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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鄂州市》城市地下《。管线:工程档案管理办【法 —(经2009年第1!。5次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自2009年11!月2日?起施:行) 第一—条 为加强城市地下!管,线工程档《案管理适应城市【建设和?。管理的需《要充分?发挥地下管线工程】档案在城市》规划、建《设、管?理中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市城?市规划区内地下管线!工程档?案,。的管理适《用本办法 —  :  法律《、,法规对军事、—人防等?。涉及国防安》。。。全的:地下管线工程档【案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地下【管线工?程是指城市新建、】扩建:、改建的各类地下】管线工程《包括城市供水、【排水、燃气、—通讯、电《力、:热力、交通设施、】。。广,播,电视等地下管线【(,道)和地下空间【工,程     本办!法所:称地下管《线工程?档案是指在地下【管,线工程的规》划、建设及其管理】活动中直接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字、图表》、声像、电子等各】种载体?的文件材料》 第四条 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市城市地下管线】工程档案管理—工作 《  : , 市:城市建设档》案馆(以下简称城建!档案馆)负责城市】地下管线工程档案】管理的具《体工作业务》上受市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的监督与《指导:     市规!。。划、:公安、交通》。、城管、广播—电视、?通讯、?电力:等,单位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协》助做好?地下管线工》程档案管理工作 !第五条 建设单位!在申:请领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前,应当到城建》档案馆查询施—工地段的地》下管线工程档案取得!该施工地段地下管线!现状资料无现—状资料的《区域:建设单位《应委托?具有相应测绘资质的!测绘:单位实测地下管线】现,。状综合图 》 第:六条 建设—单位在申请领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时应当向规划主管】部门报送地下管线现!状资料? 第?七条: 建设单》位在办理地下管线】工程施工许可—手续时应与城—建档案馆签订地下】管,线工程档案报—。送责任书城建档【案馆应当《将工程竣《工后需移交的工【程档案内容和—。。要求书面告知建设单!。位 第八条 】施工单位在地下管】线工程施工前须【从建设?单位取得《施工地段《地下管线现状资料】;施工?。中发现未建档的【管线应当及时通过建!设单位?向建设?主管部门报告— ? ,  建设主管部【门接到报《告后应当组织城【建档案馆等相关单】位查明未建》档的管线性》质、:权属责?令地:。下管线产权单—位测定其坐标—、标高及走向地【下管线产权单—位应及时将》测量的资料向城【建档案馆报送 第!九条 地下管【。线工程覆土》前建设单位》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测量单位按照【国家、?省、市有关技术标】准、技术《规程进行竣工—测量形成准确—的竣工?测量数据文件和管】线,工程测量图》并交地下管线产权单!位确认  —  :。 实施监理》的地:下管线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对地下?管线工程档案资料】进行:审查确认 》    《 对:重,要的地下《管线工程施工—中档案资料》的形成城建档案馆】可进行现场监—督检查有关部门【、单位?应当给?予,配合: 第十条 【地下管线工程竣【工验收前建设—单位应当提》请城建档案馆对【地下管线工程档案】进行专项预》验收:专项预验收合—格的由城建档案馆】出具地下管》线工程档案专项预】验,收意见书;不符合】要求的由建设单位】重,新编制    】 市重点项目—的地下管线》工程建设《单位应当通知市【档案行?政管:理部门派《员,参加预验收并参【加竣:工档案?的验收 第十一!条, 建?设单位应当在地下】管线工程竣工验收后!三个:月内向城建》档案馆移交下列档】案材料 【   (一》)地下管线工—程项目的准备阶段文!件(包括规划、【设计、?施工批准文件及【其他相?关审批文件等—);  》  (二《)地下管线工程【施工文件、监理文件!、竣工验《收文件及竣工图; !    (三)【地下管线竣工测量】成果;  —  (四《)其他?应当归档的》文件:资料(?电子文件、工程照片!、录像等)》 :  :  地下管》线工程档案》必须完整、准—确、真实不得涂改和!伪造     移!交的地?。下管线工《程档:案符合要求的城建档!案馆应当在》五个工作日内办【理接收手《续;不符合要—求的城建档案馆应】当在五个工作日【内书面告知补—正内:容和要求由》建设单?位重新编制》后,移交 第》。十二:条 地下管线【投,入使:用后进行更》改,、扩建或者对—重要部分《进行维修的》建,设,单位应当根据实际】。变动情况修》改原竣工图》并于竣工《验收后三个月内向城!。建档案馆报送—修改部分的工程【竣工:档案 第十三条 !。 地下管线废弃【不使用的地下管【线产权单《位应自废弃不使【用之日起一个月【。内向城建档案馆书】面报告 第十【四条 ? 城市给水、排水、!燃气、热力》、电力、通讯、【广,播,电视等地下管线【专业管理单位(以】下,简称:地,下管:线专业?管理单位《)应当及时向城建档!案馆移交地下专【。业管线图和有关【资,料  《   地《下管线专业》管理单位应当将【更改、报废、漏测】部分:的地下管线工程【档案及?时修改补充》。到本单位《的地下管线专业图上!并在修改《补充后一个月—内将地?下管线专业图及有】关资料向城建档案】馆移交 》 第十五条 建】设主管?部门:应,当,组织城建档》案馆等相关》。单位绘制城市—地下管线综合图【  ?   城建档案【馆应当依据地下【管线专业图等—。有关的地下管线工】程档案?资料:和工程测量单位移】交,的城市地形图和【控制成果《及时修改《城市地下管线综合】图 : 第十六条 城】建档案馆应当—运用现?代信息技术管理【地下管线工》程档案确保其完整性!、准确性和》。系统:性 :   ?  城建档案馆对接!收、收?集的地?下管线工程档案应当!及时:登记、整理并编【制检索工具》做好地下管线工程档!案的保管、保护工作! 第十七条 【 城:建档案馆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开】发地下管线》工程档?。案信息资源向社会提!供信息服务 【    建设单【位或者?管线产权单位查阅本!单位移?交的地下管线工程】档案资?料城建档案馆不得收!取,费用 ? ,    有关管【理部门因履行行【政管理职能查—阅地下管线》工程档案《资料城建档案馆【应当积极协助并不得!。收取费用 第十八!条 城建档案馆对!保密的地下管线工程!档案资料必须按照国!家规定进行保密管】理并完善《保密制度 第十】九条 损》毁、丢失、》涂改、伪造地下管线!工程档案《的,由档:案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和湖?北省档案《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处罚 ? 第二十条》 建设《单位违反本办法规定!。。未移交?地下管线《工,程,。档案的由建设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单位罚款数额【5%以上10%以下!的罚款因建设单【位未:移交地下管线工程档!案造成施工单位在施!工,中损:坏,地下管线的》建设单?位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二十一条 ! 地下管线专业管理!单位违反本办法规】定未移交地下—管线工程《档案:的由建设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1万元以【下罚款;因地—下管线?专业管理《单位未移交地下管线!工程档案造成施【工单位在施工—中损坏地下》管线的地下管—线专业管《理单位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 第二十二》条 :。 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未按照—规定查询和取得【施工地段的地下【管线:资料而擅自组—织,。施工损坏地下管线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十】三条 建设单位、!工程测量单位未按照!规定提?供准确?的地下管线测量【成果致使施工时损坏!地下:管线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十四?条 建设》、档案部门和城【建档案馆的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造成损】失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第:二十:五条 规》划区以外的地—下管线工程档—案管理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二十:。六条: 本办法自2【009年11月2日!起施行?有效期至 》。 2014年—。。11月1日 — , :