监【督与指导
【 : 市?。规,划,、公安?、交通、城》。管,、广播电视、通【讯、电力等单位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协助做好《地下管线工》程档案管理工作【
第五条》 建设《单位在申请领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前应:当到:城建档案馆查询施工!地段的?地下:管线工程档案取得】该,施工地段地下管线】现,状资料?无现:。状资料的区域—建设单位应委托具】有,。相应:测绘资质的》测绘单?位实测地下管线【现状综合图》
第?六条 建》设单位在申请领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时应当向规划主】管部门?报送地下管线现状资!。料
?。第七条 建设单】位,在办理地下管线工】程施工许《。可手续时《应与城建档案馆【签订地下管线工程档!案报送?责任:书城建档案馆应【当将工程竣工后需移!交的工程档案内容】和要求书面》告知建设单位
第!八条 施工单位】在地下?管线:工程施工《前须从建《设单位取得施工地段!地,。下管线?现状资料;施工中】发现未建档的—管线应当及时通过建!设单位向建》设主管?部门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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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主管部门接到报告】后应:当组织?城建档案馆等相关】单位查明未建档【的管线性《质,、权属责令地—下管线产权》单位测定其坐—标、标高及走向地下!管线产权《单位应及时将测【量的资料《向城建档案馆报【送
?第九条 地下【。。管线工程覆土—前建设单位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测量单位【。按照国家、》省、市有关》技术标?准、技术《规程:进行竣工测》量形成准确的竣工测!。量数据文件和管线工!。程测量图并交—地,。。下管线产权单位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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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监理的地下管线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对地下》管线工程档》案资料进《行审查确认
! 对重要的—地下管线工程施【工中档?案资料的《形成城建《档,案馆可进行现场监督!。检查有关部门—、单位应当给予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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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条 地下】管线工程竣工验【收前:建设:。单位应当提请城建档!案馆对地《下管线工程档案【进行专?项,预,验收专项预验—收合格的由城建档案!。馆出具地下》管线工程档案专项】预验收意见书;不符!合要求的由建设单】位重新编制》
《。 , 市重点《项目的地下管线【工程建设《单位:应当通知市》档案行政管》理部门派员参加预】验,收并参加竣》工档案的验》收 :
第十一条 】建,设单位?应当在地下》管线工程竣工—验收:后,三,个月内向城建档【。案馆移交下列档【案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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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地下管线工程项!目的:。准备:。阶段文?件,(包括规划、—设计、?施工批准文》件及其他相关审批】文件等);
【 (《二)地下管线工程】施工文件、监理文件!、竣:工验收文件》及竣工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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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地下管线竣工测!量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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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其他应当《归档的?文件:资,料(电子文件—、工:程照片?、录像等)
】 , 地下管线—工程档案必》须,完整:、准确、《真实不得涂改和伪】造
— 移交的《地下管线工程档案符!。合要求的城建档案】馆应当在《五个工作日内—办理:接收手续;不符合】要求的城建档案【馆应:当在五个工作日内】书面告知补正—内容:和要求?由建设单位重—新编制后移交
第!十二条 地下【管线投入使用后【进行更改、扩—。建或者对重要部分进!行维修的建》设单位应当根据【实际:变动情况修》改原竣工图并于竣工!验收:后三:个月内?。向城建?档,案馆报送修》改部分的《工程竣工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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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条 《。 地下管线废弃【。不使用的《地下管?线产权单《位应自?废弃不使用之—日起一个月内—向城建档案馆书面】报告
第十四条 ! 城市给水》、排水、《燃气、热力》、电力、通讯、【广播电视等地下管】线专业管理单位【(以下简称地下管线!专业:管理单位)应当【及时向?城建档案馆》移交地?。下专业管《线图和有关资料【
地下】管线专业管理—单,位应当将更改、报】废、漏测部分的地】下管线?工程档案及时—修改补?充到本单位的—地下管线专业图上并!在修改补充后一个月!内将地下《管,线专:业图及有关资料向】城建档案馆移交 】
:第十五条《 :建设主管部门应【当组织城建档—案馆等相关单位【绘制城市《地下管线综合图【
城【建档案馆应当—。依据地下管》。线专业图等》有关的?。地下管线工程档案资!料和工程测量—单位移交的》城市地形图和控【制成果及《时修改城市地下管】。线综合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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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条 城】。建档案馆应当运用现!代信息技术管理【地下管线工程档案】确保:其完整性、准确【性和系统性
! 城建档案馆对】接收、收《集的:地下管线工程档案应!当及时登记、整【理并编制检索工【。。具做:好地下管《线,工,程档案?的,保管:、,保护工作
—第十七条 城建】档案馆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开发地下【管,线工程?档案信息《资源向社《会提供信息服—务
建】设单位或者》管线产权单位查阅】本单位移交的—地下管线工程档案】资料城建《档案馆不得收取费用!。
—有关管理部门—因履:行行政?管理职?能查:阅地下管线工—程档案资《料城建档《。案馆应当积极协【助并不得收取费用】
:第十八条 城【建档案馆对保密的】地下管线工程档案】资,料必须按照国家规定!进行保密管理并【完善:保密:制度
第十九【条, 损毁、丢失、】涂改、伪《造,地下管线工程档案】的由档案《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和湖北省档—案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处罚
第二—十条 建设单位】违反:本办法规定》未移:交地下管线工程档】案的:由建设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单位罚【款数额5%以上1】0%以下的罚款因】建设单位未》移交地下《管线工程档案造成施!工,单位在施《工,中损:坏地下管线的建设单!位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二十一条】 :地下:管线专业管理单位违!反本办法规定未移】交地下?管线工程档》案的由?建设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1万元以下【。罚款;因地下管线】专业管理单位未【移交地下管线—工程档案造成—施,。工单位在施工中【。损坏地下管》线的地下管》线专业管理单—位,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二十二条 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未按照规定查询和!取得施工地段的【地下管线资料而擅自!组织施工损坏地【。下管线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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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三条 【 建设单《位,、工程?测量单位未按照规】定提供准确的地下】管线测量成果致【使施工?时,损坏地下《管线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十四条 —。。 建设?、档案部门和—城,建档案馆的》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造成损【失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五条 !规划区?以外:的地下管线工程档】案,管理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二十】六条 ?。 本:办法自2009年1!。1月:2日起施行有效期】至 2014年】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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